而拉着小提琴的侍者已经走到了他们桌前。
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曲风温婉, 和楚初懵逼的表情形成鲜明的对比。
大概是上次的惨痛经历,让楚初不敢去乱想了,明明那个答案伸手可及, 她却不肯伸出手了。
楚初看向洛寻澜,而洛寻澜的面色十分复杂, 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懊丧, 眉心微拧。
楚初瞠目结舌地问“这、这是怎么回事”
洛寻澜没回答她, 另一位侍者适时送上一大捧玫瑰花, 鲜红欲滴, 看上去娇艳至极。
洛寻澜接过玫瑰,他深吸了一口气, 站起身, 走到楚初面前。
只有两步的距离,但在这两步中,楚初仿佛失聪一般, 听不见其他声音,眼中也只有洛寻澜一人。
心中那个答案被不停地叩响,即使被封印得再严实,也有了一道缝隙。
洛寻澜走到她面前,忽然把玫瑰递给她。
楚初伸出手, 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茫然的。
洛寻澜却忽然单膝跪下,他抬起头仰望着她, 还维持着把玫瑰花交给她时的动作。
从楚初这个角度看他, 把一切都收入眼底。
洛寻澜脸上有罕见的紧张, 灯光落在他脸上,皮肤如玉,他薄唇微抿, 无论从哪儿看,都是生得极好的相貌。
楚初心跳如雷鸣,她能够清晰地听到那种怦怦怦的声音,太大声了,怕是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洛寻澜开口,声音没有了以往的流畅,显得有些磕磕绊绊。
他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很抱歉现在才和你说这些话。”
“我很喜欢你,我也做好了和你过一生的准备,楚初,如果你愿意,可以接受我的花,接受我这个人,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但我认定的人,这一辈子也不会改变。”
“原来我们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我希望以后的日子,都不再有这种浪费。”
“我这个人无趣至极,但仍希望能有和你共度一生的机会。”
他原来以为人生就是这样,波澜不惊。像圈子里大多数人一样,在继承家业后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
只是他走得更顺,家里没有私生子,他没有特别的爱好,足以和他的工作发生冲突的爱好。他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无论是以哪种方式,无论是在或长或短的未来。
别人都有年少轻狂,可他的青春期也没有太过疯狂,他从来是一个理性至上的人,做什么事都会用数据分析,这一生也很少出错。
可是楚初不一样,楚初是和他完全不同的一种人。
从对楚初有印象的时候,他便看出来了,她有旺盛的精力,眼中野心勃勃,但又不全是如此,他很难用语言完整地把她描绘出来,她身上有着强烈矛盾的气质。
所以,最初,他没有拒绝楚初的主动接近。
到后来,他们分手,他发现了楚初的另一面,和他认识的楚初完全不同的一面,说不清是哪一面的楚初更吸引人,只是他的目光却在有她的场所不由自主地落在她身上。
那句话说得果然对,人会被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吸引。
到后来,他已经完全沦陷,在这期间,亲眼看着自己沦陷,甘之如饴亦不悔。
其实在很早以前,楚初对他而言就是不一样的吧。
他从来不会推翻自己做下的决定,更别提分手后还赶上去的。只是那时候,他也是第一次体会到喜欢这类的感情,看不通透,看不明白,只是跟随着自己的心去做决定,再不用数据去简单正确地衡量一切。
有些事情,做了并不代表正确,可他喜欢。
千金难买乐意。他青春期迟来的疯狂在这时出现,他不计得失不去算计,能赢来真心的只有真心。
说来可笑,他原来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玩意。
不过还好,他还有机会,他们还有机会。
他还能在一个夜里邀请她共进晚餐,设计一场看上去很完美,但实施起来却漏洞百出的求婚。
而她,也未曾拒绝
楚初在听到洛寻澜的话后,一双澄澈的眼中仿若冬季清晨湖面泛起薄雾,她眨眨眼,把那股热意忍了下去。
手中的玫瑰呀,红得似火,据说这样鲜艳的玫瑰是用爱人的血液浇灌才能开出。
她抱紧花的手轻颤,她看着洛寻澜,嘴角慢慢上扬,她想说什么,想告诉他什么,太多的话全部堵在喉咙里。
大概是不久前吧,洛寻澜早上给她一枚戒指,她以为是他的求婚,结果不是,她难过了好久,觉得他们的以后太短暂。
现在,像是一场梦吧。
她原先觉得这音乐太俗,这是父母辈的人听的音乐了呀,洛寻澜怎么找到了这首。
可是现在,却又那么感动。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她无法准确地给出个数字,但却知道那是很多很多的。多到一个安全感缺乏到不敢轻易踏出一步的人,主动去到另一个地方和他一起生活,多到别人都觉得他们没有未来时,她在脑海中想象了很多他们的以后。
曾经,她以为她一辈子不可能结婚了,她很难爱一个人了。
可是,时光总是那么奇妙,她遇到了那个人于是情不自禁,于是身不由己。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脱口未出的却是“你求婚都不用戒指吗”
她话一出口,洛寻澜面色也有些懊恼,为这一场不尽完美的求婚仪式。
“戒指在玫瑰花里。”他说。
楚初赶紧低下头找,这捧玫瑰花太美丽,意义有那么特别,她都不敢太粗鲁地翻找,怕把它弄坏。
洛寻澜说“在那朵玫瑰形状的蛋糕里”
所以,他当时为什么会采用这种手法,这根本不符合洛寻澜一贯以来的想法。
还是卫容隽。
卫容隽说,女生需要仪式感,给他了好多选择,最后选定了,把戒指藏在蛋糕里,把音乐设成经典的情歌。
洛寻澜喝水是信号,是拉小提琴侍者上场的信号。
可当时洛寻澜喝水时完全没想到这,他做事一向谨慎,却在这件事上摔了跟头。
楚初不愿意吃那朵玫瑰,这就让下一步很难进行下去了,喝水只是缓解紧张压力的一种方式。
洛寻澜纵横商场好几年,从没有出过这样的纰漏,还真是让人,头疼啊
楚初赶紧用勺子挖开了那朵玫瑰,这时候没有一点的舍不得了。
勺子碰到了坚硬的东西,发出轻微的“叮”声,楚初手顿住了,小心翼翼地用勺子舀起。
那一枚圆形状的物品用可食用纸包裹,她拿出小心翼翼揭开,戒指便躺在其中。
该怎么形容
楚初在网络上,在电视里看见过很多别人的戒指,这是第一次别人送给她的。
灿烂而美丽,上面的钻石发着耀眼的光,银色的圆环上似乎刻着什么字。
她拿起,对着灯光便看见戒指内部的英文字母“ca”
楚和洛。
他们两人的名字排列在一起原来是这样,她手轻轻触碰,凹凸的触感,心跳骤然加快。
嘴角的弧度再也控制不住地,疯狂上扬。
楚初把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刚刚好,她看着,好满意。
楚初想,她可能是唯一一个,在被求婚时,迫不及待把戒指往自己手上戴的人了,抛下了一切的矜持。
她扑向洛寻澜,使劲搂住他的腰。
“谢谢你,我好喜欢。”
好喜欢他,好喜欢现在。
如果有那样的机器,可以选择存下几个人生中的场景,楚初想,她一定会存下现在。
现代人之间太多的关系,不清不楚地开始,不清不楚的结束,至少他们现在有了个,堂堂正正的开始。
楚初把那捧玫瑰带回了家,想尽一切办法挽留住玫瑰的花期。
最后挽留不了,还选用其中一片玫瑰花瓣做了书签。
洛寻澜看得很清楚,在那一捧玫瑰凋谢以后,他带回了新的玫瑰。至此许久,家里的玫瑰一直都是新鲜娇艳的。
楚初不喜欢戴戒指,但是洛寻澜送给她那枚戒指,她却一直戴在身上的,用洛寻澜送的项链穿过戒指,戴在脖子上。
洛寻澜也很喜欢她的戒指,晚上他伏在她身上,额上的汗水落下的时候,他盯着她戴在胸前的戒指,目光都变得有些凶狠,带着一种强烈的势在必得。那样的洛寻澜让她觉得有些陌生,可她也很喜欢。
在求婚之后的第三天,洛寻澜对她说。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和陈卓、卫容隽一起吃个饭。”
作者有话要说澜澜荣成为晋江求婚最容易的男主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