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 66 新生
火车行了三天三夜。
到达天京的时候, 沈南瑗才像是缓过劲来。
只不过人仍旧是木木的, 一向那么贪吃的人, 连吃都提不起来多大的兴致。
朗华再三思索,没有带她回朗家的大宅,而是让她住进了自己在外置办的洋房。
那洋房上一任房主是个意大利人, 朗华买了洋房之后,也没怎么收拾, 原模原样地搁置着,是以装修都保留着一股意大利文艺复兴的风格。
沈南瑗要住, 朗华觉得这房子原来的人手不够, 又安排了一些过来。
"舅舅不用麻烦。"沈南瑗是觉得没必要,她并不打算在天京久留,同时也发现自打回来, 还是有挺多人找朗华,"坐了那么久火车挺累的,我想去睡一觉,舅舅也去忙自个的吧。"
朗华确实是有事,却也一直等到安置完沈南瑗,告诉她道:"这是你的家, 你是这儿的主人, 若不喜欢那些壁画和家具, 告诉管家, 让他给换了。刚回来,有一些事急等着我去处理, 这一段时间我只能抽空来看看你。"
沈南瑗似不满地嘟囔道:"舅舅,我不是小孩子了!"
"舅舅知道。"朗华笑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家里的安全你放心,装着最先进的报警系统,只要启动,租界的巡警十分钟内到。"
沈南瑗乖巧地点了点头,目送着朗华出门。
这才开始正视眼前的大房子。
管家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满脸都堆着笑,"小姐,楼上一共有三个房间。除了朗爷的,还余了两个,您要不上去看看,挑个自个喜欢的?"
"好!"沈南瑗报以微笑。
她并没有心情去挑选,身心的疲累让她感觉连说话的力气都流失。两间房间一推开窗户都能看见花园,随便一进的房间视野更开阔。
泡了个澡,没吃晚饭,沈南瑗便睡下了。
说起来,三天三夜的火车都是住的卧铺,可是在火车上根本就没有休息好。
一闭上眼睛,就是又青那张苍白的脸。
她躺在床上,抓紧了被角,整个身体都蜷缩了起来。
屋子里银霜放了暖炉子,可是一点都没让她暖和起来,那股子寒是从心底透出来了的。
到现在,她都没办法相信,那个一来就带着岭南特产,朴素温柔的女人没了。
其实,她和又青一共就见了两次面。
第一次,两人在一个被窝里,又青想唤醒她的记忆同她说了好多好多以前的事儿,也知道又青有个一个孩子,可惜没捱过病痛没了,所以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原主身上,连沈南瑗这个宿主都觉得动容。
第二次,就是生死之别。
为了不拖累她……
沈南瑗一时分不清是代入了太多原主的感情,还是当时的画面太过震撼。
她没办法从内心的那股悲痛中走出来。
无比压抑,且难过。
这一觉睡的昏昏沉沉,噩梦不断。
沈南瑗病倒了。
中医西医看了个遍,中医说是肝气郁结,西医说是太过疲惫,且情绪起伏过大。
总之,她似乎用这场病总结了自己在泷城的遭遇。
沈南瑗在这场生死大梦中,梦到了许多,有些人,来过又走了,有些人则被留在了记忆的城里。
醒来后听银霜说,她连续睡了一天一夜。
吓得朗华放下了手中的事情,急匆匆地赶回来。
沈南瑗回忆起在睡梦中,听到的那句‘二少无事’,略微抽了抽嘴角,舅舅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杜聿霖……当然会没事!
他和杜聿航,不会真的打起来的。
直觉是这么告诉她的。
沈南瑗虽然醒了过来,可仍在病中,整个人发蔫儿,小脸儿又瘦了一圈儿。
朗华直看得心疼,请了洋大夫专程跟进照顾,同时把天京什么好吃好玩的都往她家里搬。
"喜欢看电影吗?湖心公园那来了个马戏团,这些天都有表演。"朗华苦笑了下,"让银霜陪你出去散散心。"
沈南瑗摇摇头,想了想决定如实说,"这几天都让舅舅担心了,奶娘……奶娘是因为我死的,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病也有大半的原因是这个。但是我知道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振作起来的。"
生一场大病,最大的感受是活着真好。以及也想通透了一些事。
又青的死恰恰是证明了自己的弱小,她赤手空拳保护不了任何人,弱肉强食的法则哪儿都通用。
唯一自己变得强大,才能把自己想要的都攥在手里,谁也夺不走!
朗华看着女孩儿双眸湛亮,像是经历了一次破茧成蝶的过程。
他伸出手,怜爱地揉了揉她的脑袋,"不管发生什么,有舅舅在。"
"嗯!"
看,她还有家人。
亲眼看着沈南瑗喝过药,朗华又碎碎叨念了几句让她仔细养好身体,就再一次出门了。
朗华很忙很忙,听阿武说,龙家趁着朗华不在天京,没少在背地里动手脚。
让朗家平白无故损失了两笔大的订单,资产折损过万,朗华就是为这在忙。
养病无事,沈南瑗试图理清朗家、白家和龙家的关系。
可脑子有些犯浑,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只知道白家和龙家有仇。
如今看来,朗家似乎也和龙家势不两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难不成那朗家是因为这个,才帮助舅舅隐姓埋名?
啊,想也想不通,就算了。
前前后后养了半个月。
沈南瑗有了目标,整个人又恢复了生气。
旁的人病一场,十有八九得清减上几分。
沈南瑗和旁的人不一样,她居然又长个子了。
原先齐脚踝的裤子,成了八分,穿起来简直不伦不类。
沈南瑗觉得惊奇:"嗳,我怎么还会长个子?"
银霜抿着嘴笑:"小姐,你才十六啊!没准儿还能长到十八岁!"
"算了,算了,就这个身高吧!再高了做衣服废料。"沈南瑗打趣着自己。
一转身,吩咐管家,让他约个裁缝上门。
管家很适时地提议:"小姐,天京有好几家百货商场,还有两家是洋人开的,要去转转吗?"
沈南瑗提不起来逛街的兴趣,倒是让银霜跟着管家一起,出门采办回来了十数套衣裙。
难得,朗华今日也回来吃晚饭。
管家命人准备了天京当地特色的美食,什么盐水鸭、梅花糕、糖藕粥,摆了整整一大桌子。
沈南瑗低迷了好多天的味觉,终于被唤醒了。
"舅舅,你每月花在吃食上的费用,一定不少。"
朗华见她吃的高兴,敛在一起的眉目,也不由舒展开来了。
怪不得,他们都劝他成个家。
原来有了牵挂后的日子是这样的。
沈南瑗吃了个肚滚圆,可还想再来一碗鸭血粉丝汤。
银霜不乐意了,夺过了她的筷子道:"小姐,病才刚好,别吃撑了。"
朗华也说:"是啊,喜欢的话,明日还让厨房做。"
沈南瑗收起了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接了银霜递来的消食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朗华聊天。
朗华提了一件事。
是朗家得知朗华和亲外甥女相认之后,邀请上门做客。
"当然好啊。"沈南瑗一口答应了,说来有些愧疚,"若不是这场病,其实一到了这,我就该去拜访的。朗家的人救了舅舅的命,是天大的恩人。"
这一份通情达理让朗华感动。沈南瑗一想自己的病拖了这么久,还是误事儿。
朗华笑,"老太太知道你来了,一早说见见,不过知道你病着,就不着急了,还说等你养好了,再给你办个接风的家宴。"
沈南瑗心想自己这一来都能上升成家宴,想必是舅舅的缘故。这样想,朗家待舅舅也一定颇好,爱屋及乌才能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