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四日,天气晴,微风和煦,适宜出行。
没错啦!今天就是兰一堂众人出发去绥远的日子了!本来兰一堂的目标就是绥远六月中下旬的大榷场,没想到一路上前前后后经历了这么多事,耽搁的大家好像都快忘了此行的目的一样。
终于到了启程的日子了,行李早就收拾好放上了车,准备送去绥远的药材等物品也早早装了车,之前遭遇哈尔巴拉围攻的时候损失的车辆马匹也已经修理补充好了,总之就是一句话——万事俱备,只欠出发!
“出发!”
兰夫人站在门口伸手一挥,大家上马的上马,登车的登车。
女儿家都是一身英气的骑装,男儿具是通身清爽干练的新做夏装,货车上的镖旗迎风飘展,涂林院门口的胖叔则是抹着眼角挥着胖乎乎的手。
等上了马车,兰妮吐了吐舌头,“娘以后还是等上了车再喊出发吧,这样比较气派,要不然咱们上了车,您还得又喊一遍。”
兰夫人瞥了一眼兰妮,伸手敲了敲车窗,发出了清脆的咚咚两声,马车外就传来了铁毅的声音。
“走~喽!”
随着铁毅的号令一下,马车缓缓地动了起来。
“嘿嘿!姜还是老的辣!”兰妮摸了摸耳朵冲着兰夫人谄媚地笑了笑。十三娘对于兰妮卖萌不忍直视,索性准备继续看讯兰集。
兰妮四下里看了看,拉着十三娘问:“小宝和朝鲁不和咱们坐一辆车啦?”
十三娘边在车壁暗格里找书匣边回答兰妮:“是,夫人给他俩专门准备了一辆马车,还安置了柳妈妈和敖登在那辆车上照顾。咱们今天出发的早,估计现在他俩睡回笼觉呢。”
兰妮点了点头,见兰夫人和十三娘一人手里捧着一本书来看,自己也拿出了随身带着的医书。就这样,伴着哒哒的马蹄声,和沙沙的翻书声,十三娘她们开始朝着朔州前进了。
铁毅在临行前就已经和兰夫人商量好了,今天的目标是朔州,所以路上要加快速度,基本上傍晚就能到了。正因为此车队的速度相较于之前游山玩水的状态明显快了不少。
而在车上的十三娘显然是没有太受速度的影响,因为她已经又陷入了王朝露的故事里。
昨晚她看到了王朝露回香港三个小时后就被家里人安排了一门亲事,三个小时前她是王家小姐,三个小时后她已经是未婚夫远在法国的黄王氏了。
幸好,王朝露的母亲虽然不是家里的正房夫人,但是还比较受宠,所以帮她争取了回家里住的权力,否则她就要住到黄家去了。
可是回了家的王朝露依然很低沉迷茫,本以为成有所成的她可以接手家里一部分生意,学有所用改变自己和母亲、弟弟的地位。可是等回来了她才发现,家族企业被大房夫人护的滴水不漏,而她,作为一个已经订了婚的“外人”没有丝毫插手的机会。
所以她过上了吃喝玩乐逛街打牌的小姐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吃穿不愁的快乐日子,可是在王朝露看来,却无异于慢性自杀一样的让她痛苦、颓废,可又无力改变。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转眼到了1954年。王朝露多次试图进入家族企业皆以失败告终,最终连一母同胞的弟弟也来劝阻她别瞎折腾,否则会失了父亲的好感影响以后财产的继承。而她又接到了远在法国的好友的来信,是说她的未婚夫在法国不思学业沉迷于异国的灯红酒绿之中,实在不是良配。接连失意之下,王朝露身上的朝气已经被消磨了大半,终日昏昏噩噩。
“我好似一个木偶,毫无灵魂,不知悲喜与欢乐,混荡于这尘世之间……”寥寥数字道尽了王朝露的绝望,看的十三娘叹息一重盖过一重。
翻书的手没有停下,王朝露的故事也还在继续。
朝露,是清晨朝霞升起时照亮的第一滴露水,承载了无尽的光明和希望。这是王朝露母亲给她起这个名字的由来,可她现在觉得自己辜负了这个名字。
颓败的转机来自王朝露的一次善心。
那天,在酒吧玩了一晚上的王朝露清晨开车回家,遇上了一位老婆婆,见她行动不利索,就好心开车载了她一程。而作为回报,老婆婆送给她了一瓶香水。那香水的味道好闻极了,闻上去有一股兰花的幽香,又有一阵玫瑰的妩媚,十分契合王朝露的气质,所以她一连喷了几天。
又是一天,王朝露再次玩了个通宵,等她带着一身浓郁的香气回到自己买的小公寓里的时候,忽然觉得头特别晕,晕的她直接睡了过去。再醒来,她就来到了大庆朝,来到了宏德三十年的兰一堂。
“香水?”十三娘看到王朝露来到这的媒介是香水,她又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手串,原来媒介也都不一样的么?
王朝露彻底醒来弄清楚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反倒是如释重负,喜出望外了!
“终于摆脱了一滩死水般的王家,摆脱了名义上的未婚夫!莫说是异世,就是远古又能怎么样呢?这才是我王朝露的世界!是我一展抱负的时候!”
可以看出来,把讯兰集当日记本写的王朝露很满意自己的穿越,甚至把这个当成了上天的恩赐。
她拿出了商业精英的态度,迅速的弄清了大庆朝的相关事宜,还有兰一堂的上下结构。凭借着自己身上特有的气质和当年三十出头的兰夫人兰宁还有陆夫人陆明儿打成了一片。
看到这,十三娘有些好奇,她见兰夫人正盯着窗外发呆,所以出声询问了起来。
“兰夫人,这位王朝露是个什么样的人?”
兰夫人闻言扭过了头,扫了一眼十三娘手上的书,心了对她看到哪儿了,就有了数。
兰夫人眯着眼像是在思索怎么说,过了片刻才缓缓张了嘴。
“她啊,像是一把火,一把熊熊燃烧的火,靠近她既能感觉到温暖又可能因为距离太近了被她灼伤。她的性子跳脱,又因为满腹的诗书有些自傲,一般人她也瞧不上。”
兰夫人说着就想起了那个总爱穿着红装的女孩,嚷嚷着要学骑马,又要学舞鞭子,吃了多少苦,才总算是学的有模有样。从此她外出必骑马,鞭子不离手,好像要把一辈子的威风都耍出来才算活够本儿!王朝露就是这样一个炙热浓烈的女孩吧。
想到这,兰夫人笑着摇了摇头,接着说:“她总瞧不上这世上的女子,说她们委曲求全。还要教女孩们当自强,天天把我命由我挂在嘴边。我们都不搭理她这话茬,当年也就明儿的小姑子王信芳信她这个。”
随嘴秃噜出去这个名字叫兰夫人身上僵了一下,讲故事的好兴致也败坏了。
十三娘等着兰夫人继续说,没想到她却闭嘴不言陷入了沉默。就在十三娘将要以为兰夫人睡着了的时候,她才说了一句:“你自己看吧,后面还有很多,还有一些她没写的,你可以再来问我。”
十三娘看出来兰夫人明显对于脱口而出的这个名字很厌恶,便不再打扰她了,轻轻说了声:“好。”就不再多言。
一直在旁边听她俩说话的兰妮递上了一张纸,十三娘接了过去,才发现上面写的是——王信芳,王飞羽的小姑姑,那个疯子。
十三娘恍然大悟,原来是她!起初陆明儿带着女儿来求助的时候,兰夫人就对这位王信芳恨之入骨了,可是究竟为了什么,她还不知道,难道就在这日记里?
十三娘接着看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的女子,多苦,思不敢思,想不敢想,连求一独立灵魂都觉是天方夜谭,比之前的我还要不如。我既然已经错活一回,来此便要痛痛快快地活一场。”
王朝露仿佛找到了新生一样的快活,她学了许多不曾学的事情譬如骑马、使鞭,还女扮男装去参加学子们的聚会。而兰夫人对她的态度总是很包容,可以让她肆无忌惮的以兰家表小姐的身份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了世人面前。
“阿宁和我说了,要想长留于此,只要将那盆讯兰花的花骨朵剪下,泡水服下去,我就会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庆人了。可是我还没想好,我得再想想……”
原来,讯兰花还有这个功效,剪下花朵泡水?吓得十三娘很想抱紧她的小花花。
她拉了拉对面兰妮的袖子:“妮子妮子,咱的讯兰花还坚定着呢吧?不会突然就,花就掉了什么的吧?”
兰妮冲她翻了个白眼:“好着呢,壮实得很,你不用担心,我昨晚刚看过。现在它就在后车里好好的跟着咱们呢。”
十三娘提着的一口气这才松了出去,她扬了扬手里的讯兰集:“原来讯兰花有这么多功能,我都不知道呢。”
“那可不,咱们的宝贝花功能多了!你先看,回头我给你细说。”
十三娘点了点头,又继续看了起来。
可以看出,王朝露来了大庆朝的确是比在香港的时候开心的多,她用了整整一篇来记录她去了哪个书会,又以男子身份参加几场学子间的讨论会,甚至还仔细地分析了男扮女装去参加科举的可能性,后来被兰宁无情的拒绝了。
这段时间的王朝露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尽情的遨游于大庆的天地之间。她收获了兰宁和陆明儿两个闺蜜,还有一个比她小七岁的小跟班王信芳。
本身王朝露就处于半封建社会的香港,自小学习的也是之乎者也的古典文章,同时骨子里也带着一些新女性的叛逆和新潮,这使得她与大庆朝本身就有着很深厚的文化羁绊,她比十三娘更能适应这里。而且王朝露身上那种自信和自负无形中也为她增加了一层莫名的新引力。
世界万物都是在曲线中曲折进行的,王朝露也不能逃离这个规律,她的转折在于一场中举学子的书会。
当十三娘刚翻到这一篇时,马车停了下来,朱一宇过来敲了敲车窗:“夫人,咱们要停车造饭了,你们先下来走动走动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样穿插着写王朝露的故事
不知道大家看着习惯不
因为十二娘对于潇岚是有一定影响的
所以还是要写她的故事
还有,这个号一直申签失败,大家给我出出注意,以后要是再发新文,我要不要换个号呢?
这篇文会一点一点写到完结,不会虎头蛇尾,大家放心
欢迎大家多和我交流交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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