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首辅的夸夸小夫郎 > 120-140
    第 121 章

    店前的宣传不难, 应有初在南宁开店时就给他们打过样了,俞安只需要复制之前的宣传模式就行,但他不打算这样做。

    京城不比南宁, 各大家族势力盘根错节,大肆宣扬他们开的店铺反而会引起有心人的察觉, 应有初在官场正稳步上升, 没必要为了一时利益将应有初置于不利之地。

    而且俞安有信心,就算没有前期的宣传, 他们店铺的东西一样可以卖得很好。

    二月初,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里,容妍精品连锁店铺就悄悄开张了,没有请戏子打广告,没有发试用装, 也没有开业活动,只是开张那天揭了门匾的红布, 放了两串鞭炮以示庆祝,别的就没什么大动作了。

    俞安招了两个打杂的小工在店里,让林哥儿来当店里的掌柜, 而他就做起了幕后老板, 以后他负责店铺的供货就行,这几天开业, 他来坐坐镇,等过了几天他就不用天天来店里, 只需要在家里做些新口红, 面霜等。

    他以为他这么悄无声息的开业, 不会有多少人进店的,出乎意料的是, 开业这天不知道陆夫人从那儿得到的消息,带着京中玩得好的姐妹们来给俞安捧场了。

    官家小姐的马车停了一辆又一辆在店铺旁边,导致路过的人或者马车都好奇这家店是买些什么的,有的人抱着好奇心进来,只要进了精品铺子,就绝对不会空手出去。

    苏楠也来帮忙了,他如今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他本人和罗家都非常重视,毕竟罗家就罗平一根独苗苗,性子还犟不愿纳妾开枝散叶,于是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苏楠的肚子上。

    好在他嫁过去不到半年就怀上了。不管怎么说,怀上孩子都是件大喜事,头三个月胎象不稳,他也就听从罗母的建议在府中安心养了两个月。

    今日容妍精品连锁店开业,苏楠说什么也要来店铺,罗母担心店铺开张,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冲撞到苏楠,不想让苏楠去的,但拗不过苏楠的坚持,只得多派了好几名家丁贴身保护他,最后还是放心不下,干脆自己也跟着苏楠出门。

    苏楠他们来的时候,店铺里的客人并不多,俞安带着他们参观了一圈,又拉着苏楠到店铺的后方,店铺的后方还有个不大不小的房间,里面放着桌椅,还有一张小床,是作为店铺的休息间。

    罗母在店铺外面看商品,她知道罗平在南宁和应有初合开了一家店铺,听说十分赚钱,但她一直没有机会见过,现在一看,确实有几分实力的。

    托罗平和苏楠的福,很多产品她也用过,不过她听店员说京城开的店铺新出来的口红色号是南宁都没有的,而且依旧是限量款。

    罗母心动不已,便就在店铺试起口红来,苏楠和俞安两人则到了休息间说体己话。

    “我都过了头三个月了,不知道他们怎么还这般担心。”苏楠摸着微微凸起的肚子坐在软椅上和俞安低声抱怨着。

    俞安也上前摸了摸,“小心些总归是好事。”

    “颗颗呢?怎么没带过来?挺久没见了,我怪想颗颗的。”苏楠想到那颗粉团子就不自觉露出微笑。

    他希望他肚子里的孩子像他多一些,要是像罗平多一点那可就惨了。不过,不管最后长得像谁,他只希望肚子里的孩子能平安降生,健健康康的长大就好。

    “颗颗在家呢,最近风大,就没敢抱出来。”俞安解释着。

    苏楠了然的点头,孩子还太小,带出来要是染上风寒就不好了,于是他换了个话题,“哎,你都不知道我婆家那个婶婶有多烦,自我怀孕后,就想方设法的想把她家的侄女塞给罗平做妾,说我现在有身子了,不方便伺候罗平,让她侄女代我伺候。”

    苏楠在罗府憋坏了,但俞安近几月忙着开店事宜都没时间去罗府看望他,他们好不容易见一次,苏楠就拉着俞安的手不由得说了很多。

    俞安听到苏楠的婆家给罗平塞人,不禁蹙起细眉,担忧道,“那最后罗平兄长收了吗?”

    “没有。”说到这个,苏楠脸上泛起淡淡的笑意,婶婶塞人其实也是在罗母默许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举动,但他没想到罗平竟然能为了他和婶婶大吵一架,将人原封不动的退了回去,还趁机给罗母表了态,说他此生只娶苏楠一人。

    俞安听到否定的答案后,松了口气,“还真是凑巧,前些日子我相公升官也是有人送美姬过来。”

    “那他肯定没收,”苏楠肯定道,俞安和应有初的感情这多年了,他看在眼里自然很清楚两人的感情有多好,天天如胶似漆的,他和罗平都甘拜下风,“既是别人送来的,他是如何退回去的?”

    “当时张家打着送婢女的旗号送美姬,所以相公就大张旗鼓的送回去,并说我家下人够了,那两个婢女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留在家里也是吃白饭,还说应家不养闲人。”俞安想到应有初退人的理由就觉得好笑。

    不过这样一说,既撇清自家又能恶心对方一把,暗喻张家送人给他家目的不纯。

    苏楠也跟着笑了笑,“照你这么说,张家绝对的居心不良,应有初要是收了美姬,那他就欠下张家一个人情,顺便还能插两个眼线进去,要是没收,说不定会在背地说应有初惧内,或者你善妒。总而言之,张家送美姬这件事就是没安什么好心,你们以后来往定要多注意些。”

    苏楠像是想起什么来,“张家?难道是京中礼部侍郎那个张家?”

    俞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应该就是了,这个张家有个儿子和罗平应有初一同考上进士,是个榜眼,我听说罗平说,张正山品行不端,为人不正,在翰林院喜欢攀附权贵,而且和他们好像还有点不对付。”

    俞安仔细一想,好像也记起应有初和他说过这个人,说这人是什么职场显眼包,特喜欢拍侍读大人的马屁。

    俞安得知这两个婢女是张正山家特意送来的,更是觉得张家可恶了。

    两人在休息间说了好久张家的坏话,待罗母催促着回家了,苏楠才念念不舍的走了,并让俞安有时间就多带着颗颗来罗府看看他,俞安微笑着应了。

    天气冷,初春天依旧黑得早,送走苏楠后店铺也该打烊了。

    一整个白天没见到俞安的颗颗,被林婶儿和应财反复哄着也只坚持到下午,俞安刚回来就听见颗颗那撕心裂肺的哭声。

    颗颗的哭声和一般的孩子不同,细细软软的,再配上他豆大的泪水滚落下来,哭得我见犹怜的。

    俞安赶紧抱起颗颗拍着他的后背,柔声哄着,虽然很快颗颗就听话的不哭了,但那双被泪水润湿的黑亮眸子紧紧的盯着俞安,打着哭嗝抓着俞安的衣带,生怕他又不在了。

    俞安看到颗颗的哭得这么伤心,脸蛋都哭得泛起不正常的血色,顿时心就像被谁狠狠捏了一把,酸涩无比。

    甚至在想明天干脆不去店里了。

    “安…安安……安…”九个月的颗颗埋在俞安的胸前一个劲儿的拱,嘴里模糊不清的嘟囔着。

    俞安愣了一瞬,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又仔细听了听,确定颗颗叫的就是“安安”后,顿时哭笑不得。

    颗颗第一次开口说话,说的不是阿爹,爹爹,爷爷这些词,会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安安。

    都怪应有初天天在颗颗面前喊他安安,导致颗颗听得多了,也就会了。这时颗颗还在不停地喊着“安安”,并且越叫越顺。

    一旁应财疑惑道,“颗颗说的难道是‘安安’?”

    颗颗听到应财说安安后,自己又肯定的复述了一遍“安安!”甚至用小脸去贴贴俞安的脸颊,蹭得帽子都掉了。

    俞安无奈的按住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重新替颗颗戴好帽子,用教导的语气说,“不是安安,叫阿爹,阿,爹。”

    不得不说,颗颗某些脾气和应有初如出一辙,比如现在。

    颗颗坐在俞安的腿上,歪着头看着俞安,遵从的念道,“阿…阿…安安!”

    应财瞬间笑出声来,一边摇头一边开着玩笑说,“完喽,等有初回来发现颗颗说的第一句话是‘安安’,怕是要醋死。”

    俞安想到应有初最喜欢跟颗颗拈酸吃醋了,他要是知道了估计要借着吃醋的名义闹上好一阵子了。

    于是警告着颗颗,“等会你爹爹下值回家了,可不许再这么叫了。”俞安点着他的小鼻头,说道。

    颗颗那里听得懂,以为俞安在逗着他玩,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还时不时的抻一抻小身子,“安安,安安,安安!”

    叽叽喳喳的叫得俞安十分头疼。

    应有初下值回来的时候,颗颗由于哭太久有些累了刚好睡着,俞安便让林婶儿看着点颗颗,他去后院整理一下从南宁运过来的货物。

    应有初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俞安在哪儿,然后,换好衣服就去找人。

    俞安拿着纸笔清点着货物,应有初无声无息的靠近,一下就将人抱入怀中,“谁家小夫郎,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俞安不用想也知道是谁,除了应有初应该没人这么无聊了,他轻叹一口气掰着应有初禁锢腰身的双手,“别闹,相公,我马上清点完了就可以开饭了。”

    应有初不依,非要俞安配合他。

    “我是应家的夫郎,还请官人放过我这一回吧。”俞安没有感情的说。

    应有初咬了一口俞安的脸蛋,“恶狠狠”道,“这么漂亮的小夫郎,我才不会放过,跟了我,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应有初十分上瘾,俞安却生无可恋,“啪”的一下推开应有初得寸进尺的脸,“我已嫁做人夫,官人请自重。”

    应有初兴奋的又演了几分钟才不舍的放开俞安,两人黏黏糊糊的清点完货物又一同洗手吃饭。

    饭后,他们休息片刻就准备洗漱了。天黑得早,古人晚上没什么娱乐活动,他又没什么要处理的公务,与其在外面干坐着,不如早早的和夫郎躺在床上。

    应有初先去洗澡,等他把浴室暖热了,再换俞安来洗。

    俞安去洗澡没多久,颗颗就醒了,因为有白天留下的阴影,颗颗睁眼没看见俞安直接就哭起来了。

    应有初寻声将其抱起,以为他是饿了,就让人拿了一瓶羊奶来,他把奶嘴塞到颗颗嘴边,结果这小崽子偏头躲过,奶嘴擦着脸颊而过,就是不吃。

    “安安…安…安安…”颗颗带着哭腔叫着安安。

    应有初微微眯了眯,“你是在说‘安安’?”

    颗颗瞪着大眼睛,像是听懂了般,“唔”了声,随后标准的喊了声“安安”。

    应有初脸沉了下来,趁机将奶嘴塞到颗颗嘴里,“喝你的奶吧,安安是我的!”

    颗颗挥了挥手似乎要反驳他说的话,但无奈嘴里含着奶嘴,舍不得吐出来,只得暂时闭嘴。

    俞安洗好澡后,回屋的时候正巧听到他们的对话,他拿下盖在头上的帕子,无语的望了望天,心道一声,果然。

    第 122 章

    最近几天, 店铺刚开业很多事情还需要俞安做决策,他每天早出晚归的,有的时候比应有初回来得还要晚。

    这就造成了他回家后, 应有初和颗颗两人争抢他的局面。

    这天,俞安依旧比应有初晚归, 应有初回家后就听见颗颗在鬼哭狼嚎的喊着安安, 他上前一瞧,颗颗脸上半点泪水都没有, 典型的光打雷不下雨。

    “小骗子, 现在都学会用卖惨了。”应有初伸手捂住那张哇哇大哭的小嘴,无情道,“卖惨也没用,我是不会同意你喊的。”

    颗颗止住哭声, 瞪大双眼,“啊哦?”

    十个月的颗颗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话, 只知道他另一个熟悉的人回来了,遂眉开眼笑,伸出双手求抱抱。

    “刚说完卖惨没用, 马上就切换到卖萌了, 我告诉你,卖什么都没用, 想叫安安是不可能的。”应有初嘴上强硬的说着,但心里已经被自家的小崽子萌得一塌糊涂。

    颗颗歪着身子, 想从林婶儿的怀抱重挣脱出来, 急切的抻着小身子, 想要应有初抱,“啊啊啊!”

    应有初被萌得晕头转向, 顿时忍不了一点,“抱抱抱。”

    他刚接手,一个温热的小团子就贴了上来,兴奋的在他颈侧蹭来蹭,应有初明白,颗颗这是想要玩举高高。

    他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惯着了。

    父子两人互动一阵子后,应有初决定趁着颗颗兴致高涨的时候,将他乱喊这个毛病改掉,“颗颗,来跟着我学,阿,爹。”

    颗颗面对面的坐在他腿上,圆溜溜的眼睛定定地望着他,在他期待的目光中喊出一声,“阿嚏。”

    “不是打喷嚏,是阿,爹!”

    “阿嚏!阿嚏!”颗颗高兴的又重复了好几遍。

    “……”

    得,这孩子没救了。

    俞安回家看到的就是颗颗和应有初父子其乐融融的画面,然而这副相亲相爱的场景在颗颗发现俞安在他们身后被打破。

    “安安!安安,卟卟…”颗颗不会说抱,口齿不清的喊着“卟卟”。

    应有初当然不会如颗颗所意,“教了你半天喊‘阿爹’,结果还是不会喊,这次改不过来,我是不会让我夫郎抱你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抱着颗颗往俞安反方向走,颗颗看着自己和俞安越来越远,顿时急了,大声抗议着,原本环抱在他脖子上的小肉手开始掐他颈侧的嫩肉。

    掐得应有出嗷嗷直叫。

    俞安神情无奈的看着这对冤家摇了摇头。

    二月底,京中积雪终于化完了,光秃秃的树干暴露出来,衬得繁华的京城都显露几分萧条之色。

    大殿的朝会正热火朝天的进行着。为促进丝绸的发展,大殿上众说纷纭,大家心里都清楚,想要发展农桑,势必要将新政策推行到各州各县才行。

    问题是,由谁来担此大任?

    如今先太子已逝三年有余,陛下又迟迟不立储君,众多皇子中,长子三殿下和嫡长子九殿下这两位皇子是储君最热的人选。

    朝中大臣也大致分成三党,一为立长党,三殿下乃贵妃之子,虽不是嫡系,但作为长子,母家是侯府,又有舅舅户部尚书的支持,光这些明面上的关系就足够有资格参与太子之争,更不用说还有背地里投靠的大臣们了。

    据应有初这几个月的观察,他的上司,工部尚书和三殿下私下来往频繁。

    二为立嫡党,九殿下乃皇后之子,虽皇后的中宫之位已经被架空,但胜在血统纯正,有一众老派的文官支持,首当其冲的就是内阁首辅,孟老。

    三为中立党,大部分都是像应有初那样的小官,不敢参与到夺嫡之争中,以稳为主。

    这次推行新政策,本就是皇帝施政于民,能到各地体察民情,巡抚天下,收获民心,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

    除了能建立起民声民望外,还能打通各地方官员,疏通各地的人脉。不管从那个角度来说,对接下推行国策的这个皇子都是百利无一害的事。

    因此三殿下和九殿下不惜在大殿前撕破脸都要争抢这个推行国策的香饽饽。

    立长党和立嫡党在前面打得火热,中立党的小官在后面默默看热闹,比如应有初,他此时正在末尾当吃瓜群众,听着两方人员不断揭对方短,他在心里叫喊着,

    多说点,再多说点,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皇帝坐在龙椅上听着他们争吵了半个多时辰,吵得他脑袋疼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他揉着眉心,说此事容后再议,遂退朝。

    当天晚上应有初约了罗平来宅中议事,今日朝会虽没有指派那个皇子下南部地区推行政策,但也说明重农桑的国策马上就要实施了。

    年前他让罗平撰写农桑的书如今大致也编写完毕,这本农桑书内容包括了桑蚕的喂养,特意注明了蚕开始蜕皮后需要隔日撒一次散灰,便于消毒除湿,可大大提高蚕的存活率。

    还有织布机的改造和纺织机的详情图在里面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机器的方法等等。

    两人仔细讨论着这本书,一字一句的扣出来反复斟酌,对它进行最后一次修改校对,若无意外,明日一早这本农桑书就会由罗平交给严老查看,推行政策在即,想要让这本书作为当前国策的教科书,那就容不得半点差错。

    “应该没有什么遗漏的了,”应有初扭了扭僵硬的脖子又说道,“明日交给严老查看没问题后就可以做成印刷版的在大越发行了。”

    罗平长舒一口气,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忙这件事,现在终于到临门一脚的时候了,“这本利民的农桑书我还没想好名字,不如应弟取一个?”

    应有初连忙摆手,“别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起名字,罗兄就不要为难我了。”

    “那就叫《农桑辑要》如何?”罗平提议。

    应有初默念一遍后觉得不错,点头认同,于是这本书的名字就敲定下来。

    他们在书房议事太过投入,现在才发现天已晚,罗平也到了该走的时辰,应有初起身相送。

    两人到了大门,罗平手里紧握着倾注了两人心血的书,临走前又一次问道,“应弟当真不愿……”

    应有初知道罗平要说什么,便出言打断他,“罗兄不用劝我了,这本书你编写了这么久,我不过是提提意见罢了,怎好意思同你一道署名上去,再说了,书中也有提到我的地方,加不加我也是一样的。”

    罗平还想再说什么,但又被他再三拒绝,见应有初心意如此便作罢。

    接下来几日的早朝无疑是三殿下和九殿下两党之间的争执,应有初这种插不上话的小官在大殿上乐得看热闹,因为可以吃瓜,这两天他上早朝都变得积极了很多。

    罗平撰写的农桑书给严老看后大为震惊,又立马上奏给皇帝,皇帝拿到农桑书颇为满意,一高兴就免了他翰林院的考核,破格提拔罗平为翰林院侍读,并将印刷农桑书的事宜交由他处理。

    这天早朝他如同往日一般来到偏殿等候,刚到偏殿他就察觉到了不同寻常之处,以前大臣在偏殿虽然不会有太多交流,但时不时也会有大臣互相打招呼寒暄片刻,绝不会像今天这样鸦雀无声,气氛十分诡异。

    应有初悄悄打量着四周,眼尖的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他的站位比以往的站位靠后了一位,也就是说,今日早朝他前面多了一个人。

    是谁突然晋升到五品以上了?

    罗兄虽然升官了,但他在翰林院任职是不用来上早朝的。

    除了罗平,那又会是谁呢?怎么会一点风声都没听见?

    正当他探头想要查看时,前方传来一声尖细的嗓音,“诸位大臣,请随咱家入殿。”他不得不暂时压住好奇心,低头跟着前面的人进入大殿。

    今日皇帝一改往日的愁容,一副豁然开朗的模样,朗声,“众爱卿平身。”

    “朕前些日子为谁能南下推行农桑而头疼不已,而今终于解决这一难题了,朕已有合适人选。”皇帝故意停顿一下吊足了众人的胃口。

    “朕决定交给朕的七皇子。”

    皇帝此话一出,底下一片哗然,不消片刻,反对声四起。

    应有初心道果然是好大一个瓜呀,原来多出来的一个人就是七殿下,七殿下如今能正式站在朝堂上也不知道背后是谁做了推手。

    皇帝不顾众人反对,力排众议钦定了七皇子为此次南下推行农桑的主要负责人,并将其册封为宁王,择吉日三月初七举行册封礼。

    七殿下年二十有余,封王本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令人诧异的是,七殿下在两皇子针锋相对的时候不仅封了王,还抢了南下推行国策的肥差。

    可谓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立长党和立嫡党为了能拿到推行国策的重任争得头破血流,互相诋毁对方的名誉,最后任谁也想不到竟是七殿坐收渔翁之利。

    皇帝任命七殿下推行国策一事已成定局,所有人都认为七殿下不过是运气好,两党相争,他从中捡了个大便宜罢了,待此事一过,他自然会慢慢淡出众人的视野,朝中仍然是三殿下和九殿下的天下。

    殊不知,今日七殿下轰轰烈烈的出现在朝堂中,往后的表现更是惊艳四方。用应有初的话来说就是一路高开疯走。

    散朝会前皇帝锐利的眼神扫过底下一众臣子,眼神冰冷,仿佛将他们的心思都看透,片刻才沉声开口道,“如今国库空虚,以前的事朕不想细究,但这次推行农桑,朕不允许再出现任何差错。”

    跪在地上的臣子心怀各异,去年国库亏空,有人中饱私囊,皇帝心如明镜但并未追查,主要原因是这些人大多都在为他办事,从中捞点好处,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在朝堂上说的这番话自然是在警告这些贪墨的大臣们,凡事有个度,让他们不要想着在推行国策上动手脚。

    应有初跟着众臣子跪在地上等退朝,听到皇帝说的话后在心里对着前排的几个大臣指指点点,暗自吐槽,你,你,你,还有你,说的就是你们这群又老又贪的人!有点聪明劲儿全放在贪污上了,妄为父母官!

    他看过原著,原著中新皇登基后处理了一大批贪污犯,他依稀记得是哪几个。

    皇帝末了加了一句,“散朝后,孟阁老和户部陆侍郎,还有工部应爱卿来养心殿找朕。”

    应有初倏地抬头,有他什么事?

    第 123 章

    退朝后, 九皇子路过三皇子的时候故意出言激怒他,“我看这段时日里,三皇兄一天要上奏好几封折子给父皇, 封封皆是劝农重桑的计策,府上的幕僚怕是整日不吃不喝的替三皇兄谋略吧?”

    “可惜呀, 三皇兄的苦心日月可鉴, 可父皇看不见也没用呀,这不, 白白替人做了嫁衣。”九皇子嗤笑道。

    九皇子年纪尚小, 今年刚满十七,性子骄却不是完全不讲理的人,这次争取南下推行国策也不是他的本意,只是他身边的人希望他这么做, 再加上他一直怀疑自己的亲哥哥的死和三皇子有关,虽然他还没查到明确的证据, 但三皇子作为最大的获益者,太子的死绝对和他脱不了干系。

    故而九皇子这些年和三皇子一直不对头,他对推行国策不感兴趣, 只是三皇子想要的东西, 他知道了总是要争一争,看到三皇子没有如愿以偿, 他自己没有一点遗憾,反而第一时间来奚落他。

    三皇子面上僵硬了一瞬, 又立马恢复到原来那副亲切的笑容, “九弟说的哪里话, 推行农桑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管是我们之间那个兄弟担此大任, 只要能将国策顺利推行,造福百姓就好。”

    “吾作为兄长自然会尽心尽力的教导你们,关于这次的南下推行农桑的国策我有一些想法,改天自当会和七弟商讨,不如九弟也一起?正好学着点,别再出现在上次连赈灾款都算错的情况了。”

    三皇子一番话下来,既展现了自己的心胸宽广,又暗讽了九皇子一把。

    九皇子又不是傻的,自然听得出三皇子的话外音来,气得衣袖下的手都攥紧了,“多谢三皇兄,我就不去了,毕竟父皇还交代了其他的事给我做,不像皇兄还有闲暇操劳七皇兄的事,告辞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皇子微扬下巴,睨着九皇子离去的方向,脸上不再挂着虚伪的笑容,眼神变得阴鸷。他刚出宫,就立刻吩咐手下的人彻查七皇子姬景璃。

    姬景璃能顺利封王入朝接下南下推行的国策,这件事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三日前,皇帝在养心殿批阅奏折,看着桌上堆积如山的折子,里面的内容不是举荐三皇子稳重适合南下就是说九皇子需要南下历练的事。

    皇帝心烦无比,这帮该死的臣子们,他还活得好好的就常常谏言让他早立储君,如今朝堂的局势他看得清清楚楚,南下推行国策无疑是收买民心的好机会,他的这几个好大儿果然全都坐不住了。

    朝会上他冷眼看着他们相争,实际上这件差事他不想交给任何一个儿子去办,但推行国策这样重要的差事一定需要一个皇子来向百姓展现皇恩浩荡的。

    就在这时,张天师替他解决了这一难题。

    皇帝来到朝天观照例打坐,但今天他无论如何都静不下心来,烦躁的吐出一口浊气。

    “陛下,无念方能静,若心牵于事,必火动于中,心火既动,真精必摇。”张天师双眼微阖,手上捏诀,盘腿坐在皇帝的对面淡然开口说道。

    “世人皆有三千烦恼丝,一丝胜一丝。”皇帝感叹。

    张天师缓缓睁眼,“若不理清这烦恼丝,陛下便不能静下心来修炼,心不虔,亦是徒然。”他有意引导皇帝。

    “天师说得对,朕问你,若是二者相互制衡已久,权力相当,有朝一日有一切机可让二者失衡,”皇帝皱着眉头,沉声继续说,“一旦失衡,变故丛生,如何让二者继续互相牵制?”

    皇帝深谙帝王之术,自然知道朝中局势需要相互制衡,他也是这么做的,由原来先太子和三皇子相互制衡,再到三皇子和九皇子相互制衡。

    只是没想到三皇子和九皇子才相互制衡几年,就迎来变故,南下推行国策就是这个变故,无论让他们两个谁去,都会造成一方壮大,另一方受损的局面,而壮大的一方,无疑是向朝廷昭告未来的储君是谁。

    经过深思熟虑,皇帝心中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过还是想听听别人的意见。

    “陛下且看,”张天师指着一旁两人高的炉鼎,“鼎足三分,连衡合从,既然两足无法平衡,那就多加一足。”

    皇帝神色深沉的看着炉鼎,良久释然一笑,“张天师所言亦是朕所想。”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他儿子众多,这些日子他想了很多,也在暗中观察他们的功课情况,合适的似乎只有七皇子一个,有勇有谋,重要的是还带有一半胡人的血统,即使日后权势滔天,也能借此轻易拉下马,是最合适成为另一“足”的人选了。

    接下来的两天,皇帝借着考察功课的由头召见姬景璃好几次,最终决定让他担任南下推行国策的重任。

    应有初亦步亦趋的跟在孟阁老和陆景时的后面,三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养心殿。他见到姬景璃也在养心殿,心中大致明了皇帝找他过来的原因。

    “都平身吧,赐坐。”皇帝靠在龙椅上懒散的说着。

    果然由他所料,皇帝将他们找来是共同商讨推行国策具体实施的方法。古往今来,施政于民的手段说来说去无非就是那几种,且可以同时进行。

    首先由中央制定法规,再下达到各州各县,并采取强制手段执行,这一点应有初相信皇帝已经和阁老们商议好了,不需要他操心。

    其次是,从中央派遣官员到重要的地州进行推广,政策实行需要时间,而派遣中央官员推行能大大缩短时间成本。也就是现在皇帝派姬景璃南下推行的目的。

    另外的就是一些宣传手段,关于这一点,应有初就要大力举荐罗平撰写的那本农桑了。

    “陛下,翰林院罗侍读撰写的那本《农桑辑要》与这次南下推行国策十分契合,微臣以为,可以将这本农桑书发行在各地方官员手上,由各地方官员照着此书推行国策可事半功倍。”应有初故作深沉一副为国为民的样子。

    皇帝微微颔首,那本书他看过,的确符合国策,书中内容图文并茂,撰写得很是详细,“朕已经命人拓印了,不过要发行到各地恐怕还需要不少时日。”

    “可让翰林院的人抄写几本下来,由宁王殿下带着南下,这样一来,推行国策也轻松很多。”孟阁老提议。

    众人都觉得可行,皇帝便让人着手去办。

    应有初想到姬景璃三月初七要举行册封大典,估计举行完亲王礼后,姬景璃就要动身南下了,算算时间,满打满只有十天不到。

    要在十天内抄写出十几本书来,他想,整个翰林院都要跟着加班加点的炒书吧,想到曾经的同僚们挑灯炒书的场景,他心中不由得窃喜,让他们以前集体排挤他和罗平,还老是让他抄书,现在风水轮流转了。

    哈哈,往死里转吧!

    商议完南下推行国策的方法后,皇帝开始为他们的分工了,“南下一事朕全权交由宁王负责。”说着就拿出一块令牌由总管太监转交给姬景璃。

    姬景璃跪下接住令牌抱拳正词道,“儿臣定不负父皇所托。”

    “陆侍郎,你曾在南宁做过一段时间的知府,推行织布机一事你也算有经验,朕封你为江州巡抚,同宁王一起南下吧。”

    陆景时跪下谢恩。

    陆景时作为户部右侍郎,正三品,现在又兼任江州巡抚一职,巡抚是从二品,官职越级而升,对他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了,并且还不会招人眼红。

    怎么说呢,要是让户部左侍郎担任巡抚一职,人家不一定高兴,因为若是户部尚书退任,那就是由户部左侍郎接任,而且京官肯定比地方官要好很多,虽然皇帝说是兼任巡抚一职,但以后的事谁又说得准?

    应有初悄悄朝他投了一个恭喜恭喜的眼神,陆景时回了一个同喜同喜的眼神,就在他还不明所以的时候,皇帝淡淡开口道,“应爱卿,这次制定国策你的功劳最大,朕封你为按察使,奉朕的旨意和南下巡查辅助宁王。”

    “待你们南下归来,朕再一一行赏。”

    应有初顿时傻眼了,有他什么事?怎么突然要派他南下了?

    按察使乃都察院下七品官职,官职不大,但权力却很大,原因是按察使只听命于皇帝,只为皇帝一人办事,他巡查时完全可以不受陆景时和七皇子的限制,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上书弹劾查办。

    这也就是为什么连品级为二三级的大臣都要忌惮按察使三分的原因了。

    现在皇帝任命应有初为按察使,其深意不言而喻。

    应有初在心里连连叫苦,陛下,你选我当七殿下身边的眼线,实在是选错人了!想想姬景璃是未来皇帝,他自然要抱紧未来皇帝这根大腿了。

    但皇命不可违,他只得照办,面上笑嘻嘻的谢恩接受了。

    应有初魂不守舍的从养心殿出来,谁能想到,来的时候好好的,出来的时候就得知自己要出差的噩耗。

    皇帝和阁老们商议好,宁王殿下举行完册封大典三日后就出发南下,也就是三月十日他就要出公差了。

    回到应宅,应有初将此事告知家人,原本蹲在地上抱着颗颗教他走路的俞安听到这个消息,怔了一下,轻抿嘴唇,将颗颗交给应财。

    “相公此去要多久?”俞安自己都没察觉到,应有初还没走,他眼里就尽是不舍。

    “短则三月,长则半年。”应有初有些难以开口道。

    古代交通不便,外出办事基本都要这么长的时间。他刚一说完,俞安眉头紧蹙,倏地低下头,压抑住他不断涌上来的酸涩。

    “那,那可不可以带上我们……”俞安还没说完,自己就止了话,他清楚应有初是奉皇命外出巡查,怎么可以带家属呢?

    再说了颗颗还小,身边离不开人,也经不起长途颠簸。

    应有初将俞安揽入怀中,轻轻拍背安慰道,“没事,这不还有十来天才走嘛。”

    一旁的颗颗看到紧紧的相拥也想插一脚,扑腾着小手,身子往他们那边歪,应财一个没搂住,颗颗大半个身子就杵在俞安肩头,嘴里含糊不清的叫着,“爹…阿爹…”

    俞安这才想起旁边还有人,顿时脸一红,松开了应有初,侧身将歪倒的颗颗重新抱在怀里。

    两人挨得很近,颗颗就像是夹在他们中间的一颗小团子,兴奋的拱来拱去的,月牙白的小帽子都被蹭掉了。

    应有初一手按住颗颗乱动的小脑袋,转头面无表情的对应财说,“爹,这几天晚上就拜托您带一下颗颗吧。”

    应财点头应了声,摸了摸颗颗嫩白的小脸,心道一声小可怜儿喽。

    晚上,俞安躺在床上面对着墙壁发呆,应有初钻进被窝里单手搂住俞安的腰肢,往怀里一拢,两人又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

    “想什么呢?”应有初的嘴唇擦着俞安细白的脖颈低声说道。

    应有初垂眸看着刚刚他在浴室里给俞安脖颈上留下的一块红痕,瞬间想到在浴室里俞安主动又含蓄的样子,他的眼神又逐渐变得深沉起来。

    “没想什么。”俞安细细的说,又蹭了蹭枕在颈下的大手。

    “睡吧。”应有初啄了一口俞安的脸蛋道。

    这几天店里生意好起来了,俞安又要看孩子又要管理店铺,他压下心中再度燃起的欲望,不忍心俞安太累了。

    两人相拥而眠,可俞安想起白天应有初说的要南下巡查的事来,不知怎的,他就是睡不着。半响,身后的人呼吸趋于平稳,应当是睡着了,他怕把应有初的手臂枕麻了,于是轻轻挪动身子。

    他刚挪开半寸,应有初就追了上来,哑声,“睡不着?”

    俞安在暗夜里点了点头,想到太黑了看不到,于是又乖巧的回答道,“有点失眠,相公你不用管我,你快睡吧,明日还要早起上…”朝。

    他话话没说完,应有初被褥下的大手就揪掉了他的亵裤,摸上一处隐秘的部位,轻而缓的揉捻着,他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但身后的应有初就像看得见一样,另一只手掰开他的嘴唇,手指伸进他湿热的嘴里。

    “别咬。”

    睡前他们在浴室就做过一回,导致某处现在还很软,应有初轻轻一弄就开了,很容易接受他自己。

    “睡不着就别睡了,我们做点别的,与其被动失眠,不如主动熬夜。”应有初咬着俞安的脖子沉声说道。

    第 124 章

    自从知道应有初要去南下巡查, 第二天俞安就开始为应有初准备行李。一想到他和应有初要分开这么久,心中不由得升起一阵怅然来。

    短则三个月,长则半年。

    按最短的时间来算, 等应有初回来,颗颗都一岁多了。

    短暂的伤感后, 俞安又重新打起精神继续手上的动作, 应有初此去路途遥远,少不了要长时间的骑马赶路, 一想到曾经应有初在南宁书院练习骑射时大腿内侧都磨出血了, 他不免生出浓浓的担忧。

    距离应有初外派还有十来天,应该够他做一副护膝和一条新的马裤了。

    马裤,是由俞安自己琢磨出来的一种裤子,他在寻常裤子的大腿两侧做了夹层, 里面塞满了松软的棉花,再用针线将棉花固定。如此一来, 穿上它骑马就不会再被磨伤了。

    应有初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马裤。

    不过他穿马裤的机会也不多,他们在京城安家后,除了随行秋猎的时候用到过, 此后再没用过了。

    出发的前三天, 应有初休假在家。自打他被皇帝任命为按察使的消息传出去后,不少官员想为他举办送行宴, 他知道这些人的目的无非就是想从他嘴里套出点有用的消息来。

    他果断的全都推辞了,这三天他只想在家里多陪陪家人, 才懒得和一群假惺惺的人打官腔。只是相处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日子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三月初六, 临行前一晚邀请了罗平一家来家里做客。

    他一别就是几个月,实在不放心俞安他们在京中便拜托罗平替他照看一二, 罗平郑重的答应了。

    晚宴过后,苏楠抱着颗颗笑得一脸慈爱的和俞安说,“我听说别人说呀,怀孕期间多看看漂亮宝宝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很好看,所以这段时间我要时常打扰你了,你可不需嫌我烦。”

    俞安笑着说好,他知道苏楠是怕应有初走后他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了才会这样说的。

    颗颗被苏楠抱着,两只胖乎乎的小脚踩在苏楠腿上蹬呀蹬,他最近在学走路,就算被人抱着也不愿意安分的坐在怀里,非要站起来,但站又站不稳需要人扶着。

    俞安天天带着这个磨人的小祖宗,自然知道颗颗现在的小脚多有力,苏楠怀有身孕,他怕颗颗踩到苏楠的肚子,动了胎气,便伸手将闹腾的颗颗抱了回来。

    “阿爹…安安…阿爹…”颗颗奶声奶气的说着就扑到俞安怀里,拱了拱俞安的胸膛挣扎着要站起来。

    应有初每天下了值回家就教颗颗说话,不厌其烦的教了好几天,终于初见成效,颗颗会喊“阿爹”了,不过还是改不了喊“安安”的毛病。

    俞安无奈一手托着颗颗的小屁股一手环住他后背,颗颗就软软的靠在俞安身上,小脑袋也顺势歪在他的颈侧,嘴里咿咿呀呀的说着婴语。

    俞安没理颗颗的自言自语,自顾自的和苏楠聊着天,讨论着容妍店铺下个月新出什么产品好,良久才发现颗颗趴在他肩头已经安静好一会儿了。

    俗话说,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

    俞安的椅子正好背靠着饭桌,颗颗趴在他的肩头恰巧看见一盘菜摆在眼前,是一道四喜丸子,颗颗怎么可能放过这触手可得的美食,伸手就去抓,幸好丸子已经吃完了,只剩下一些酱汁和去腥用的生姜。

    颗颗先是用手蘸了一点酱汁放在嘴里,惊奇的“哈”了声,觉得味道不错,然后继续趴在俞安身上偷吃。

    等俞安察觉到不对劲,赶紧抱开颗颗查看,只见颗颗嘴边糊满了酱汁,手里还攥着一块生姜以极快的速度往嘴里送,快到俞安都没来得及拦下来。

    颗颗用他的乳牙咬开了生姜,一股辛辣的汁水在他嘴里爆开,愣了一瞬,随后哇哇大哭,大颗大颗的眼泪滚落下来。

    俞安赶紧伸手把生姜从他嘴里扣出来,又掐着颗颗肉乎乎的两腮迫使他张嘴,直到在他嘴里没发现其他异物后才松了一口气。

    颗颗此时可委屈了,呜呜噫噫的想要去蹭俞安,以寻求安慰,俞安哭笑不得的把脏兮兮的颗颗拉远,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替他擦嘴。

    苏楠在旁边目睹了全过程,笑得直不起腰,“你们平时是不是少了颗颗吃食呀?看把孩子馋成这样。”

    “他现在手里有个什么东西,不管能不能吃,都往嘴里送,上次差点把自己脖子上的平安锁上的铃铛吃下去了,幸好让林婶儿看见及时制止了,自那以后,我就把他身上所有饰品都摘了。”

    俞安说起这个来至今还心有余悸。

    隔着他们不远的应有初听到颗颗的哭声,闻声而来,得知是颗颗自己自作自受后,将他抱起来然后无情的嘲笑,“哎呦,爹爹的傻儿子哟。”

    颗颗本来都不哭了的,但是闻到应有初身上散发出来呛人的酒气,一下熏到他了,顿时瘪着嘴又哼哼唧唧的哭起来。

    “阿…爹…”颗颗哭着朝俞安发出求救信号,俞安又将儿子“解救”出来。

    送走罗平一家后,俞安想到第二天应有初就要走了,他又开始检查为应有初打包好的行李,查缺补漏。

    应有初想帮忙但俞安不让,他就坐在软榻上看着俞安进进出出的身影,心软得一塌糊涂。

    上前从背后搂住俞安纤细的腰肢,沉声道,“别检查了,你都检查好几遍了,明天我就要走了,陪我说说话。”

    俞安抿着嘴唇,低垂着头颅不语。

    待应有初感受到手背上传来的湿意后才意识到俞安哭了。两人从未分开这么久,俞安又担心应有初出门在外能否照顾好自己,又害怕应有初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会不会遇到什么不测。

    总之这股离别的焦虑从知道应有初要南下起就越积越多,直到现在彻底爆发。

    应有初将人转过身,捧着对方的脸,迫使对方抬头与他对视。

    一双杏眼被水汽填满,眼眶红红的,被泪沾湿的睫毛变得又黑又亮。他轻轻将泪水吻去,哑声,“真想把你别在裤腰带上,我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

    俞安认真的说,“不行的,我要经营店铺,林哥儿一个人对付不过来,颗颗也需要……”

    应有初以吻封缄,这种时候他不想听到这么理智的回答。

    两人吻着吻着又滚到床上去了,这些天他们毫无节制的做那事,像是这样就能填补以后他不在日子。

    被过度使用的俞安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但还是舍不得睡去,强撑着睡意窝在应有初的颈窝喃喃细语。

    应有初手掌一下一下的轻拍着俞安的后背,就像是在哄颗颗入睡那样哄他入睡。终于在后半夜俞安再也撑不住了在应有初温柔的嗓音中睡下。

    翌日天蒙蒙亮,正处在倒春寒,外面天寒露重的。应有初舍不得好不容易睡下的俞安起身相送,想要潇洒的悄悄离去。

    就在他要走时,俯身给俞安来了个离别吻,结果没把握好度,把人亲醒了。

    俞安眼神迷离的看着应有初穿戴整齐的站在床边,片刻才反应过来应有初要出发了,倏地起身。

    “哎哎,别起了,我自己去就好,你再睡会儿。”应有初按住俞安的肩膀说道,他们在城门集合完毕后再出发,所以他直接去城门和姬景璃等人会合就好,没什么好送的。

    俞安拂开他的手,起身快速的穿好衣裳,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行,我得看着你出了城才放心。”

    见俞安执意如此,应有初也没再拒绝,两人刚出卧室,就看到应财抱着颗颗坐在大厅等着他们。

    “爹?您怎么起这么早?”应有初问。

    应财瞅了他一眼,淡淡道,“我向来都起这么早。”

    颗颗刚起床,带着一身的起床气,哼哼唧唧的要俞安抱,应有初偏不如他意,抢先将颗颗抱住,交代着,“爹爹要走了,你在家好好的,不许趁我不在就乱喊我夫郎。”

    应有初穿了一身黑色的短打,高束墨发,劲爽干练的模样,颗颗从来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应有初,觉得有些好奇,瞪着大大的眼睛看到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于是伸手去够他头上的银制的发冠,他偏头躲过。

    “安安,你说我一走好几个月,等我回来的时候,颗颗还会记得我吗?”他突然想到之前他去随行秋猎回来后,颗颗就不记得他的事了。

    “等相公你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了。”俞安想了想他也不确定颗颗能不能记住应有初,只能这样回答他了。

    最后,俞安还是没能如愿的送他到城门,因为颗颗还在犯起床气,一离开俞安的怀抱就假哭,当假哭还得不到俞安的回应后就会从假哭变成真哭。

    俞安抱着颗颗也不方便相送到城门,只能送应有初到大门口。

    应有初当着众人的面毫不避讳的给了俞安一个临别吻,直到被挤在两人中间的颗颗发出不满的声音后,两人才悻悻分开。

    一一作别完家人后应有初打马出发,身后还跟着一辆马车装着他满满当当的行李,赶车的人是朱阳,这次南下他就只带了朱阳。

    城门。

    陆景时早早的就在城门等候着他们,应有初和姬景璃等人一前一后到了,他以为人齐了可以出发的时候,姬景璃却站在原地无动于衷。

    就在他感到疑惑之时,远处传来了急驰的马蹄声。

    叶煜辰单手执缰绳闯入了众人的视野,他快马扬鞭在应有初等人面前勒马,幽黑的骏马急刹发出一声嘶鸣,扬起一阵尘土。

    “抱歉,我来迟了。”叶煜辰清声道。

    “???”

    吃了一嘴尘土的应有初转头看向姬景璃,眼里尽是震惊和疑惑。

    怎么回事?

    凭什么你可以带家属?!!

    第 125 章

    应有初先是礼貌的问好, 然后不死心的微笑道,“叶小将军是来替宁王殿下送行的吗?”

    叶煜辰一个利索的翻身下马,“当然不是, 陛下派我去平阳县剿匪,正好和你们同路。”他跨步走到姬景璃前行了个抱拳礼, “见过宁王殿下。”

    姬景璃伸手握住叶煜辰的手, 原本冷若冰霜的脸倏然融化,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怀清不必多礼。”

    叶煜辰直起身后想抽出手, 发现姬景璃非但没有松手的意思,反而握得更紧了,他挣扎了几下,示意姬景璃松开, 可姬景璃像是没察觉到似的,牵着他的手一直走到城门的一支小型军队前。

    众目睽睽下, 他们姬景璃做出如此亲密的动作,却没人觉得奇怪,主要还是因为叶煜辰对外的身份是男子, 旁人只会觉得叶小将军和宁王殿下的关系很好。

    应有初看着那两人的背影眯了眯狭长的眼眸, 心里嘀咕,这宁王殿下到底知不知道叶小将军的真实身份?

    “宁王殿下和叶小将军看起来怎么这么……”

    陆景时还没说完, 应有初就嘴比脑子快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gay里gay气的是吧?”

    “什么给里给气?”陆景时扭头看向应有初疑惑的问道。

    “就是好基友…嗯, 好兄弟的意思。”应有初找补道, “从小长大的好兄弟。”

    “刚才我就说, 只是去南下推行国策,怎么会带这么多兵出城, 原来是要去剿匪。”应有初转移话题。

    他还以为是皇帝很重视他们,所以才派这么多兵保护他们的,看来是他想太多。

    “话说回来,不过是剿几个山匪,怎么会严重到派叶小将军出面?”应有初觉得让叶煜辰率兵剿匪就像是,用四十米的大刀杀小鸡的既视感。

    “小应大人怕是还没见识过山匪的凶悍。”陆景时一副你肯定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应有初汗颜,真是不巧,他还真见识过,之前赶考的路上他们就遇到过一伙山匪,战斗力也不过尔尔。

    他想到那几个山匪卷缩在小小的马车里的场景,顿时觉得让叶煜辰去剿匪肯定就是宁王殿下带“家属”的借口,因为他们南下推行国策的第一站就是山匪横行的平阳县,他愤愤不平的想。

    “我听说,平阳县的那伙山匪已有上千人,在邻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官府出动了好几次都没能围剿成功。”

    应有初听到陆景时的描述又觉得这个事态的确很严重,山匪的规模能达到上千人还不分家,那就说明那群山匪拥有一套完善的自我管理体系,不是他们所遇到的那几个无组织无纪律的山匪能比的。

    “希望此行一切顺利吧。”应有初叹息道。

    另一边,叶煜辰的脸皮没厚到在众多士兵面前牵手还无动于衷的地步,于是奋力将手抽出来,再若无其事的交代士兵们。

    姬景璃和叶煜辰并肩站着,两人的肩膀紧贴着,叶煜辰嘴上说着千遍一律的话术,但心思全都放在了肩头上柔软的布料下传来的热意,耳尖不受控制的泛起淡淡的粉色。

    姬景璃垂在身侧的手捻动着修长的手指,像是在回味刚刚的牵手,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眼睛紧盯着正一本正经讲话的叶煜辰。

    为了不打草惊蛇,叶煜辰先行和姬景璃等人前往平阳县,由他探查平阳县的地形和了解基本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剿匪计划,等脚程稍慢的军队赶到就能一举歼灭山匪。

    再者,姬景璃这次拿下南下推行国策的机会太过扎眼,难保不会有人暗中使诈,为掩人耳目,等一起出了城门后,就会兵分两路。

    交代完事后,几人翻身上马率领一众士兵出发。

    出了城门后他们几人则是轻装上阵,就带了五个护卫以备不时之需,应有初的带的朱阳也是跟着军队出发。

    以他们骑马的速度大概需要十多天左右就能达到平阳县,他们白天基本都在骑马赶路,幸好应有初穿了俞安为他准备的马裤,不然对他“娇嫩”的大腿根又是一顿残酷的折磨。

    南下的路上,如果运气好一点他们在入夜之前能赶到驿站,还能在驿站里好好休整一番,第二天再出发。

    但大部分情况是,他们都露宿在野外。

    应有初第一次扎帐篷睡在野外是在他们出发的第三天晚上,连续三天的骑马赶路使得他身体有些吃不消,穿着马裤,他的大腿倒是没啥事,但他的屁股快被颠成八瓣儿了,腰眼处也酸痛无比。

    他下马后揉着后腰,一边走一边唉声叹气。

    路过的姬景璃睨了一眼他揉的后腰,那是男子肾脏所在的位置,乃五脏阴阳之本,随后以一种同情的目光看向应有初,最后,拍拍他的肩膀。

    “小应大人平时还得多加锻炼,等回京后,本王送你一些补气丸。”说罢,又瞥了一眼应有初的后腰,眼神带着戏谑的走了。

    应有初听后倏地垮起一张批脸,阴恻恻的盯着姬景璃离去的背影。

    他不甘心,环顾所有人,发现只有他在揉腰,其他人面上皆若无其事,护卫正手脚麻利的搭帐篷,叶煜辰在生火,姬景璃蹲在旁边递柴,陆景时面色如常的准备干粮。

    难道真的只有他一个人腰痛?

    应有初坐在火堆旁就水啃着干巴巴的大饼和肉干,噎得他直翻白眼。

    “照咱们这种没日没夜的赶路,怕是要不了几天就能到平阳县了吧?”应有初用手锤着胸口说。

    “大概还要五天就能到了。”叶煜辰慢条斯理的吃干粮,回答着应有初的问题。

    还要五天,应有初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阵悲凉,他以为照着他们骑马的速度至少要快一半的时间,结果只是提前几天到平阳县而已。

    如今他已经有三天没洗澡了,加上每天骑马,满身尘土,整个人蓬头垢面的,胡子也没人刮,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胡茬在下巴上看着就很邋遢。

    不是他不想刮,而是没那个条件,一没刀二没镜子,想刮也刮不成。

    叶煜辰和姬景璃两人除了身上有些脏外,面无胡须,干净得很。叶煜辰是哥儿,不怎么长胡须应有初能理解。

    但姬景璃面上干干净净的就引起应有初极大的不满了,认定姬景璃肯定在每天出发前偷偷对镜刮胡须了!

    毕竟心上人在旁边,姬景璃注意形象也是应该的,但拿他做对照组就不应该了。仔细想想颜值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了,他得好好保养,以后还要靠脸和颗颗在俞安那儿“争宠”呢。

    “殿下,可否将您剃须的用具一用?”

    姬景璃明显一愣,“本王没有,”随后继续轻飘飘的说道,“平时都是怀清替我刮的。”说罢一脸柔情似水的看向叶煜辰。

    “背井离乡”和俞安分离的应有初气得拿饼的手都用力了几分,“那叶小将军把你的刮胡刀借我一用吧。”

    应有初想,没有镜子也无所谓,他凭感觉刮也行。

    叶煜辰闻言后“哦”了声,抽出一米多长的大刀递给应有初,“喏。”

    应有初和陆景时都一怔,瞅着眼下明晃晃,削铁如泥的大刀不可置信道,“你用这个刀给殿下刮的胡子?!”

    “嗯。”叶煜辰一脸淡定,又补充道,“你可以和陆大人互相刮。”

    同邋遢的陆景时和应有初两人对视了一眼,在对方眼里都看到了明确的拒绝。

    “还是不必了,我没这个手艺。”

    陆景时咳了声,“我也没有。”

    叶煜辰看了应有初一眼,似乎在嫌弃他连刀都用不会用,于是大发慈悲的说,“那明日出发前我帮你们刮吧。”

    反正他给姬景璃一人刮也是刮,给三个人刮也没什么区别。

    此话一出,姬景璃瞬间危险的眯起双眼,应有初和陆景时也连连摇头拒绝,“不了不了,怎好劳烦叶小将军。”

    想到一把一米多长的大刀在自己脖子和下巴处来回比划,要是稍有不慎……他就不由得打了冷战。

    这福气还是留给姬景璃一个人享受吧。

    有陆景时陪着他一起胡子拉碴,他也不算孤单,反正俞安也看不到他现在的邋遢。

    帐篷只有两顶也比较简陋,能做到遮风挡雨的作用,是护卫搭给他们四人睡的,护卫身强体壮睡在树上就行。

    应有初路过护卫,拍了拍护卫的胸肌,嚯!梆硬!好身体!

    两顶帐篷,基本上就是默认两个人睡一顶,应有初和陆景时一顶,姬景璃和叶煜辰一顶,这样的分配简直完美。

    但叶煜辰明显不是这么想的。

    他坐在火堆旁迟迟不起身,皱着眉头盯着摇曳的火焰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在边疆时和士兵同吃同睡也是常有的事,但现在轮到和姬景璃共睡一顶帐篷,他就不知道为何突然不自在起来。

    应有初回头一看叶煜辰一脸为难,两人一对视,他突然福至心灵,难道姬景璃还不知道叶煜辰的真实身份?

    “你……”应有初还没说完,本来想安抚叶煜辰不要想太多,就看到不远处等着的姬景璃,一下就改变了主意。

    他眯眼,想到今天姬景璃对他做的种种事迹,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宁王身份尊贵,叶小教军不如来我们的帐篷里将就睡一晚?”应有初“善解人意”的提议道。

    “如此再好不过了。”叶煜辰立即说道,应有初知道了他最大的秘密,但从未说出去,这一点给叶煜辰留下很好的正派形象,所以他也是愿意和他们睡一顶帐篷。

    姬景璃等人的背影明显一僵,见状,应有初嘴上的笑意变得更加明显了。

    小样儿,让你假公济私。

    帐篷不大,就放了两张毛毯,陆景时和应有初一张毛毯,叶煜辰单独睡一张,他们简单洗漱了一番,回到帐子里和衣而睡。

    白天赶路大家都太累了,应有初回味着姬景璃吃瘪的表情愉快的沉睡过去。

    第 126 章

    经过七天的日夜兼程, 应有初等人终于到了平阳县。

    他骑在马背上望着前方的城门,激动得差点眼泪掉下来,无他, 只是觉得再这么骑下去,他要是有肾结石都能颠出来。

    他摸着自己沧桑的脸颊, 好在今早出驿站的时候把胡子刮了, 看上去至少没原来那么粗犷了。

    “前方就是平阳县了,所有人下马, 准备步行进城。”姬景璃翻身下马, 叮嘱道,

    “记住你们现在的身份,时机未到时,千万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这次进城, 他们通过商议后一致决定,他们先对平阳县进行一个暗访, 等摸清平阳县的真实情况,再出面制定相应的计划。

    这个主意还是应有初提出来的,因为他想到以前读书时, 只要领导一来学校视察, 他们就要提前大扫除。

    反正他们都没跟着大部队,平阳县的县令肯定想不到他们会提前这么多天到达, 那何不趁此机会调查一下平阳县的真实情况。

    而且,平阳县正在闹山匪, 他们就带了五个护卫, 万一遇到的敌人很多, 那就很难保证自身的安全,不如低调行事。

    于是, 姬景璃吩咐一个护卫将他们骑的马寄养在一户农家,他们则是带着自己的贴身行李低调进城。

    进城的路人并不多,排队没一会儿就轮到他们了,有事先准备好的路引,几人都顺利进城了。

    现在是正午时分,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可是街上的行人却是寥寥无几且步履匆匆,街道两边的商铺大多是紧闭房门,不然就是店内只有一个掌柜苦苦支撑。

    道路上垃圾被风吹得到处翻飞,很多不知名的货物随意堆砌在路旁,整个街道呈现出一种杂乱无章,萧条之色。

    见久了京城的繁华之景,猛然看到这番萧索的光景,产生了强烈的对比,应有初眼中不由得泛起忧色,侧头一看,姬景璃和叶煜辰等人也是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们在街上走了快小半个时辰,总算找到一家还开着的客栈,几人对视一眼后,走进了客栈。

    为不引人注目,保护他们的两个护卫都跟在暗处没露面,还有两个被姬景璃派出去打听情况了,他们四人中就应有初的品级最低况且他还是一个社牛,于是,打听消息的任务就落在了应有初头上。

    这家客栈总共有三层,一楼大厅摆放了十来张桌子,是吃饭的地方,上面的两层应该就是雅间或者客房。

    应有初大手一挥先是要了四间客房,掌柜见是大客户,立马笑得谄媚起来,一改他们进门前懒散的态度。

    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店小二肩头搭一块抹布殷勤地问着他们要吃些什么。

    “掌柜的,把你们这儿的拿手菜都上一遍,再来一壶好酒!”应有初十分豪迈的说道。

    反正都不是花他的钱,等出完差回京城就能在户部报销,此时不吃好一点,更待何时?

    一旁的唯一的店小二抹布一甩,点头哈腰的就去后厨了。

    这时掌柜的端了一壶茶上前,亲自为他们倒茶水,“几位爷,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小的。”

    说罢,掌柜的佝着身子就要退去,应有初赶紧将一块碎银子拍在桌子上,“等一下,掌柜的,小爷找你打听点事。”

    掌柜看见银子两眼放光,拿过银子揣进胸前,“爷想打听什么?”

    “现下青天白日的,为何城中家家紧闭房门,不见人出来?”

    “听几位爷的口音是从外地来的吧?如今平阳县这一带可不太平,奉劝各位,尽早出城,别在平阳县久留。”掌柜好心劝导。

    应有初为了更好的套掌柜的话,索性说他们一行人是邻县的商人,来平阳县是为了寻亲戚。

    “如今生意不好做,本想来平阳县投靠亲戚的,结果亲戚没找到,却发现城里大变样,这段时间平阳县都发生了什么?怎会变得如此萧条?”应有初一本正经的胡说。

    掌柜也没多想,信了应有初说的话,“这附近闹山匪,城里稍微有点钱的人基本都走了,客官,您的亲戚怕是也早搬家了,”说着,掌柜还唏嘘了一下,“要不是我的祖业就在这儿,我也想走喽。”

    应有初皱着眉头,“闹山匪?这我倒是听说过,不过按理来说,这山匪再厉害,城中有官兵把守,山匪也进不了城,为何城中人烟如此稀少?”

    他很是纳闷,山匪横行,必然殃及村子,村民被山匪骚扰后自然会进城躲避,城中必定有大量流民涌入。

    奇怪的是,他们一路下来,竟一个难民都没看到,哪怕是繁华如京城,他都能在街边看到一两个乞讨的人,但在平阳县却不见一个乞丐。

    “山贼日渐猖獗,连官府都压不住,平阳县能不能保住都难说,城中有条件的人早就迁走了,只剩下一些走不动和没钱的百姓,前段时日,城中还有不少周边村子逃难进城的村民,但现在都……”

    掌柜的长叹一口气,又道,“我听说,上头派了人来剿匪,本来是好事,可官府怕上头怪罪,前两天就将城中避难的难民全部赶了出去。”

    真是稀了奇了,山匪肆虐的消息都传到皇帝耳朵里了,结果这里的官府竟然还想着粉饰太平。

    “那些赶出去的难民哪里是残忍的山匪的对手,不是投诚了,就是被山匪拉去做两脚羊了……”

    听到这儿,应有初心中哑然,转头看向另外三人,面面相觑。

    “两脚羊?!”叶煜辰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愕然道。

    叶煜辰幼时跟着父亲在边疆生活,最近两年才回京城,他在边疆生活多年,知道那里长年征战不休,自己也曾上阵杀敌,他也是在边疆才知道两脚羊是什么意思。

    两脚羊,并不是真的羊,而是被当作食物吃的人,两军交战,军中乏食,敌军蝎族人通常会将俘虏杀了煮而食之。

    若是俘获了百姓,有姿色者,先与其交亵,后杀之,合牛羊肉相煮食之。

    一般只有军中之人才知两脚羊是何含义,远在内城的百姓又是怎么知道两脚羊的呢?

    除非,这伙山匪之中有人曾参军打仗过,将蝎族人的残暴习惯带到平阳县。

    既然曾是军人,不保家卫国就算了,竟然将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视作两脚羊,这些山匪简直该死!

    叶煜辰怒不可遏的拍桌,“岂有此理!”

    姬景璃知道叶煜辰的愤怒,伸手左手握上叶煜辰拍在桌面上的手,轻轻摩擦着他的手背安抚他的激动的情绪。

    掌柜被叶煜辰突如其来的拍桌吓一跳,还以为是自己那里说错了,得罪了他,连忙道歉。

    见眼下的情形也不适合再打听了,应有初便让掌柜的退下。

    这一顿饭,饭菜丰富,五味俱全,是他们这几天吃得最好的一顿,可大家此时都无心吃饭,得知平阳县的消息后,嘴边的饭菜也如同嚼蜡,食之无味。

    看来平阳县不止是外患,还有内忧。

    如今之计唯有处理了外患才能放心的解决内忧,将这伙惨无人道山匪全数剿灭,方能整顿内部矛盾。

    晚上,应有初等人在姬景璃房间讨论当下平阳县的情形,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姬景璃在入城前就吩咐两个护卫去探查山匪的消息,今晚也将探查出来的消息告知给众人。

    几人结合之前从朝廷得来的情报,拼凑出这群山匪的来历。

    原来这群山匪有一部分就是从战场上逃走的士兵,其头目名叫谢彪,还是军中小有名气的百夫长,几年前,先太子被人设计通敌叛国,导致先太子所带领的军队都成了叛军,很不幸,这个百夫长就在其中。

    他本来该死在那场战役中的,但他运气极好,带着他掌管的几十人当了逃兵,躲过一劫。

    死里逃生的他们因为叛军的身份不能再回军营,此时手下又有三十多个兄弟愿意追随他,于是只能带着他的一众兄弟潜逃回乡。

    本以为回家后带自己这帮弟兄隐姓埋名,他们好手好脚的,又有一身力气,打算开个镖局也能闯出一番天地,结果回家一瞧,自己的媳妇以为自己死了,转头就卷走家中所有财产改嫁。

    他年迈的母亲得知唯一的儿子死了,还是以叛军的身份死去的,顿时急火攻心,生了一场大病,又因为儿媳卷钱跑路,导致她没钱看病,也没人照顾,不多时就撒手人寰了。

    回家的路上想得有多好,此刻他就又多失望,这强大的反差感让谢彪怒火中烧,滔天的恨意将他所剩不多的理智和良知全部吞噬,他恨不得生啖其肉饮其血,当晚就提刀杀了他媳妇和改嫁的那家全家。

    事实上他也的确这么做了,他将自己的妻子和那家人折磨致死后还觉得不足以泄愤,猛地想到蝎族人豢养的两脚羊来,于是一个大胆的想法浮上心头。

    做完这些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体内的暴虐因子也在此刻激发,他带领的兄弟们也过够了这种躲躲藏藏的日子,众人一合计,干脆占山为匪。

    由于他们曾在军中呆过,手里都是见过血的,其身手和狠辣都不是常人能比的,很快他们的队伍就在谢彪的带领下壮大起来。

    了解完这群山匪的背景后,姬景璃又吩咐护卫去探查山匪老巢的具体位置以及地形,应有初等人开始讨论制定一个如何将伤亡降到最低的剿匪计划。

    他们只有将山匪剿灭干净了,才能在平阳县推行国策。若是这次剿匪成功,对来说姬景璃无疑是大功一件,还能收买民心,简直就是一石二鸟。

    第 127 章

    平阳县的这群山匪十分嚣张, 对于自己的老巢位置丝毫不掩盖,像是根本不怕别人发现,每次下山也是明目张胆的, 这对官府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无声的挑衅。

    因此不到两日,姬景璃派出的护卫就带着一张山匪老巢的地形图回来。

    几人对着一张地图一筹莫展, 山匪的老巢果然有嚣张的资本。

    “他们是怎么找到如教科书般易守难攻的地形的?”应有初感叹着。

    “谢彪在军队里呆过一段时间, 懂一点兵法知识也不奇怪。”叶煜辰目不转睛地盯着地形图沉声说。

    山匪的老巢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它占据山中的最高点, 居高临下, 拥有良好的视野,且在各个上坡的高点设立哨点,可以第一时间发现不对劲的地方,让敌人无处遁形。

    再者前面是崇山峻岭, 背靠悬崖,岭高谷狭, 连续的上坡形成天然的障碍,使得攻方难以从侧方进攻,加上隘口, 如同一个向上的喇叭口逐步收缩, 这也导致兵力无法从正面展开。

    情况比他预想的还要糟糕,难怪官府几次剿匪都没有成功。

    “地形险隘, 尤不可致于人。”姬景璃紧抿嘴唇。

    敌方占据了地理优势,况且双方兵力相当, 此时万万不可贸然开战。

    “如果有投石机的话, 可击破防守, 我们或许还有四成的胜算。”叶煜辰沉声说。

    投石机主要用在攻破城门的大型机器,叶煜辰在边疆跟随父亲征战时, 曾使用过投石机,其破坏力极强,掷出的巨石能将城门砸出一个洞来。

    不过,投石机体型巨大且十分笨重,运输起来极为不便,他们要用的话还要提前请示皇帝才行。

    “时间上来不及了,等投石机运过来肯定黄花菜都凉了。”应有初一阵见血的说。

    “地形险阻,易守难攻,以我之见,这是一场持久战,我方可先断其粮草,后伺机而动,”陆景时右手伸出两指,指着地图上几处重要的隘口,又道,

    “他们虽然易守,若我们在外面守住关口,他们也难出。”

    众人认同的点了点,虽然不算良策,但也是可行的。

    可他们身上还肩负着推行国策的重任,若是山匪在山中粮草充足,一直和他们耗下去,他们也耽搁不起。

    毕竟适宜养蚕的月份就这么几个月,他们得抓紧时间推崇政策,不然从百姓这儿收的蚕丝不够,织布机和纺纱机的效率再高,没有蚕丝也是白搭。

    “这几个口肯定是要守住,不能让他们再出来祸害百姓了,”应有初发表着自己的意见,“但如果山匪存粮众多,我们也耗不起,想想在我们来之前,这帮山匪抢了多少村庄的粮食,只怕他们粮库十分充裕。”

    叶煜辰认可的点头,“若要打持久战恐怕我们粮草还没他们的多。”

    “是呀,这附近基本都被山匪掏空了,我们想要粮食还要从京城那边运过来,如此一来,押粮过来的援军在路上都要吃掉不少。”应有初暗叹一口气。

    难,太难啦。

    就在大家对这帮山匪束手无策时,外面传来打更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众人对视一眼,心中的想法不言而喻。

    “可用火攻,烧掉他们的粮草,使得他们不得不战。”陆景时说。

    姬景璃蹙着眉头,“可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粮库的具体位置尚在何处,况且,你们忘了?他们刚刚才补充了一批两脚羊。”

    应有初顿时想到县令在他们来之前做的傻逼行为,把大量难民赶了出去,几乎全部落入山匪手中,当了储备粮。

    果然,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几人在房中商议了好半天,最后得出结论,先让护卫暗中探查山匪的粮库的具体位置,由于山匪数量较多,可能有好几个粮库,所以,特意叮嘱护卫小心行事,切莫打草惊蛇。

    若是确定了粮库的位置,他们就能找一个顺风的天气,看能不能一举烧了粮库,只要点燃了山匪的粮库,火来得总比水快,一定能断了他们的粮草。

    纵然山匪有两脚羊,但山匪有上千人,没了粮草也会急,领军者一急,那势必会影响他的判断力,若能诱敌而出,那他们便有了可乘之机。

    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在烧完粮草后三五天之内攻破山匪的老巢,不然,被山匪抓住的难民就有了生命危险。

    叶煜辰当即就吩咐五个护卫潜入山匪老巢中做火盗,反正这帮山匪有上千人,混入五个奸细进去也不容易被发现,尤其是山匪刚刚收了一大群难民,他们混进去就更方便了。

    等护卫打进山匪内部,放火的成功率也高许多,待火势变大,他们再乘乱逃走。

    当然这只是他们暂时想出来的方案,算不得什么好计策,如果在他们军队到平阳县前有更好的办法,能最大程度保证难民的安全,自然也不会用这个计策。

    应有初自来到平阳县,了解到山匪的险恶后,就一直在想他能不能做出一款杀伤力强的武器,便于攻破山匪的老巢。

    他一开始想到做土地雷的,但地雷是需要埋在地底下,要是他们怎么激,山匪就是躲在老巢不出来,那地雷的用处也不大。

    经过应有初这几天的日思夜想,他还真想出一个符合攻破城池的热武器了。

    神机箭。

    神机箭是一种火箭武器,最早出现在古代宋代时期,在箭矢上绑上火药筒,放进竹筒里,点燃火药筒的引线,利用反冲力将箭矢射出,并在命中目标后二次爆炸。

    简单的来说,很像他小时候玩的窜天猴,不过威力可比窜天猴大了不知多少倍。

    在这个只会用冷兵器的朝代,不敢想象。第一个热武器的出现的时候会有多炸裂,

    若是做一个集箭筒,装上几十支神机箭,数个装满神机箭的集箭筒一齐点燃,万箭齐发,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千军!

    他都不敢这杀伤力能有多猛,破一个山寨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

    应有初越想越兴奋,本来都躺在床上准备入睡了的,当即来了个鲤鱼打挺,快步走到桌前,拿出纸笔,将自己的想法和神机箭的原理图记了下来,这一写就写到了子时末。

    他考科举都没这么努力过。

    最后,他轻轻吹着未干的墨迹,看着自己画的神机箭的草图,实际就像是一个面目全非的窜天猴图纸,心里止不住的得意。

    这箭头是箭头,火药筒是火药筒的,他觉得自己的画技又精进不少,一切部件都画得有模有样的,这回他们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是什么来了。

    于是应有初小心翼翼地用镇纸压住画作,确保不会被风吹走后,心满意足的睡了。

    翌日一早,天还未亮,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尽管昨晚应有初熬夜了,可客栈后院的鸡刚打鸣两声,他立刻就清醒过来,“唰”的睁开双眼,眼里不见一丝睡意,双目炯炯有神,再以一个弹射跳下床。

    神采奕奕的捏着昨晚画好的神机箭草图和介绍,对着三人的房门狂拍。

    “砰砰砰…”

    “景时兄!快醒醒,我有一个新的想法……”

    应有初听到陆景时含糊不清的回应声后转而拍姬景璃的房门,“宁……”他手一顿,愣住片刻,他差点喊出姬景璃的真实身份。

    那叫什么呢?

    姬兄?

    不行不行,太奇怪了听起来像是喊鸡胸,而且姬景璃比他还小呢。

    “宁公子?”应有初立马想了一个好一点的称呼,继续拍门,“宁公子!快起来啦!我有一个超棒的想法!”

    “宁公子,开门呐,你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里面,”应有初又拍了几下门,木门被拍得哐哐作响。

    “你有本事找男人,怎么没本事开门……”这台词太顺了,他一不小心就嘴快说了出来。

    雪姨附体的应有初对着姬景璃的房门一顿轰炸,结果半天没人应,就在他纳闷之时,蓦地,一道冷声从他身后传来。

    “大早上的瞎嚷嚷什么?扰人清梦。”

    应有初回头一看,姬景璃就站在他身后,他默默地收回了拍得通红的手掌,尴尬的笑了笑。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姬景璃出现在叶煜辰的房间门口,他双手抱胸,墨发松散,琥珀色的眼眸带着刚睡醒的懒意,少了几分妖艳之色,和平常相比少了些许疏离,多了一点点的亲切感。

    应有初一副吃到瓜的表情,看着姬景璃的装束不怀好意的微眯双眼,“咦”了声,因为姬景璃此刻身穿玄色亵衣,外面松松垮垮的披着一件外袍,脚上趿着鞋子,明显是刚从床下来的样子。

    真没想到,还真去找男人去了。

    “宁公子,你怎么从叶公子的房间里出来?难道说……”

    他还没说完,叶煜辰就慌慌张张的从室内出来,衣服倒是穿戴整齐了,就是脸上的慌乱的表情出卖了他。

    “昨夜我们商议完后,临走前宁…公子,突然还有事要说,所以待得晚了些………”

    叶煜辰说的说辞,他自己的都觉得没有说服力,脸颊很快浮上薄粉。

    事实上昨晚他们并没有发生什么,他们的确商议事情太晚,但是姬景璃回到自己房间后不小心打翻了茶杯,被褥被水浸湿,说太晚了不想再麻烦店小二了,所以他们才再挤在一张床上的。

    本来叶煜辰想要严词拒绝的,但看到姬景璃那张可怜巴巴的脸,突然勾起他童年的回忆,当初,姬景璃在宫中不受待见,连下人都能随便欺辱,在寒冬腊月里仅有一床薄被保暖。

    可能他在小时候就养成了不敢麻烦别人的习惯吧,叶煜辰想。

    然而就在他晃神的功夫,姬景璃就侧身挤进房间,坐在他床上了。

    “哦~叶公子,你不用说了,我都懂的。”应有初笑嘻嘻的打趣道,“不过是聊公事太投入了,一不小心就忘记了时间,况且你们两人的住处搁了那么远,所以宁公子再在你房中留宿的。”

    应有初故意伸手比了比他们房门隔着的距离,调侃道。

    叶煜辰羞赧,涨红着一张脸,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一旁的姬景璃轻拧眉毛,肩头微微一侧将叶煜辰挡在门内,用带着晨起的沙哑嗓音沉声道,“不是说有事要说吗?你先在我房内稍等片刻,我们很快就过来。”

    应有初一副“我懂的”表情,一步三回头的看着两人,看得姬景璃烦躁,干脆一把关上叶煜辰的房门彻底隔绝了应有初的视线。

    应有初瘪了瘪嘴,傲娇的扭头,哼,不看就不看。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三人都整顿好来到姬景璃的房间,等着看应有初的表演。

    叶煜辰许是昨夜没睡好,眼下泛着淡青色,不时还悄悄打了几个哈欠。反观姬景璃精神倒是好得很,就是眼里带着冷意,果然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应有初打了个冷噤,小声嘀咕,“不就是撞破了你两的奸情嘛,至于这么吓人吗?”

    姬景璃敲了敲桌面,示意他快说,他便起身将自己昨天写的笔记和画的草图递给陆景时,“大家传阅一下,这是昨晚挑灯写下的灵感。”他还故意用重音强调了“挑灯”二字。

    “不像某些人,在我掏心掏肺为这个……”他话还没说完,姬景璃一记冷眼飞过来,他立刻噤声。

    “好的,马上进入正题。”他抿唇又道,

    “昨天我想到一个杀伤力极大的武器,叫神机箭!具体的制作和最后能达到的效果我都写了下来,可还不太完善,但这个武器是可行的。”

    陆景时手里接过应有初递来厚厚的一沓纸张,上面密密麻麻的记载了神机箭的制作和使用说明,另外还附有一张神机箭的图纸,他看都没看就很机智的将这张图纸先传了过去。

    不用想也知道,应有初画的草图肯定没眼看,不如先看文字部分。

    坐在中间的姬景璃手里捏着图纸,扫了一眼,能看出来是一支粗鄙不堪的箭矢,但箭身上又有一大滴墨水,让他很是不解。

    他们三人中只有叶煜辰没见识过应有初丹青技艺,瞧见姬景璃神情凝重的样子,他好奇的凑上前,让他见识一下应有初所说的杀伤力极大的武器究竟长什么样?

    难不成还有比投石机杀伤力更大的吗?

    当他看到神机箭的草图时,顿时沉默了,用难以相信的眼神抬眼看向应有初。

    不是?

    他确定这个看起来又笨又丑的箭能有杀伤力吗?

    第 128 章

    应有初写的关于神机箭文字部分描述在陆景时手里, 他两手紧紧捏着薄弱的纸张,由于过于用力,导致双手指节微微泛白, 眼里难掩惊讶之色。

    “这……”就连说话都带着轻微的颤音,“真如你所写这般厉害?一支箭可击杀敌人于六百步外, 命中目标后还会爆炸?其威力不亚于投石机?”

    陆景时一番询问还没得到应有初的答复, 叶煜辰光听着陆景时的描述,不禁骇然, 心生好奇, 迫不及待地的起身绕过中间的姬景璃,凑到陆景时旁边,两人肩头紧挨在一起。

    叶煜辰快速地扫了几行,顿时被应有初所描述的神机箭深深吸引住, 越往下看越是使人热血沸腾,夺过陆景时手里的纸张凑近继续看。

    姬景璃冷着脸, 不着痕迹的插进两人中间,在叶煜辰身后站定,俯下身子, 从应有初的角度来看, 姬景璃就像是将叶煜辰揽入怀中一样。

    然而,叶煜辰看得太过聚精会神, 压根没察觉到他们两人的姿势有多暧昧,依旧沉浸在应有初带给他的震撼中。

    良久, 叶煜辰终于看完了, 放下纸张, 长舒一口气,抬眼正视应有初, 眼中迸发出光芒。

    “这真的可行?”

    叶煜辰不敢相信仅仅只是一支普普通通的箭,绑上火药后竟有如此大的威力,可曾经京中有一个烟花厂意外爆炸,殃及周围十多户家庭,导致几十条生命死亡。

    由此可见,火药的威力的确不容小觑,可从没有人会将火药用在军事上。

    应有初收回那张无人问津的草图,摆在众人眼前,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指着草图上的火药筒(实际就是一个大墨点)说道,“大家请看,这处就是我设计出的火药筒,将适量的火药填充在这里面,点燃之后,就会产生反冲力,推动箭矢飞行,当火药燃烧到内部时,它将发生爆炸。”

    “不过具体需要多少火药才能带动箭矢的重量,还需要我实验后才知晓,相信你们都看过烟花表演,那你们看了我写的有关于神机箭的制造,一定也觉得这个神机箭不是我空口捏造出来。”

    搞清楚原理后,制造神机箭并不是很难,最大的困难就是箭矢的重量和火药量的配重比是多少,填装多少火药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一切都要实践后才能知晓。

    “对了,火药筒里还能装一些砒霜,要是神机箭没有命中到敌人,等它二次爆炸毒也能毒死那群土匪丫的!”应有初眼珠一转,“不不不,砒霜太贵了,换成不要钱的金汁。”

    “这样一来,我们就算没攻破山匪老巢,他们也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直接就不攻自破了!”

    应有初机智的点头,他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自顾自的说着,没注意到另外三人看他眼神逐渐变味了。

    叶煜辰和陆景时的眼神是发自内心的钦佩之余还有一点畏惧,以后可千万不能轻易得罪他,不然谁知道他会造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来对付他们。

    姬景璃则是除了带着欣赏外还有对他势在必得的眼光,如果说之前是因为应有初改造织布机和纺纱机而对他产生想收入麾下的心思。

    现在见识到他在兵器制造上也有惊人的天赋后,这种心思就不仅限于将他收入麾下了。

    他太聪明了,如果不能为己所用,那只能让他陨落。

    不然等他投靠到别的阵营,应有初就会成为他夺嫡最大的阻碍。

    应有初的建议得到大家一致的认可后,众人立马开始为制作神机箭做准备。

    做神机箭最重要的就是火药,是由硫磺、木炭和硝石按照比例混合而成。

    应有初能调配出更合适做神机箭的火药,但就是现在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太多时间留给他慢慢研究了,用现成的火药更快些。

    大越朝的火药还不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类物品,因为这个时候的火药基本都是用于制作烟花和民间烟花杂技表演,还有就是用来做成爆竹。

    并没有用来做一些杀伤力较大的热武器,所以,收集火药还算方便。

    由于仅有的五个护卫都被派去做火盗了,于是购买大量火药的任务就落在他们四人的头上。

    他们兵分两路,应有初和陆景时一组,姬景璃和叶煜辰一起,朝不同方向收购火药,约定午时一刻在客栈相见。

    这个分组显而易见是姬景璃分的,不难看出来这里面夹杂着多少私人感情。

    平阳县在没有经历山匪洗礼的时候还算一个富裕的县城,如今很多富商相继搬走,造成了街道上的商铺十家九空的现象。

    应有初和陆景时两人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城郊有一家烟花爆竹作坊,是平阳县最大的一家烟花坊,不过听说主人家早就迁走了。

    他们不死心,决定去城郊碰碰运气。

    两人边走边问路,走了估摸着一个时辰才找到烟花爆竹作坊,名为李记烟花坊,这里远离城区,周围除了这一家烟花坊就没有其他多余的建筑了。

    四周空旷无比,道间杂草丛生,不知道这里多久没人住了。

    应有初嘴角抿成一条直线,要是这烟花坊的火药都被主人家搬走了,他们怕是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两人穿过羊肠小道,来到烟花坊门前,两开的大门原本刷上的朱漆变得斑驳起皮,门头上的牌匾歪歪斜斜的挂在上面,像是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看起来像是好久都没人住的样子。”应有初轻声道。

    陆景时摸了摸朱门上的衔环,“那倒未必,你看,环上无灰尘,想来还有人居住在此。”说罢,他便抬手扣响大门。

    良久,无人应声,就在两人即将放弃之时,门内传出一道年迈的声音伴随着缓慢的脚步声,“门外何人?”

    两人相视一眼,应有初朗声道:“老人家,我们是来这里买烟花爆竹的,劳驾您开一门。”

    老人在门口停驻,“不卖了,不卖了,早就不卖了,你去别处问问吧。”老人说罢就要转身离去。

    陆景时听到脚步远去的声音,赶紧出言挽留,“老人家,您别害怕,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官府派来剿匪的,现在急需您们做烟花爆竹的□□。”

    他说完老人家就没出什么声音了,看来老人家没信他们说的话,山匪横行,百姓有所警觉很正常。

    他们以为没戏了,应有初都打算回客栈找姬景璃他们过来硬闯了,毕竟事关剿匪,火药又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这家李记烟花坊又是平阳县最大的一家,怎能轻易放弃。

    他和陆景时是文官,这种强闯民宅的事还是交给姬景璃和叶煜辰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做吧,应有初坏心眼的想着。

    不过事后肯定是会给老人家加倍补偿的,而且,等姬景璃他们来了,亮一亮令牌,老人家应该就会相信他们了吧。

    蓦地,年久失修的朱门开了一道缝,发出“嘎吱”一声。

    老人透过门缝打量着门外的两人,应有初和陆景时两人顿时站端正,他们身形高大,面容俊朗,身上还带着书香气息,和残暴的山匪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们真是官府派来的?”老人家还是不放心的问了一句。

    两人郑重其事的点头,老人思量片刻便开门让人进屋,应有初感激的对着老人家行了一礼,道出来意,

    “老人家,实不相瞒,我们是京城里派来剿匪的,现在需要大量的火药制作武器,想问一下,您这里还有做好的火药吗?越多越好,我们都买了。”

    他财大气粗的挥手,反正又不是花的他的钱,用起来丝毫不心疼。

    老人家佝偻着身子,说了一句“跟我来”,便带领着两人往房屋后面走,屋子后面是一个宽敞的院子,旁边还有一件小房子。

    老人边走边徐徐说道,“主家半年前搬走了,我一个黄土埋半截的老头子跑也跑不动了,干脆主动留下来照看房子,”他打开小房子的木门,露出里面东西,

    “值钱的能搬走的主家都搬走了,所有剩下的东西我都收拾在这间屋子里了,二位官爷您们看看需要什么?拿就是。”

    应有初礼貌的回应老人,“老人家,您叫我小应就好。”

    他探头看向屋内,只见小小的房间满满当当的堆放着木箱子,目测下来,少说也有几十上百箱,要这些都是火药的话,用这些火药做神机箭简直绰绰有余。

    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好的事,两人对这些木箱子检查了一遍,发现很多都是烟花爆竹的半成品,装有火药的箱子只有十三箱。

    一箱大概有五斤左右,一共有六十五斤火药,也不算少了。

    看完火药后,他们也没急着要搬走,先放在老人家这里,毕竟两个人拿着六十五斤火药走两小时才能回到客栈,还是有点累的。

    还有重要的一点,这边环境空旷,地势平坦,周边除了老人一个人外,没有其他人居住,这样的地方简直就是研究神机箭的天选之地。

    应有初将自己的想法和陆景时说了后,陆景时也觉得十分有道理,两人便等回去后和姬景璃他们商议过后,来这边安营扎寨。

    他们如约回到客栈,姬景璃他们已经到了客栈,旁边还摆着四箱火药。所以这一趟他们总共收获十七箱火药。

    这些火药足够应有初制作神机箭了,不过以防万一,姬景璃还是决定等明天他们的大部队到平阳县后,再派人去邻县收集火药。

    应有初一想,距离他们到达平阳县已经过去了四天,算算时间,当初在京城分头行动的大部队的确明天就该到了。

    那明天他们该会会平阳县的县令了。

    次日,平阳县一改往日的沉寂,突然变得热闹喧嚣起来,店铺大开,街道上车来车往,络绎不绝。

    四人站在热闹非凡的街道上都快被这翻离奇的景象气笑了,和他们擦肩而过的行人皆是新衣新鞋,在街头上漫无目的地来回闲逛。

    真不知道这县令在哪儿找出这么多群众演员来,他们仔细一瞧,原来好多都是熟面孔。

    这些群众演员大多是官府的衙役,就在昨天,这帮衙役还在城里趾高气昂的指挥着百姓干粗活,厉声交代着百姓们不准说错话。

    要是他们没有早来几日,兴许还被这番祥和太平的景象欺骗到。

    姬景璃站在街道中央,眸色暗沉。

    “走吧,去城门看他们为本王搭的一出好戏。”

    第 129 章

    几人远远的就看见城门外站着密密麻麻的士兵, 为首的两人穿着官服,一个身穿绯色官袍,站在最前面, 另一个穿着青袍,站在稍后的位置。

    应有初微微一挑眉, 戏谑道, “哦哟,彭知府也来了呀, 这下可热闹了。”

    他就说单单靠县令怎么可能搞得出这么大的动作, 原来还有知府参与在其中呢。

    不过县令的后台是知府,那知府的后台又是谁呢?

    城门高墙外,地平线上冒出一小片黑色来,伴随着阵阵马蹄声, 这片黑色渐渐扩大。

    军队来了。

    应有初遥望着远处,他满载行李的马车就要到了, 想到里面都是他夫郎亲手为他准备的行李他险些热泪盈眶。

    他连个香皂都没有,天知道他这些日子是怎么过的。

    同样心怀激动的还有县令和知府,然而当他们看到兵临城下的只有兵, 不见姬景璃等人时, 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县令更是顿时慌了神, 急忙问道,

    “怎么不见宁王殿下和叶小将军?”

    姬景璃的亲卫束风从马上一跃而下, 身手利索且丝滑的对着县令和知府后方位置单膝跪地, 中气十足道, “束风参见殿下。”

    彭知府都伸出手想要把束风扶起来,想说他是宁王殿下的人, 不用行此大礼,结果就听见束风如此铿锵有力回答。

    他尴尬的收回手,猛地一顿,嗯?

    宁王殿下?

    在哪儿?

    “请起吧,一路上辛苦了。”姬景璃轻声开口道。

    彭知府和县令惊恐地猛回头,只见姬景璃等人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静静的看着他们。

    “宁王殿下安好。”彭知府立马反应过来,低头拱手行礼,垂下的头颅眼珠精明的转动着。

    一旁呆愣的县令吓出满头冷汗,听到彭知府的声音才慌神回来,跟着磕磕巴巴的行礼,面上努力维持着僵硬的笑容,内心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殿下提前到达平阳县怎么也通知下官一声?我等也好准备薄酒为殿下和小将军接风洗尘。”

    彭知府试探的问,“不知殿下何时到的平阳县?”

    姬景璃平静的看着他,眼里不带任何情绪,唇边挂着一丝讥笑,“知府大人是在质问本王没有提前通知你吗?”

    彭知府连忙低声服软说,“不敢,下官不敢。”

    叶煜辰冷哼一声,“我看没你们不敢的,平阳县昨天还一副衰败之相,今日一瞧,竟和昨日截然相反,不知彭大人如此安排是何意呢?”

    这话一出,彭知府心下确定了他们就是故意提前到达平阳县的。他和县令做的小把戏被人看穿,他也毫无惧意,“下官只是将宁王和叶将军来平乱的消息告知了百姓,百姓得知殿下和将军今日就到,所以家家户户外出表示欢迎。”

    “不过,既然殿下您们已经提前到了,那肯定是知道百姓对您们到来有多热烈,相信殿下您们一定会成功剿匪,不会辜负平阳县百姓对殿下的一片热情。”

    彭知府简直就是一个滑不溜手的老东西,应有初他们在城门这儿和这些人干耗在这儿也没意思,叶煜辰清点完士兵后准备率领军队进城到应有初说的烟花坊附近安营扎寨。

    姬景璃等人一点都不给彭知府面子,冷漠的拒绝彭知府在府邸下榻的邀请,全部去城郊烟花坊。

    彭知府和县令站在原地目送他们远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人为止,县令焦急的问彭知府如何是好。

    彭知府眼里的杀意一闪而过,“怕什么,他不过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掀不起什么大浪。”

    另一边,应有初他们带着军队乌乌泱泱的来到李记烟花坊,头一次看到这么多训练有素的士兵差点吓坏老人家。

    不过老人家的心理素质很强,适应几个时辰就接受了上千人在他家门外安营扎寨的事。毕竟如今城里不太平,能有这么多士兵住在他家门口,安全感爆棚好吗。

    知晓他们这一行人的身份后,老人家还热情的将家里余下三间空房收拾出来给他们住。

    姬景璃和叶煜辰一人一间,应有初和陆景时则是两人睡一间。

    朱阳等他们确定了房间后,手脚麻利地和陆景时带来的小厮一起收拾起房间。

    叶煜辰和陆景时在外面安顿士兵,姬景璃在一个临时搭建好的帐篷里处理这几天拖欠的公务,应有初逛了一圈,划定好自己研究神机箭的区域,就开始投入创作中。

    他找叶煜辰要了一大堆的箭,蹲在地上开始研究,士兵通常用的箭首为铜镟,箭身多为竹木所制。

    他当即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天平,以铜钱为砝码,一枚铜钱大约在三克左右,称得铜璇的重量为六枚铜钱,箭身为九到十枚铜钱。

    估算得一只铜镟的箭总质量在46到48克这个闭区间。

    应有初的理想神机箭射程是在五百米左右,接下来就是测试需要填充多少克的火药才能推动箭矢飞行五百米。

    他做了不同大小的三个火箭筒,分别填充了21克,28克和33克的火药作为推进装置,又在其末端做了一个爆破装置。

    将三个火箭筒绑在箭身上,开始第一次实验。

    他郑重其事的给自己的场地清场,一脚踹开了蹲在地上搭灶台的士兵,“一边儿去,小心等会儿我做的神机箭误伤到你。”

    这个十六岁左右的士兵委屈的搓了搓被踢的屁股,扭头看应有初搞了半天的神机箭,口无遮拦的说,

    “小应大人,您在箭上绑个炮仗干嘛?”

    应有初一噎,自己辛辛苦苦做的火箭筒竟然被说成炮仗,气得他对着小士兵的屁股又踢了一脚,

    “你懂个屁,再不躲远点,小心把你炸成皮肤碎片!”

    小士兵不情不愿的抱着铁锅走开,站在应有初划定的区域外,等着看看神机箭到底有多厉害。

    姬景璃等人听说应有初做好了神机箭,个个都放下手中的事,来前排围观。

    应有初举着火折子,瞅见场外已经有不少人围观,他略微激动,对众人鞠了一躬,朗声道,“感谢各位来宾,不远千里来看我伟大设计之一,神机箭,现在就是神机箭的发射现场,我即将……”

    一旁围观的姬景璃不耐烦的皱着眉头,“废话少说,赶紧开始吧。”

    被打断的应有初撅了撅嘴,走到三根神机箭后,“现在要点燃的是神机箭一号,大家都睁大眼睛看好咯!”

    “你家大人的话一直都这么多吗?”束风在姬景璃身后悄悄对着朱阳吐槽。

    朱阳维护自家大人,“胡说什么,我家大人这是活泼开朗!”

    终于,应有初在万众瞩目中点燃了一号神机箭,引线的快速燃烧到火药筒底部时,突然戛然而止了。

    众人屏息以待一盏茶的时间,结果无事发生。

    “唔,还是个哑炮。”小士兵抱着铁锅精准吐槽。

    应有初尬笑,“失误失误,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不还有二号和三号没试呢。”

    他连忙点燃二号神机箭的引线,这次比一号要好很多,引线燃到火药筒底部静止了半秒,一簇火花从底部喷出,不过似乎推力不够,二号神机箭还没发射出去就在原地爆炸了。

    “好歹炸了,恭喜小应大人成功造出爆竹。”小士兵嗤笑道。

    连着两次失败的应有初憋红着一张脸,没在多说废话,直接摆烂似的点燃最后一个神机箭。

    这次神机箭带着火花“咻”地贴地飞行了十米远,杵到一块石头上“砰”的一声。

    石头安然无恙。

    众人“切”了一声挥手散去,小士兵抱着铁锅跟着大部队窃窃私语,“这炮仗还没我扔得远。”

    “对对对,而且过年的时候我拿炮仗炸隔壁王大娘家的菜,菜心都炸成了菜花……”

    “我也是,我也是!”

    姬景璃拍了拍叶煜辰的肩膀,凑到他耳边轻声说,“我觉得我们得改变一下作战计划,你来我帐篷里一起详细讨论一下。”

    叶煜辰点头如捣蒜,“好。”

    陆景时长叹一口气,“这三支神机箭,一支比一支有进步,你再接再厉!”他一脸严肃的拍着应有初的肩头鼓励着,然后果断的和姬景璃他们走了。

    独留应有初一人在风中凌乱。

    殊不知在众人散去后,应有初前去查看被三号神机箭射中的石头,发现石头赫然炸开一个拳头大小的洞,石头下方的硬土也炸出一个坑来。

    这无疑又给了应有初自信心,好歹爆破装置没这么拉跨。

    三次神机箭的失败,应有初痛定思痛,心情阴郁的他晚饭连干了三碗,他要化悲愤为食量。

    晚上,陆景时从外面和姬景璃等人商议作战计划回来,发现应有初还在挑灯伏案奋笔疾书,看来神机箭制作失败带给他不小的打击。

    陆景时暗叹一口气,走上前正想安慰一番,他宽慰人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见应有初边写边嘟囔,

    “安安,我今天吃的大锅饭味道很不错,有一道糯米鸡超级好吃,等明天我去偷师,然后学了做给你吃。”

    “……”

    陆景时悻悻地收回手,坐到自己床上,不明白自己刚刚为什么会觉得应有初在难过。

    第 130 章

    翌日清晨, 朝霞漫天,红日跃上山头,山下是一群朝气蓬勃的士兵正在空地上打着赤膊训练, 一边打着军体拳一边大声“哼哈”着。

    屋内,阳光透过窗户, 一束一束的撒下来, 细小的尘埃在光束中上下跳动,床上的人儿紧拧着眉头, 被士兵们吵醒后烦闷的“唔”了一声, 翻过身用被褥蒙过头想要继续睡。

    然而醒过一次后,这时候所有声音都会被无限放大,想要再睡着基本就很难了。

    应有初抱着被子,前些天他不是在赶路就是在客栈, 客栈的被子又硬又不保暖,现在难得睡一次好觉, 结果还被这些做晨练的毛头小子吵醒了。

    和他同住的陆景时已经起了,不知去了何处。他不爽的团了团香软的被褥,埋头深嗅, 阴霾的心情瞬间一扫而空。

    被褥里还残留着少量的奶香气, 那是自从俞安生下颗颗后身上就染上的味道,应有初很喜欢闻, 每次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抱着俞安, 将脑袋埋在他的锁骨处, 对着他又亲又舔。

    活像一只见到大骨头的狗狗。

    不知是被子上的味道勾起应有初一些美好的回忆, 还是每个男人早晨都会有的正常反应,反正他现在就是有一股火在往他下腹窜。

    他一手握着被角, 一手往下探,面无表情的疏解着。

    简单且快速的释放后,他又埋头汲取着被子里淡淡的香气,但又不敢多吸,生怕把香气吸没了,那他接下来的日子还怎么办,只得短暂的嗅了一下又抬起头来,轻叹一口气。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呀。

    应有初这么多天才缓解一次,而他的思念却没得到缓解,反而更甚。

    他起身将手上的液体随意的擦在脏了的亵裤上,换上干净的衣服,自己找了盆将脏裤子洗净晾上。

    他看着士兵晾上的一排排小裤裤,不禁发笑,看来这个年纪的小年轻精力都旺盛得很嘛,每天这么大的训练量还有心思想这事。

    看来训练的项目还是不够多。

    等会儿他就去和叶煜辰提意见去,他这儿有很多现代军事管理方法,一天一种训练方法都够他们练上一两个月。

    谁让这帮毛头小子昨天嘲笑他的神机箭来着。

    他单手甩着空盆,一路哼着小曲儿,去找姬景璃等人吃早饭了。

    吃早饭时,和叶煜辰探讨如何带好一个军队,告诉他现在对士兵的管理还是太松懈了,又说了几个现代式军队管理的例子。

    叶煜辰深受启发,一拍脑门的决定先拿这支小型军队试试水。

    见目的达到的应有初心情大好,走路都轻快几分。

    保持着良好的心情应有初开始新的一轮研究,他总结了昨天失败可能存在的原因,考虑到可能是火药的纯度还不够高。

    因此,这次填充的火药比昨天的要多上三分之二,经实验,神机箭的射程的确得到了提高,可和他预想的射程五百米还有着天差地别。

    而且他在尾端设计的爆破装置威力似乎比昨天还要逊色,他仔细观察着神机箭炸开的位置,发现它只是将地面细小石头和尘埃炸开了一些,地面只受到了皮外伤。

    完了,他不会真的做出个窜天猴了吧。

    他扳开火药筒,发现还有星星点点的□□黏附在土壤上,难道这次火药又加多了?

    他打算再点一个神机箭看看,是不是还是这样的效果,这时烟花坊的老人家慢悠悠的从他身旁路过。

    神机箭刚巧被点燃,带着尾焰一飞冲天,在几十米的远处来了一声响亮的爆炸。

    应有初苦着一张脸,看来这不是个例,神机箭还得再重新研究一遍,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时,一旁的老人开口了,

    “小应大人,又在做爆竹呢,”李伯目睹完神机箭的发射过程还惊奇的“哟”了声,“这爆竹挺新鲜,还会在空中炸开呢,厉害。”

    应有初:“……”

    他要怎么解释,李伯才会相信他不是在做窜天猴?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将射出去的神机箭捡回来,发现情况和上一支神机箭的情况一模一样,他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呼出一口浊气开始总结失败。

    “咦?”李伯偏头盯着他手中的神机箭,似发现了什么,“小应大人,这么做爆竹是不对的。”

    应有初倏地抬头,期待的看着李伯,“哪里不对,李伯您看出什么来了?”

    “你这爆竹里面的泥还沾有火药,一看你就是第一次做爆竹,往竹筒里装火药的时候,讲究不能把土壤压太死了,不然爆竹很容易成为哑炮的。”李伯说出自己的经验之谈。

    听到李伯这样说后,应有初如醍醐灌顶般,一下就想通了问题所在,他“噌”的站起身来,激动的握着李伯的手,说了很多李伯听不懂的话。

    “太好了,李伯,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就是我压太紧,没有充足的空间留给火药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很多火药还没得到充分的燃烧就炸开了,怪不得,我说为什么杀伤力少了这么多……”

    李伯被他摇得头晕眼花的,赶紧拂开他的双手,躲得远远的。

    有了李伯的提点,应有初研制神机箭就如鱼得水般顺畅起来了,最新做出来的一批神机箭不仅是射程还是爆破后的杀伤力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于是这一整天,城郊的李记烟花坊一直处在一个噼里啪啦的状态中。

    城中,县令府邸里,彭知府坐在大厅正中,县令坐在彭知府的身侧,听着下方探子打探出来的消息。

    “启禀彭大人,属下在城郊李记烟花坊打探一整天了,但由于他们士兵众多,防守太严,属下怕被发现,到时候打草惊蛇就不好了,所以只能在外围观察,”

    探子在彭知府发火前,话锋一转,“此行也不是一无所获,属下在外面似乎听见里面有放鞭炮,不,是爆竹的声音。”

    “爆竹?”彭知府疑惑道,“你可听得真切?”

    “属下确定,就是爆竹的声音,一下一下,比鞭炮声响一些,又不似鞭炮这样连着响。”

    彭知府沉下脸,思来想去也想不通,如今非节日,为什么会放爆竹呢?

    难道是有什么好事发生?所以他们才会放爆竹庆祝?

    莫不是想到对付山匪的法子了?

    彭知府挥了挥手,“再探,务必要弄清楚他们放爆竹的原因。”

    探子抱拳喊了声“是”,带着任务退了下去,留下彭知府和县令在府邸猜测他们放爆竹的原因。

    可是任他们怎么猜,都不可能猜到应有初在制作些什么。

    经过一天的改进,应有初制作的神机箭效果突飞猛进,虽然还没达到他预想的要求,但射程已经可达三百米左右,用来对付山匪绰绰有余。

    为了测试神机箭的末端爆破装置的威力如何,应有初和朱阳悄悄地从士兵训练场抱走两个稻草做成假人。

    他们将假人放在射程范围内,用神机箭瞄准后发射,总共点了四支神机箭,只有一支神机箭射穿了假人的腹部,并且在发生爆炸后,另一个假人的手臂都炸飞了,顿时草屑漫天飞舞。

    应有初忙不迭的上前查看,两个假人都已经失衡炸倒在地,一个假人腹部出现了直径四五公分的洞口,上面还有黑色烧焦的痕迹,另一个则是手臂都被炸飞。

    两个假人身上都有少量的火星子,他赶紧把火星子踩灭,千万别把假人烧毁了,他不想再苦哈哈的去训练场搬稻草人了。

    朱阳跟在应有初后面,他亲眼看到神机箭射穿了假人的肚子还把旁边的假人炸飞了,不敢相信的张大嘴巴。

    他不过是中间偷懒了一会儿,中午和士兵练武去了,怎么下午一过来,神机箭就变得这么厉害了?

    “我的天爷呀!”朱阳蹲下身子抚摸着假人被箭射伤的洞口,上面还残留着被神机箭摩擦过后燃烧的余温,“这真的是神机箭所伤?”

    哪怕是亲眼所见,朱阳还是忍不住感叹,试想世上怕是没有人能够做到,在五百步开外能一箭将人射个对穿吧?

    神机箭竟恐怖如斯。

    “虽然和我预想的效果还差了那么一点点,但对付山上这群土匪肯定是够用了。”应有初自信满满道。

    “等明天再做一个集束箭筒,大概能装两百支神机箭,到时候万箭齐发,漫天的喀秋莎,那场面一定既壮观又漂亮。”

    应有初双手合十,仿佛在脑海中已经想象出画面了,嘴里哼着喀秋莎的小曲儿往食堂的方向走。

    朱阳顺着应有初的话想象了一下,如果真的是神机箭万箭齐发的场面,敌人不是被射成筛子就是炸得残肢乱飞。

    朱阳打了寒颤,这也太可怕了。

    第二天,应有初教会了朱阳神机箭的做法,让他来做神机箭,自己则是制作集束箭筒。

    集束箭筒的做法不难,基本就是一个装神机箭的架子再装两轮子,这样就方便运输了。不是应有初不想偷懒,而是没人看得懂他画的草图,只能他先做好了一个集束箭筒,然后由木匠照着他做的样子复刻出来。

    好在他跟在应财身边这么多年了,基本的木工他还是会的,一个集束箭筒还难不倒他。

    中午的时候,陆景时来看他们,见他们主仆两人忙得脚不沾地,又让自己的两个小厮过去帮忙。

    陆景时临走的时候,应有初还神秘兮兮的让陆景时去通知所有人,今天晚上他请所有人看烟花表演。

    一旁的朱阳听到后不禁想到神机箭发射出去后会有一道长长的炫丽多彩的尾焰,该不会是他想的那个“烟花表演”吧?

    事实证明,的确是他想的那个样子。

    多了两个人帮忙,两百支神机箭终于赶在下午前完成,应有初做的集束箭筒也做好了。他们将神机箭全部插进箭筒中,将所有的神机箭的引线拧成一股,留在外面。

    做完这些,空地上也聚集了一大群人,对着他们做的集束箭筒窃窃私语。

    “你看出应大人做的是什么没有?”

    “看不出来,有点像我们运石头的车子,可刚刚我瞧见他们把箭放进去了,我猜估计是一个装箭的车子。”

    一个士兵否认,“怎么可能是装箭的车子,我猜里面放的是烟花,你们忘了应大人叫我们过来干嘛的吗?看烟花表演的。”

    士兵点头,“应该是的,估计看在我们马上就要上阵杀敌了,应大人给我们弄一场烟花表演放松一下的。”

    小士兵嗤笑道,“花里胡哨的。”

    ……

    一向对应有初很有信心的陆景时此时也变得忐忑起来,上一次应有初做的神机箭虽然失败了,但好在没有很多人看到。这次可是叫来了所有人,要还是失败了,应有初怕是要无地自容了。

    哦,不,他不会无地自容,他的脸皮厚得非比常人。

    陆景时看到应有初热情似火的指挥着士兵搬稻草人放在空地上,他面无表情的想。

    姬景璃和叶煜辰都对这个神机箭不报太大的希望了,毕竟想要达到应有初所描述的那种杀伤力实在是太难了。

    但大家内心还是希望应有初这次能成功的。

    一切准备就绪,这次应有初没有废话,只是扯着个嗓子吼了一声,“烟花表演正式开始!”

    随后将神机箭的引线点燃。

    太阳刚落下山,天色渐渐黑沉,此时引线的燃烧在昏暗的环境中变得格外清晰,倏地,一支带着火焰的箭矢划过天空,发出阵阵破风的嘶鸣声,紧接着两支,三支……

    士兵瞪大双眼,还没来得及惊叹这场壮丽的烟火表演,就听见一声声震耳欲聋的爆破声在耳边炸开。

    稻草人被神机箭炸得四分五裂,火星引燃了不少的稻草人,大家的惊呼声传入应有初的耳朵里。

    疾风一吹,火势大涨,他背对着火光,对着众人鞠下一个深深的躬,火焰在他身后跳动,宛如一个从火中走出来的战神一般。

    逆着火光,谁也看不清他脸上的邪笑。

    哼,愚蠢的人类,现在汗流浃背了吧?

    第 131 章

    县令府邸。

    “你是说按察使大人在军中给士兵看烟花表演?”

    彭知府感到惊奇和不解, 说话的声音就不自觉地大了些,一副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

    探子单膝跪在地上,语气肯定道, “这次属下绝对没探错,属下还趁着天色昏暗混进军中一小会儿, 特意问了一个士兵, 那个士兵亲口告诉属下的,不过烟花表演的时候人太多了, 属下不敢靠近, 在远处看了一眼,的确有烟花表演。”

    探子回味了一下,虽然这烟花和平时他看到的有所不同,但从远处看着也挺不错的, 可能是条件有限,所以烟花没有平时的好看。

    他脸上不知不觉露出一丝羡慕的神情来, 那边的待遇真好呀,白天放爆竹,晚上点烟花的。

    彭知府见探子如此言之凿凿, 心下也信了几分, 他挥退探子,坐在椅子上陷入沉思。

    又是爆竹又是放烟花的, 姬景璃这是到底要干嘛?

    究竟是什么样的大喜事值得他这么大肆宣扬的庆祝?

    彭知府越是看不懂他们的迷惑行为,他越是觉得有诈, 思来想去良久,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最终来到桌前开始写信。

    神机箭的成功无疑是给军队剿匪增添了莫大的信心,军中士气大涨, 恨不得立马冲上山把那伙吃人的山匪给灭了。

    不过现在还不是剿匪的最好时机,姬景璃派去当火盗的护卫还没有回来,山匪的具体情况还不得而知,不可贸然行动。

    应有初花了一天的时间手把手的教会军中的木匠制作神机箭和集束箭筒,不是他不想给草图让木匠自己做,而是他亲自教导更具有性价比。

    每到这种时候,他都会无比想念自己的父亲,因为只有应财才能看得懂他画得更鬼画符一般的草图。

    教完木匠后,应有初就回自己的研究室了,说是研究室,其实就是一个帐篷加上一块空地而已。

    神机箭需要再改进一下,还需要改善集束箭筒的稳定性来提高神机箭的精准度,顺便在神机箭末端的爆破装置中加点料。

    致命的毒药不好找,不要钱的金汁多得是,应有初做好带毒的神机箭,测试了一下它的威力,发现加了金汁的神机箭的杀伤力大打折扣。

    能伤人,但不一定将敌人一击毙命。

    经过商议,叶煜辰决定这两种神机箭各做一批出来,普通的神机箭用来攻城,带有金汁的神机箭则是用来对付山匪。

    于是这几天,军中士兵除了每天必要的训练外,大家都热火朝天的做着神机箭,其产量一下突飞猛进。

    这时候,姬景璃派出去当火盗的护卫一个不少的回来了。

    “他们大白天放的火呀?不怕被人发现吗?”护卫在和姬景璃等人汇报山中的情况,而应有初听着听着重点就歪了,他疑惑的悄声询问。

    陆景时低声解释,“兵书上有言,‘昼风久,夜风止’,白天放火时机最好,不容易发现,长风一吹,即时他们想救火也来不及了。”

    应有初了然的点头,都怪电视剧瞎演误导了他,让他一直以为做这种事都是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偷偷摸摸的进行。

    “嗯?你什么时候看兵书了?”应有初扭头盯着陆景时说着。

    他为什么有一种室友背着他偷偷学习的既视感?

    “最近才看的,你有兴趣?我等下拿一本给你看?”陆景时坦坦荡荡的回答着。

    应有初立马瘪着嘴,样子十分嫌弃的拒绝,他不爱看书,况且书上还没有符号,看着就费劲,当初为了考科举,他文言文都快看吐了。

    现在说什么他也不肯再看兵法书了,“不了不了,”顺便再劝劝陆景时,“术业有专攻,你也少看点,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其他的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少看点,大家都是文官,你这么卷,我躺不平又卷不赢,应有初心想。

    陆景时无奈的笑了笑,对应有初说的话却不苟同,但他没出言反对,毕竟应有初的歪理一大堆,他可说不过。

    护卫回来还带来了山匪老巢的地形图,详细的画出了山匪各个建筑的作用,他们将难民统一收押在靠近悬崖的一处马棚里,让难民和牲畜同吃同住,听护卫汇报,总共有四五百名难民被关在马厩里。

    “山匪的粮草已烧,接下来最好在三天内攻下山匪老巢,才尽可能减少难民的伤亡。”叶煜辰沉声道。

    这几日,他和姬景璃研究出一套对付山匪的战术,配上应有初研发出来的神机箭,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早行动一天百姓的安全就多一分,如今山匪的粮草被烧,他们肯定也知道我们在最近几天就会行动,不如,”姬景璃看着众人,“不如今夜就夜袭老巢,趁他们还没准备充分,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我带领一支骑兵佯攻,若能诱出敌兵,你们便在峡谷两侧做伏,从侧翼攻破,将其分割围歼,这时敌人守城的兵力不足,即时方可用神机箭攻下山寨。”叶煜辰指着沙盘的峡谷说道。

    这种方法是伤亡最少的一种。

    “若是不能诱出敌兵,便直接用带有金汁的神机箭佯装攻城,见机就收兵,等山匪感染兵力大减,再度攻城。”姬景璃补充出另一种方案。

    这种方法就是需要时间等山匪感染,短则三五天,长则半月左右,时间越久,山中的难民就越危险。

    但眼下除了这两个办法也别无它法了,只祈祷山匪粮草被烧,内部起乱,或者能影响到头目的判断力。

    叶煜辰认同的点了点,两人一唱一和的制定了今晚夜袭山寨的计划,应有初在一旁呆愣的看着他们,暗想,你们都决定好了,还把我叫过来干嘛,吃你们的狗粮吗?

    最后,商议决定,由叶煜辰领兵做先锋队,姬景璃在峡谷两侧埋伏做奇兵,应有初和陆景时两人是文官,没上过战场,便由他们两人带领后方神机箭的军队,等前方传来确切消息,就带着神机箭军队上去和叶煜辰等人回合,然后攻城。

    夜幕降临,所有人整装待发,他们在城郊准备了这么久,终于到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了,士兵们个个昂首挺胸,眼里全是坚定的信念。

    姬景璃这一小队兵已经出发了,他们要趁着夜色上山将峡谷两边放哨的山匪暗杀了,然后埋伏在峡谷两侧。

    再然后就是叶煜辰领兵正面佯攻,应有初和陆景时就在后面等姬景璃的消息,他们以烟花为号,看到是蓝色的烟花升空则是用爆破能力更强的神机箭攻城,若是红色的烟花,他们就换成带有金汁的神机箭。

    叶煜辰一身戎装跨坐在战马上,手里紧握长枪,神情严肃的观着天色,他从小在边疆长大,经历了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战役,这次剿匪是他回京后第一次带兵上阵,不过是区区山匪而已,没什么好担心的。

    可他就是没由来的心慌,难道是因为太久没上战场的原因,还是因为这是第一次和姬景璃并肩作战有些紧张的原因?

    可能都有吧,叶煜辰想。

    很快就到了叶煜辰该出发的时辰,他率领着三成骑兵雄赳赳的出发了,应有初他们则是在山脚等消息。

    应有初前些天做了一把小型的弩,仅仅只有成人的巴掌大小,虽然它小,但爆发力十足,他试过,射程在三十米范围内可将敌人一击毙命,就是射完一箭要手动再次填装箭进去,有点麻烦,只能在危急关头他才会使用。

    他将弩放在腰侧顺手的地方,时刻的关注着山上的动静。

    此时,山中叶煜辰带着一队人马来到山寨下,按照流程让人劝降,而山匪才被火盗烧了粮草,正在气头上,怎么可能归降,而且他们一伙亡命之徒就算投降了也难逃一死,因此,山匪宁愿拼死一战也不可能投降。

    叶煜辰自然也知道这一点,等流程一走过,他就开始按计划挑衅对方。出发前应有初和他讨论过,这伙山匪连人性都没了,那素质肯定更不可能有,还多半出生于农村,这种人什么脏话没听过。

    光用语言就想激怒他们是不可能的,说不定双方吵起来了,他们还骂不过山匪,反而让对方察觉到不对劲就不好了。

    不如上去直接就干,假装放火烧山逼迫他们投降,山匪刚刚经历了一场烧粮草的大火,这时候看到他们还打算用同样的方式对付他们,肯定会怒不可遏。

    毕竟任谁也不会接受自己在短时间内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果不其然,叶煜辰射了几支火箭在山寨上,直接把山匪惹怒了,顿时火力全开,从山寨上放箭加扔巨石。

    双方交战片刻,叶煜辰佯装不敌,节节败退带着骑兵仓惶出逃,并且放下狠话,说明日就放火烧山。

    山匪头子谢彪听了这话,眼里尽是狠厉,想也没想就要带着寨的精锐手下追上去将叶煜辰的军队全部绞杀。

    他们和官府的士兵是敌对关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们肆无忌惮惯了,这些日子,他们被官府的人困在山中,憋闷许久,早就想开战了。

    就在谢彪想要带领手下正要出寨时,山匪中的二把手将他们拦了下来。

    “大当家的,切莫追上去,他们明显在故意激怒您,此举定然有诈呀!”

    骑在马上的谢彪冷哼,“管他们有没有诈,他们难不成还有我们熟悉地形吗?”

    谢彪眼里全是怒意,没了半点理智,“今天烧完我粮草,还敢上前挑衅,若是不将他们抓来活剥生吃,难以泄我心头之愤!”

    “大当家的,只要我们不出这个寨子,官府的人不敢那我们怎么样的,他们不敢烧山,我们手里还有这么多个人质,”二当家的话锋一转,“除非他们不管这些卑贱的难民,否则官府的人不会轻易烧山的。”

    谢彪想到官府的人走之前说到的烧山,更是不顾他人劝导带着人马就追了上去,留下一小部分人守在寨中,二当家目送谢彪远去,脸上全然不见刚才的担忧之色,眼里闪过一丝冷笑。

    “二当家的,老大会不会中计呀?我们要不要想办法营救老大?”一旁的小弟说着。

    二当家嘴角挂着一丝笑意,“是他执意要去的,我劝阻无果,既然如此那就生死由命了,”他毫不犹豫的吩咐着手下,“关门,即便是大当家的回来了,没有我的允许你们谁都不准私自给他开门,违我者,死,明白吗?”

    谢彪带走自己的心腹和主力,剩下的山匪没了老大自然对二当家唯命是从。

    二当家心情甚好的走回寨中,大当家那个没脑子的这一走就是九死一生,哪怕大当家拼着一条命逃回来了,他也不会对大当家手下留情。

    如此,从今以后,他就是这个山寨的大当家了。

    至于官府?

    他完全不怕,他深知他们修建寨子的地形有多大优势,就算谢彪带走一部分人马,但靠着这易守难攻的地理优势,就算官府的人再来两倍也攻不下来。

    他们有几百头两脚羊,还有种植的瓜果可以吃,而官府来了这么多士兵不可能长久的驻扎在平阳县,把官兵耗走又是他们的天下了。

    二当家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但他不可能想到会有神机箭这么恐怖的东西等着他。

    第 132 章

    话说, 谢彪追上去后,自信的觉得峡谷处有他们放哨的盯着,就算放哨的人已经被上来的叶煜辰杀死了, 但他在天黑前还收到过放哨人的消息,自以为官府的人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布下陷进, 便心无疑虑的追了上去。

    谁料, 他们刚踏入峡谷,两侧倏地传来巨石滚落之声, 将他们堵在峡谷中, 两侧开始亮起星星点点的火把,他才知他们中计了。

    但为时已晚。

    应有初听到山上的厮杀声起,鼻尖仿佛萦绕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他眉头深皱。

    他明白不管在哪个时代, 一旦有了战争和内讧都少不了伤亡,他虽然是第一次这么直接的接触暴力的打压战斗, 但现在的心态依旧很平稳,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还没真的看到那些个血腥的画面。

    不知过了多久,山中的厮杀声渐渐平息, 夜空中绽放出一朵蓝色烟花。

    应有初他们看到信号, 集齐人马,推动着装满神机箭的集束箭筒上山, 开始第二轮战斗。

    他们点着火把前行,越是走到里面, 山路越窄, 最后道路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难怪官府剿了几年都没剿灭山匪,这样狭窄的山路, 兵力根本无法展开,就算官府派一万人马来剿匪也不一定能成功,且层峦叠嶂,稍不留神就容易中了敌人的埋伏。

    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随着距离的缩短,血腥气逐渐变浓,不远处的关口就是姬景璃他们埋伏的地方,现在已经被巨石堵住,他们只能绕路前行,到约定的地点会合。

    约定的地点是离山寨不远,相信只要有山匪站在高处一眺望就能看到他们举着火把,在山间星星点点的行踪。

    事实上,山匪的确早就发现了他们的行踪,并全面戒备着,所有山匪在高墙上布置好机关,只等他们前来送死。

    叶煜辰他们并不怕暴露行踪,大摇大摆的清点完人马后,拉着集束箭筒就在山寨外三百米处停下了。

    弓箭的有效射杀距离在150米左右,据护卫所说,山匪在高墙上安装的是人力投石机,其有效射程也只是在200米左右。

    他们现在所在的距离正好是山匪攻击不到距离,而这个距离却在神机箭的攻击范围内。

    之前就劝降过,现在双方遥遥相望,战事一触即发。

    漆黑的夜里,数支神机箭带着绚丽的火焰划破夜幕,耀眼的焰火急速地朝着高墙飞去,就连周遭都被这焰火照亮了片刻。

    数百支箭矢破风而来,犹如雷霆之势,没人敢质疑它杀伤力。

    “快趴下!”

    二当家的瞳孔放大,破口大喊。

    然而还是太迟了,所有人站在高墙内严阵以待,没人想到官府竟有如此强悍的武器,不少人被这会喷火的箭射到,甚至有人被强有力的一箭射飞从墙上摔了下去。

    二当家反应最快,看到势头不对立马趴下了,他旁边的小弟就没这么幸运被箭射中,一下就被箭矢射倒在地。

    他以为有幸躲过一劫,然而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旁边的小弟被射中腹部,还没死透,他嘴角流着鲜血,面容痛到扭曲地朝二当家爬去,还没爬两步,腹部的箭突然炸开。

    二当家只觉当时被巨大的声响炸得耳鸣,条件反射的闭眼,似有温热的液体喷射在脸上。

    带他缓过后睁眼,发现面前的人已经被炸成两截,上半身炸飞落在墙内,而下半身有围墙抵着,还在他的脚边。

    他脸色刷白,好似失声了一般,连叫声都喊不出来,迸发在他头上的血沫蜿蜒的流下来,淌进他的眼睛里,他也浑然不觉。

    从他眼里来看,周遭都是血红色的。

    被神机箭射到的山匪被炸得残肢乱飞,还有一些神机箭没有射到山匪上,而是插进高墙里,随着一声爆炸,墙面都被炸出一个窟窿。

    不难看出这神机箭的威力有多猛。

    二当家意识到力量的悬殊后,抹下脸上的血水,果断的选择跑路。

    他趴在地上随手捞起一个地上的残肢背在背上,当作肉盾,快速地爬下高墙,离开神机箭的攻击范围后,丢下肉盾就飞奔起来。

    山匪见二当家的都跑了,官府对付他们的武器,让他们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就是一个单方面的被碾压,自然没人愿意拿命继续守着寨门,个个弃甲而逃。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寨门就无人看守了。

    叶煜辰带着一小队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爬上高墙,然后从里面将寨门打开,士兵们手提长刀一拥而上。

    肆虐已久的山匪就在此刻土崩瓦解。

    叶煜辰带兵清扫余孽,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才清扫完毕,他们将余下活着的山匪绑在一处,盘问之下,发现除了已经击杀的山匪头目谢彪外,山匪的二当家不知所踪。

    据山匪招供,说看到他最后往难民藏身的地方躲着了。

    叶煜辰紧锁眉头,难民总共有四五百人,这二当家真的混迹在难民中,天色昏暗也不方便押着山匪指认,一时之间还真不好弄。

    他们只得将难民一同严加看管起来,不让任何一个人逃走,等天彻底亮了再押到衙门关起来,再慢慢的盘查。

    姬景璃和叶煜辰忙活了一晚上,最后的押犯人进城这等小事就交给陆景时和应有初做了。

    应有初和陆景时除了运输神机箭上山,他们两人就基本没怎么参与到这剿匪,不过应有初在看到自己做的神机箭真真实实将人炸成皮肤碎片后,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道不明的难受情绪来。

    他知道死的都是一些罪大恶极的山匪,但他还是没办法平静的接受这血腥的场面,心中升起些许负罪感来。

    尤其很多山匪只是被炸伤没有当即死去,整个山寨都笼罩在哀嚎中。

    直到他走到山寨里面,看到山匪的头目们日常生活环境后,他心中的那一丝丝负罪感完全消失殆尽。

    这群山匪在寨中空地做了一个简易的屠宰场,据难民所说,山匪每天都会抓两只两脚羊杀了和同伙分食。

    他们将抓住的难民按在一个长长的用铁打造的凹槽前,然后割喉放血,血液流进凹槽里,而山匪的管理层就坐在凹槽的两侧,再用人头骨做的杯子从凹槽里舀血喝。

    听到这样残忍的描述,就算是久经沙场的叶煜辰都差点呕出来。

    应有初更是看到了凹槽上飞溅上的血迹,一下就将隔夜饭都yue出来了。

    这会儿别说负罪感了,他恨不得把谢彪的尸体拖出来鞭尸个三天三夜。

    士兵将关押难民的马厩团团围住,看到四五百个难民就挤在两个脏兮兮的马厩里,所有人呆在这连躺都躺不直的空间里,和马同吃同睡,应有初心里又是一阵心酸。

    他本想让难民互相查看,有没有山匪混进去,但转念一想,这里不确定因素太多了,为保证难民的安全还是等关押到衙门再说。

    难民看到官府的人来救他们了,原本木讷的眼神亮起一瞬又熄灭,因为他们想到当初就是官府的人将他们赶出城门,让他们流落在山匪手中。

    有了这个经历,他们不再相信官府,他们连山匪都反抗不过,就很不用说想要反抗过官府的人。

    他们觉得自己和豢养起来的畜生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任人宰割外没有别的选择。

    所以当官兵说要将他们转移到衙门,等抓到潜伏在他们里面的山匪才能放走他们时,他们脸上一点喜色都没有。

    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从一个监狱到了另一个监狱而已。

    应有初和陆景时两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想要让百姓重新对官府燃起信任,他们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证明。

    应有初心中早就计划好了,等揪出藏在里面的山匪,他就立马上书一封弹劾彭知府和平阳县的县令。

    他和陆景时带领着大部队下山,姬景璃和叶煜辰两人最后清点一遍山寨,防止是否还有躲藏的山匪被遗漏掉。

    应有初和陆景时忙着押山匪和难民到城中的衙门,没想到走在后面的姬景璃和叶煜辰两人出了意外。

    两人清理完山寨的每一个角落,确认没有遗漏的山匪,这时天都大亮了,距离应有初他们下山也好久了,两人这才悠哉游哉的骑着马儿下山。

    走到山脚时,两人看到应有初他们放在山脚下的神机箭,这是带有金汁的神机箭,当时的作战计划就是,如果姬景璃放的是蓝色烟花,他们就带着杀伤力更大的神机箭上山,如果是红色烟花,他们就带着有金汁的神机箭上山。

    由于计划顺利进行,这带有金汁的神机箭就被留在原地了,等他们剿完匪再来收拾。

    现在姬景璃怕有心人拿到神机箭,便和叶煜辰商议,他们两人决定先把神机箭运送到住处再去衙门,避免有心人觊觎。

    然而没想到,他们晚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已经引起有心的人注意了。

    彭知府之前写信给他的靠山,要来了十名死士来暗杀姬景璃。

    他得知叶煜辰成功剿匪后,也没觉得有多少惊讶的,毕竟叶煜辰是将军之子,从小在沙场上长大的人,成功剿匪也没多稀奇。

    但派出的探子和他汇报叶煜辰攻打山匪所用的武器,以及有多大的杀伤力后,他顿时坐不住了。

    谁能想到这爆竹声和烟花表演竟是这武器搞出来的动静。

    他当即派出全部死士,让他们在姬景璃的必经之路上将人暗杀了,并且交代死士务必要拿到这武器。

    姬景璃最近才展露尖尖角,很多人对他的实力还一无所知,叶煜辰虽然实力不容小觑,但刚刚才经历一场战斗,相信实力也会大打折扣。

    彭知府觉得派出十名死士暗杀两人足够了。

    十名死士便在山脚应有初他们放神机箭的地方埋伏下来。

    落单的姬景璃和叶煜辰完全没想到会有人在这儿埋伏他们,毕竟这条路应有初他们才走过。

    在叶煜辰俯身收拾神机箭时,蓦地察觉身后有一阵掌风袭来,他侧身躲过,偏头的一瞬间望见地上多了几道黑影腾空而起。

    “殿下,小心!”

    这时姬景璃也敏锐的察觉到不对,一个利落的转身迎上黑衣人的攻击。

    两人的武功在处于黑衣人的上方,但架不住对方人多,双拳难敌四手,几十个来回后两人隐隐间有落败的趋势。

    “殿下,我拖住他们,你先走。”叶煜辰躲过一个黑衣人招式,腰间却被另一个黑衣人用匕首划破。

    鲜血从他腰侧冒出来,洇一片衣服,他像是没感受到疼痛般,丝毫没影响到他挥刀的速度。

    “不行,要走一起走。”姬景璃沉声道,“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他很清楚自己一个人走后,怀清必死无疑,想到这种可能,他双眼布满红血丝,他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两人说话间,身上又多了几道伤口,他们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专心迎敌。姬景璃深知这样拖下去两个人都会死在这儿,必须速战速决。

    在一个过招的间隙,两人退到神机箭旁,姬景璃给了叶煜辰一个眼神,叶煜辰瞬间心领神会,一个过身从集束箭筒中抽出两支神机箭。

    在姬景璃的掩护下,他点燃神机箭并朝黑衣人的方向掷出,他们同时卧倒在地。

    “砰”的一声,神机箭里面的铁片被炸出来。

    这里面的铁片就是被应有初沾上了金汁,这样以来,炸飞的铁片划伤人后就很容易引起感染。

    他们及时卧倒了,炸出来的铁片并未伤到他们,而那群黑衣人就惨了。因为距离较近,神机箭爆炸后直接炸死一个黑衣人,还将两名黑衣人的眼睛划伤了,其他的黑衣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

    如此一来,他们对付黑衣人就得心应手多了。

    两人合力成功绞杀了五名受伤的黑衣人,还剩下两名受了轻伤的黑衣人,然而,他们身上也受了不小的伤。

    那两个人黑衣人自知可能斗不过叶煜辰他们两人,于是学着叶煜辰想要点燃神机箭与他们同归于尽。

    黑衣人在同伴用生命的掩护下拿到一支神机箭并点燃,手里紧紧的攥着神机箭想要抱住他们一同赴死。

    叶煜辰见势不对,想要推开姬景璃,谁知,姬景璃反握他的手将人拉进怀中,以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转身,将叶煜辰紧紧护在怀里。

    “砰”。

    叶煜辰听到姬景璃一声闷声,接着他的身子就软了下来。

    叶煜辰手足无措的搂着他,目眦欲裂。

    “还愣着干嘛?赶紧将宁王殿下送去就医呀!”应有初飞奔上前。

    原来应有初将犯人押送到衙门后,发现姬景璃他们久久未归,担心他们半路出什么事,就带着几个小厮前来接应他们。

    正好撞见黑衣人拿着神机箭往他们靠近的场景,他当机立断掏出弩箭对着黑衣人来了一箭。

    毫无防备的黑衣人虽然死了,但手中的神机箭也随之爆炸了。

    有了应有初的阻止,黑衣人还没来得及跑到他们面前就被射杀了,所以神机箭没有直接炸到他们身上,可姬景璃整个后背被铁片划得血肉模糊。

    应有初上前看着尚未回神的叶煜辰似傻了般抱住昏迷的姬景璃不松手。

    啧,你们这样,不成婚很难收场耶。

    第 133 章

    陈家大宅中, 姬景璃趴在软榻上由随行的军医疗伤。

    陈宅是平阳县一家员外的大宅,是陆景时临时找的栖身之所,至于他们为什么不去县令的府邸。

    是因为他们打算对付完了山匪, 然后就能腾出手来整顿知府一行人,谁知临时会出现这么大的意外。

    外患是解决了, 内忧还得等姬景璃的伤势控制住了再说。

    五十多岁的老军医此时正满头大汗的用小刀和镊子取出姬景璃后背里的铁片, 好在这种掺了金汁的铁片神机箭威力不大,迸发出来的铁片射进去不深, 并未伤及肺腑。

    只是在没有麻药的时代, 姬景璃被生生疼醒,额头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一旁的应有初看着军医用小刀划开皮肉,再用镊子探进去将铁片夹出来, 这血淋淋的场面他自己都看得牙酸,然而姬景璃却忍得青筋暴起都紧咬牙关没喊一声疼。

    叶煜辰半跪在床前, 看着床上失血过多而导致面色苍白的人,眼里盈满泪水,哽咽, “殿下…殿下……”

    他上阵杀敌受过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伤, 最严重的一次被敌人用长刀从肩胛骨一直划到后腰,但这些伤都不及宁王殿下替他挡这一下令他害怕。

    应有初用手搭在叶煜辰的肩上安慰道, “叶小将军,你也别太担心了, 我们应该庆幸, 那神机箭里面装的是金汁, 不是砒霜,还好当初我说这群山匪不配用毒药, 不然宁王殿下直接……”凉凉了。

    叶煜辰的目光幽幽地望过来,眼神里带着寒光,锐利如刀仿佛要将人洞穿,应有初被看得背脊发寒,讪讪的止住了话。

    其实是他们资金不够,买不起这么多砒霜,加上平阳县一时间也拿不出这么多砒霜来,才采用的金汁,这反而让姬景璃有了一线生机。

    但伤口被沾上金汁,伤口感染的几率加大了,古时的士兵比起战死,相反因为伤口感染而死的人更多。

    所有人都忧心忡忡的看着姬景璃,而应有初并不担心姬景璃会嘎,因为他作为原著的男主怎么会轻易的死了,所以这会儿他显得特别没心没肺。

    “无事,我…无事的,怀清…你不必太过担心…”姬景璃眼神涣散,气若游丝道。

    叶煜辰连忙转头看向姬景璃,眼底一片血红。

    军医放下手中的器具,高强度的操作让他满头大汗,指尖颤抖,“宁王殿下,您体内的铁片均已全部取出,现在要为你上药包扎。”

    应有初皱着眉头看着军医操作,他扼住军医上药的手,“伤口都没消毒,怎么可以上药呢?”

    军医一脸茫然的抬头,“消毒?”

    应有初“啧”了声,大越朝现在还没有消毒的意识,怪不得有这么多人死于伤口感染。

    “算了,懒得和你解释了,我来弄吧,等我消完毒你再来上药。”他转头朗声吩咐屋外的朱阳找一坛烈酒来。

    消毒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酒精,只需用蒸馏设备对烈酒提纯即可得到酒精,只是现在他没时间去制作了,用烈酒将就一下也是行的。

    朱阳抱着一坛烈酒进来,应有初接过,一把推开军医坐在榻上代替他的位置,“殿下,您的伤口必须用酒消过毒才能上药,不然很容易伤口溃烂,您可信我?”

    姬景璃费力地掀起眼皮看了一眼他,又垂下眼眸表示默认了。

    应有初利索的揭开酒封对着姬景璃的后背一顿冲洗。烈酒碰上伤口宛如有成千上百的虫子在撕咬他的血肉,此时姬景璃再能忍痛也痛得闷哼出声。

    忽然,应有初感觉自己的大腿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他嗷的一声,停下倒酒的手往下一看,是姬景璃正死死的扣着他的大腿肉。

    原来是对方开启了疼痛共享模式。

    应有初呲牙咧嘴的腾出一只手去扒开姬景璃的手,果断切除共享模式,“叶小将军快按住殿下,不要让他乱动!现在不能消耗过多的体力。”

    叶煜辰听他一本正经的说,果然很听话的去握住姬景璃的手,“殿下,您忍一下,马上就好了。”

    应有初看着两人紧握的双手,点头满意的表示,这就对了,疼痛模式还是要和最爱的人共享才对。

    他继续手上的动作,用酒冲洗着伤口,直到确定没有遗漏后才堪堪停手,姬景璃疼得豆大汗珠滚落下来,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就晕了过去。

    应有初抱着空空如也的酒坛“唔”了一声,“殿下睡着了,大夫您来上药吧。”

    “……”

    这两天叶煜辰寸步不离的照顾姬景璃,应有初做了一套简易的蒸馏设备提纯酒精,陆景时看着他每天拿着手札捣鼓着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也不管他。

    有这些多前车之鉴,没人会阻止他的研究,叶煜辰每天要照顾姬景璃,又要追查暗杀他们刺客的幕后主使,忙得脚不沾地的,于是剿匪的后续工作就全部压在陆景时一个人身上了。

    姬景璃受伤后的第三天,哪怕有应有初做出来的酒精,每日为他伤口消毒,用了最好的金疮药,他的伤口还是发炎了,并且引起高热。

    金汁的感染能力果然不同小觑,老军医看过姬景璃的后背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秽气入体,当务之急是要将殿下的烧退下来,老夫等会儿就去为殿下煎一副退热的药,不过……”

    老军医顿了顿,“殿下能否熬过去还得看他自己了。”

    他说得很委婉了,宁王殿下的伤不是普通的划伤,而是被掺了金汁的铁片所伤,伤势加重是意料之中的事,不过他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根据他的多年随军的经验,宁王殿下十有八九是活不成了。

    叶煜辰怎么可能听不出军医的言外之意,当即眼眶一红,“不,一定还有办法的…我已经派人去请卢先生过来了……在卢先生没到之前,殿下绝不能出什么岔子…不…殿下不会有事的…”

    叶煜辰语无伦次的说着。

    老军医听到卢先生后眼底闪过一丝诧异,随后又缓缓地摇了摇头,若是宁王殿下的伤势继续恶化下去,就是大罗神仙下凡,也药石罔效。

    军医退下替宁王殿下煎药,屋子就剩下叶煜辰和姬景璃两人。

    姬景璃双目紧闭,面色痛苦,脸颊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嘴里喃喃着什么,叶煜辰俯身凑近一听。

    “母妃…不要…丢下我……母妃…”

    叶煜辰一愣,想到姬景璃的母妃早在十多年前就薨了,丽妃去世不到一年,丽妃的妹妹就被姜国送过来顶替他母妃的位置,连封号和位分都是一样的。

    如今的丽妃膝下没有一儿半女,只有姬景璃养在她名下,但丽妃对他并不好,在他小的时候,丽妃人前锦衣玉食的供着他,人后却默许她宫里的奴才欺负他。

    那时六岁的叶煜辰被挑中当六皇子的伴读,他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姬景璃的场景,他被众皇子孤立,独自坐在最后一桌,由于长相精致,叶煜辰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有心留意后发现姬景璃虽身穿华服,小小的手上却长满冻疮。

    伴读的第一天,皇子们就警告他,不允许他和姬景璃走太近,说姬景璃是狐狸精的儿子,也是一个贱人坯子。

    长大后叶煜辰回想起来,这么小的孩子满嘴的污言秽语,多半是身边的人说得多了,小孩子就听进去了。

    然而往往就是小孩子的恶意比起大人来说更纯粹,更直接。

    年仅六岁又生活在宫外的叶煜辰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只觉得七皇子长得好看,就生了想要接近的心思。

    但前期姬景璃对叶煜辰的示好视若无睹,根本不理他。直到他偶然救了姬景璃一次,两人的关系才逐渐破冰。

    就是这一举动,他也遭到了众皇子的排挤,伴读没到一年,他就被父亲领回了家。

    再后来他跟着父亲去了边疆。

    “怀清……怀清…我冷…好冷…”姬景璃说着胡话。

    叶煜辰听见姬景璃说的话,霎时想起那年冬天他抱着仅穿了单衣的姬景璃,为他取暖的时候。

    他轻轻伏在姬景璃身上,将头埋在他滚烫脖颈处,一滴热泪落在枕边,低声哽咽,

    “殿下,我在,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小应大人,你都昨天都做了这么多的酒精,怎么今天还要做呀?”

    说话的人是前些天和他对着干的小士兵,名叫白辛,是个十六岁的小少年,自从见证了他制作出来的神机箭有多猛后,对他的崇拜就一发不可收拾,平时没事就爱跟在他屁股后面问东问西。

    白辛闻着这醉人的芬芳,不禁问道,“我能喝一小口吗?您做了这么多,我喝一小小口没关系吧?”

    应有初睨了他一眼,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喝个屁,不怕胃出血你就喝,到时候肚子都给烧穿。”

    他恐吓着小孩子,白辛闻言悻悻地收回蠢蠢欲动的手。

    “什么都好奇只会害了你。”应有初话是这样说,但又十分诚实给他讲解着,“我现在做的是无水乙醇,是一种有机溶剂,哎呀,说了你也不懂,快让开,别当着我光了。”应有初推了推小跟班。

    白辛往后站了站,小声嘀咕,“我不懂可以学呀,小应大人,您这次又要做什么出来?”

    应有初眉宇间泛起一丝忧色,宁王殿下的伤势加重,明显的是细菌感染了,若不及时治疗恐有性命之危。

    他之前一直觉得姬景璃自带男主光环,遇到事也能化险为夷,用一用酒精消消毒,伤口感染这种概率事件就不会发生在男主身上。

    没想到现实打了他一耳光,一想到要是因为他制作的神机箭导致一代帝王的陨落,改变了大越朝未来的发展,那他岂不是整个大越朝的罪人?

    他得补救回来,不能让姬景璃还没大放光彩就死在这小县城里。

    他沉下心开始思考,外伤感染基本上是细菌引起的,最好的药物就是抗生素。曾经二战时青霉素的出现挽救了无数战士生命,毫无疑问,青霉素是治疗战伤感染的最佳选择。

    他手札上也记录了青霉素的土法制取,但他并不打算制取青霉素。

    应有初看着白辛清澈且愚蠢的眼神,忽然想起什么来,不怀好意的问道,“白辛,我记得剿匪之前你在军队里当的是火头军吧?”

    白辛呆愣的点头。

    “那你帮我找四十斤大蒜来,应该不难吧?”

    第 134 章

    青霉素的土法提取想要一次就提取成功实在是太难了, 就算一次就成功,没经过实验,应有初也不能确定其纯度够不够, 会不会有别的杂质,况且提取青霉素最少都要耗时八九天以上, 这还是有现成的青霉菌的情况下。

    没有现成的青霉菌下, 土法提取至少要十天以上才行。

    以姬景璃目前这个感染情况,能不能活到他提取出青霉素还是一个问题, 万一姬景璃对青霉素过敏, 那直接吃席吧。

    是吃他自己的席,开玩笑,治死了皇子,他也逃不掉。

    综合利弊, 应有初想到了另一种抗生素,大蒜素。

    大蒜素可用于真菌和细菌感染, 做法也没有青霉素这么难,制作周期短,缺点就是放久容易没效果, 需要随制随用。

    新鲜的大蒜是没有大蒜素的, 需要将其切片或者捣碎,让大蒜里面的蒜酶活化, 催化蒜氨酸形成大蒜素。

    大蒜素拍碎了就能获得,但想要达到治病, 抗菌消炎的效果, 姬景璃一天起码要吃四十斤的碎大蒜才行。

    这显然不现实, 所以需要从大蒜中提取高浓度的大蒜素来。

    白辛从厨房搬来了一筐大蒜,少说也有五六十斤了, 还贴心的叫来三个帮手。应有初吩咐他们先将大蒜剥好,自己则是做一个大一点的蒸馏设备。

    蒸馏设备应有初经常用到,现在他组装起来十分得心应手。

    白辛他们大概剥了二十斤的大蒜,应有初才叫停,然后自己拿出口巾将口鼻紧紧捂住,一切准备就绪后,“好了,你们可以切碎了。”

    随着他一声令下,四人齐齐开始剁大蒜,顿时周围弥漫着一大股大蒜味儿,还好他们在室外做空气流通,要是在屋内,这大蒜味儿怕是能熏死人。

    他们四人都是火头军,大蒜的味道他们闻得多了,但这么多大蒜一起切碎,他们坚持了两分钟不到,老老实实的找了口巾戴上。

    切碎的大蒜应有初分别放进四个容器里,倒上事先准备好的无水乙醇密封起来,分别交给白辛他们四人。

    “你们先用手捧着这个,时不时摇一摇就行,等半个时辰后再交给我。”应有初交代着。

    用无水乙醇做有机溶剂,大蒜酶解最好的温度在40度,而人的掌心温度在36度左右,两者相差不大,也还能凑合着用。

    而他要求的摇一摇是需要大蒜素充分的溶解在乙醇里。

    应有初喜提四个恒温的工具人,他喜滋滋的坐在一旁调整等会儿要用的设备。

    时间差不多到了后,他才开始不紧不慢倒出液体,用细细的纱布去除杂质开始蒸馏浓缩。

    经过反复几次蒸馏提纯,滴出来的液体整个呈淡黄色还一些油状物漂浮着,忙活一中午,最后终于收集到一碗高浓度的大蒜素液体了。

    白辛四人正出于什么都好奇的年纪,几人凑上脑袋闻了闻,接着不约而同的侧身低头,“yue~”

    一旁紧捂口鼻的应有初笑得直发抖,那可是浓缩了二十斤大蒜的精华,那味道简直不敢想象,他隔着一米远都觉得冲鼻子,他们还敢上前细闻。

    他们深吸的那一口怕是直通天灵盖了吧。

    “这就好了?这药怎么用呀?”

    应有初解答,“口服喽,口服的效果最好,外服伤口容易刺痛肿胀,效果也不好。”

    外用的话,估计能把姬景璃疼醒吧?然后再随机挑选一个幸运儿和他开启疼痛共享模式?

    应有初边想边摇了摇头,他的大腿现在还乌青了一大块,他可不想再体验一次了。

    白辛捏着鼻子,皱着一张小脸,瓮声瓮气道:“真的要把这玩意儿给殿下喝吗?”

    宁王殿下能喝下去吗?

    “当然了,好不容易炼出来的药不给病人喝,那我们在这儿忙活半天干什么?”应有初抱胸理所当然道。

    “这碗药只是殿下今天一日的量,明天还得炼出这样的两碗才行。”应有初指挥着白辛将药分做两份,一份现在就端给姬景璃喝,剩下一份入睡前再喝。

    给姬景璃送药用不到这些多人去凑热闹,只有白辛一个小跟班端着药亦步亦趋的跟在应有初后面,一边走一边被手里的药熏得翻白眼。

    此时叶煜辰正在为昏睡的姬景璃擦拭颈部和手部,给他物理降温。

    应有初一进门,叶煜辰就闻见一股浓浓的刺鼻的大蒜味儿,他心系姬景璃的病情,无心吃饭,所以他以为今天应有初他们午饭大蒜吃多了,他紧蹙眉头,但还是修养极好的没出声。

    等白辛一进门,叶煜辰瞬间明白是什么东西散发出的臭味儿了。

    叶煜辰努力抑制住想要掩鼻的手,问道,“应大人,这是何物?为何如此……”

    应有初简单的解释了一遍这是他炼出来能治姬景璃的药。叶煜辰面露难色,“我竟不知应大人还会医术,这…这…要不我让大夫过来看看?再做决定能不能给殿下喝。”

    应有初善解人意的点头,人命关天的事,叶煜辰谨慎些也是应该的。

    老军医过来看看了,得知这是由二十斤大蒜熬制出来的药后诧异了一瞬,“大蒜确有排毒清肠的效果,只是,这样的做法老夫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叶小将军慎重考虑一下吧。”

    “你不知道是因为你孤陋寡闻,你也说了没毒,那就让我试一试。”应有初不客气的回怼道。

    “如真应大人所言,殿下喝下这碗药自然不会有性命之忧,只不过,能不能治好殿下的病老夫就不能保证了。”老军医朝着叶煜辰拱手说道,“试一试亦没有损失。”

    军医自己反正没别的办法了,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多一个人和他一起看宁王殿下的病,就多一个人替他分担风险,何乐而不为呢。

    叶煜辰神情纠结几瞬,这稀奇的药他不想给姬景璃用的,但姬景璃现在伤势严重,病情迫在眉睫,万一这药有用呢?

    他最终狠下心,咬牙道,“那就试试吧。”

    老军医点了点头,动作自然的从广袖中掏出银针,例行公事般的要试一试药有没有毒,应有初一挑眉,按住老军医的手,说道,

    “大夫,你有没有点生活常识,这银针碰到大蒜肯定会发黑的呀。”

    大蒜中含有硫化物,用银器碰到是会发黑的。

    “老夫若不试,你怎么证明这碗药有没有毒?”老军医反问。

    叶煜辰刚刚松动的表情又开始警惕。应有初不耐烦的“啧”了声,想要救个怎么这么难呀。

    他转头对着白辛说,“我炼的时候白辛全程就在旁边帮忙,不止是他,屋外还有三个人,有四双眼睛看着我做出来的这碗药,我怎么可能放毒呢?”

    白辛点头如捣蒜,肯定道,“我敢保证,这里面除了大蒜外就没别的东西了。”

    叶煜辰不言,仍然不放心。

    应有初微叹了一口气,看着白辛清澈的眼神,柔声道,“白辛,你是知道里面没毒的是吧。”

    白辛觉得应有初看他的眼神不对劲儿,但还是迟疑的点了点头。

    应有初一手抚上白辛的后脑勺,轻声哄道,“那你就尝一小口证明给他们看,好吗?乖~”

    白辛闻言唰地垮下一张脸,不敢相信的说道,“啊?!”

    “不行!我不要,我不喝!”白辛摆手拒绝三连。

    应有初眼疾手快的按住白辛,转头对着叶煜辰低吼,“快来帮忙!”

    叶煜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都没想的听应有初的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接过碗就舀了一小勺喂进白辛嘴里。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这么做了。

    应有初见白辛张嘴就要吐,连忙合上他的嘴,死死捂住。白辛挣扎半晌,最后随着一声咽口水声落幕。

    “咽下去了。”老军医往前凑热闹的一瞧,说道。

    白辛跌坐在地上,整张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绿然后变红,大蒜的味道布满他整个口腔,不,是整个人。

    他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讷讷道,“你们…你们以大欺小,还,以多欺少!不要脸!”

    应有初拍了拍他的肩,义正言辞的说,“别哭哭啼啼的,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多大点事儿,大声的告诉他们,味道怎么样?”

    白辛被大蒜辣得鼻涕泡儿都快喷出来了,扭头狠狠道,“味道好极了,你们也来一口呀!”

    “你这是为殿下试药,怨气不要这么大嘛,你的英勇行为等殿下好了,我会如实禀告给殿下,到时候肯定有赏,还是重赏!”

    应有初不好意思的握拳放在嘴边轻咳一声,转移话题,“言归正传,现在能证明这碗药没毒了吧。”

    叶煜辰本来就没怀疑过他,要不是老军医要试毒,他都要同意给姬景璃喝了,只是,老军医提醒了他,为了保险起见就试了一下,现在更是不疑有他。

    叶煜辰小心翼翼地将姬景璃扶起来,靠在他怀里,然后一手端药,一手拿勺子喂他。

    叶煜辰手里拿着这碗药都觉得熏眼睛,但为了姬景璃的身体着想,他咬咬牙,将药喂进人嘴里。

    原本处于昏睡状态的姬景璃,因为这口药入喉,瞬间袭来辛辣的口感,让他止不住的咳嗽,一阵咳嗽后,喂进去的药都咳出大半。

    众人皱眉表情严肃,药喝不进去肯定不行呀。

    “这一咳,起码咳出十多头大蒜。”白辛挨应有初说着,摇头,“啧啧啧,可惜了。”

    应有初闻到后方传来一阵浓郁的大蒜味儿,万分嫌弃的将白辛的脑袋推远,“别挨着我说话。”

    白辛顿时撅起嘴来,幽幽看着他,应有初再次伸手将白辛的脸转了个方向,“看我干什么,不如想想该怎么办。”

    白辛给宁王殿下试了一口药,胆子也变大了,提议道,“叶将军您搂着殿下按住他的双手,再来个人掐着殿下的脸颊强行喂。”

    应有初扭头看向眼神不再清澈的白辛,淡淡道,“你提议的,你来。”

    白辛震惊的望着应有初,瞪大的双眼仿佛在控诉他,你又想坑我!

    第 135 章

    神奇的是, 姬景璃喝应有初制作的奇奇怪怪的大蒜药后,一夜过去,姬景璃竟然不发烧了。

    翌日卯时, 天蒙蒙亮,不远处的蜡烛燃了一晚上, 蜡泪流满烛架, 烛芯过长导致烛光摇曳,忽明忽暗的烛光映在脸上。

    姬景璃双睫微颤, 悠悠的清醒过来, 他伤在后背,这些天都是趴在床上的,他费力的支起头颅,就看到叶煜辰坐在地上, 上半身趴在床沿上睡着了。

    他昏迷期间也不是全无知觉,他能感受到有一个人在不眠不休的细心照料他。

    姬景璃勾起唇角, 悄悄抬起手把叶煜辰散落在侧颜的青丝挽在他耳后,一眼不错的盯着叶煜辰,他眼里是翻涌的爱意。

    他小心的移动着自己的手轻轻的触碰到叶煜辰搭在床边的手指, 满意的抿嘴一笑, 后背的伤仍然传来细细密密的刺痛感,但此刻能叶煜辰独处一室不被人打扰, 他觉得心满意足。

    他就这么看了叶煜辰良久,直到手边碰到的手指微微一缩, 叶煜辰睁开了眼睛。

    姬景璃眼里的爱意还来不及收回, 叶煜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醒了, 他睁眼就对上姬景璃那双深情的琥珀色眼眸,看得他心突然漏了一拍。

    “殿下, 你终于醒了。”叶煜辰惊喜不已。

    姬景璃轻启薄唇刚要说什么,一口冷空气倏然进了嗓子,他止不住的咳嗽,扯到背后的伤口,一阵撕裂的疼痛袭来,他拧紧眉头。

    叶煜辰慌慌张张的倒了一杯温水递在他唇边,就着叶煜辰的手喝完一杯水后,他感觉好了不少。

    “殿下,还要水吗?”

    姬景璃摇头拒绝了。

    叶煜辰放下水杯坐在床边,伸手探了探姬景璃额头的温度,发现退烧了,眼里闪过一丝惊喜,“殿下,你真的退烧了。”

    “怀清,我睡了几天?”姬景璃抬手握住对方的手,想温情的问,结果一出声,自己就察觉到了不对。

    不是沙哑得可怕,而是……

    是他的错觉吗?

    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嘴里一股大蒜味儿?

    “殿下,你昏迷了两天。”叶煜辰回握着他的手回答着,眼里尽是柔情。

    “竟然有两天之久…”

    姬景璃顿了顿,咽了咽口水,不可置信地抽回手掩唇,轻哈一口气,一股异味直击他脑门,随后他的瞳孔蓦地放大。

    叶煜辰看到姬景璃这个动作瞬间明白他只是在干嘛了,他脸颊微红,磕磕巴巴的解释并想安慰他,“殿下不必…不必害羞?不对,是难以启齿…也不是…”

    他越说越乱,最后挠了挠头说道,“我知殿下在疑惑什么,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味道而已,过几天就会好的。”

    姬景璃掩唇低声询问,“为何会如此?”

    难道是他昏迷两天没有漱口的原因?但也不至于一股蒜味儿呀!

    “哦,这是小应大人为殿下亲自炼制的药,殿下你就是喝了这个药才有好转的。”

    姬景璃牵强的扯了一下嘴角,“是吗?”

    他刚说出口两个字,那冲鼻的味道又出来了,他立刻紧抿嘴唇。

    面对姬景璃的窘境,叶煜辰像是闻不到一样,兴高采烈的介绍着应有初研制出来的药有多神奇,用了多少斤大蒜才做出这么一小碗药来。

    姬景璃垂眸眼里尽是生无可恋,当在听到自己还要再喝三天那种药时,叶煜辰的话,字字句句仿佛五雷轰顶般在他头上炸开,他诧异的张开了嘴巴,意识到有味后又立马合上。

    “怀清,你先出去一会儿,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姬景璃拉过被子捂住头,闷声说道。

    叶煜辰怔了一瞬,他想说,他不嫌弃这药的副作用,只要殿下人没事就好。但他的嘴几张几合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他用什么立场说不嫌弃殿下呢?

    “好,殿下,你一个人休息吧,等该喝药的时候我再过来。”

    “等下,怀清,还得麻烦你让束风回来一下。”姬景璃捂在被子里说。

    “殿下找他做什么?束风这会儿应该在兵营里点兵不方便过来,殿下是想要什么?”叶煜辰问道。

    姬景璃呼出一口气,罕见的不好意思道,“那麻烦怀清帮我送些水过来,我要…漱口。”

    叶煜辰轻笑一声,“好。”

    说罢便为姬景璃送了一壶水和一盆热水来,他将水放在床边伸手就能拿到的木架上,交代了一声,见姬景璃还是不肯出被窝,无奈的摇头离去了。

    他本人是愿意留下来伺候姬景璃漱口擦脸的,奈何姬景璃这会儿脸皮罕见的薄了。

    姬景璃听到叶煜辰走远后,才掀开被褥,愣了一会儿,抬手轻嗅自己身上是否有味道,在得到确定的答案后,他还不死心的反复确认,最后,他双唇微微颤抖。

    完了,他怎么感觉这股味道是由内而外散发的呢?

    然而姬景璃还没冷静多久,他清醒过来的消息一下就传了出去。应有初等人都来探望他了。

    姬景璃面无表情的坐在软榻上,伸出一只手给老军医把脉,老军医板着一张严肃的脸把了良久,又查看了一遍他背伤的伤口,众人屏息以待。

    “真是奇了,殿下的伤势没有继续加重,如今高热已退,已无性命之忧。”老军医行军这么多年,头一回见到还有这么神奇的药。

    老军医眼里迸发出求知的渴望,拉着应有初的手就想和他仔细探讨一番。

    应有初不失礼貌的微笑回道,“大夫,我不是什么医学奇才,我本人并不会什么医术,至于我为什么能治好殿下的病,除了运气好以外,还多亏了我的一个医学朋友。”

    应有初搬出柳南来当自己的挡箭牌,说是柳南告诉他的治疗外伤感染的法子,不然他自己也没法解释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军医治不好殿下,而他没有半分医术的人却治好了殿下。

    应有初打发走老军医后,白辛端着一碗药就就进门了,“殿下的药做好了。”

    叶煜辰接过药碗舀了一勺递到姬景璃嘴边,轻声劝道,“殿下,喝了药你才能快些好起来。”

    姬景璃眉头皱成一个川字,面对眼前熏得他两眼发黑的药,果断的扭过头,态度坚决的表示他不会再喝这玩意儿了。

    “殿下,良药苦口,你就再忍耐两日就好了。”叶煜辰又将勺子递到他嘴边。

    姬景璃瞪大眼睛,有谁见过那个良药不仅苦口,还臭口的!

    他抬手刚挥开叶煜辰端药的手,叶煜辰锲而不舍重新递回去,他没忍住开口急声道,“我不喝,我伤势大夫看过了,他说好了。”

    叶煜辰闻言瞬间蹙起眉头,姬景璃以为是自己嘴里的味儿熏到了他,又立刻闭上嘴巴,然而叶煜辰只是听到他不喝才皱的眉。

    于是两人一个不说话,一个不撤药,两人就僵持在那儿,最后姬景璃败下阵,一言不发的端过叶煜辰手中的药仰头两口就闷了。

    喝完的瞬间,姬景璃感觉自己天灵盖都被人掀开了,整个脑子凉飕飕的。

    白辛默默地给姬景璃竖起大拇指,昨天那一口,他反胃到今天,没想到殿下竟然能喝完一整碗,太厉害了。

    应有初看着白辛的小动作,觉得挺搞笑的,就想搓一搓他的脑壳,结果被白辛一巴掌打了下来,顺便给了他一记眼刀。

    “你小子要造反呀,还想不想我帮你要赏赐?”

    白辛瘪了瘪嘴,想到自己昨天那口不能白喝,低头认命道,“想的。”

    要赏赐这种活儿他不方便开口,只能借别人之口。

    应有初想着朱阳最近都跟着束风习武,让朱阳学武是他的主意,经过剿匪和暗杀一事,他觉得身边还是得有个会武功的忠仆比较好。

    接下来这几天他还得奴役白辛干活,便开口找姬景璃要了个赏赐给他。

    姬景璃也答应得痛快,毕竟他根本不想开口说话,所以应有初说什么,他就应什么,反正就是不张嘴。

    应有初也看出来了,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就开始趁火打劫。

    “殿下,我这么辛辛苦苦的研制药出来,你是不是也该赏赐点我什么?”

    姬景璃面无表情的说,“嗯。”

    “殿下,我怎么说我们也是过命的交情了,等回京城了你可以送我五个暗卫吗?”

    姬景璃扯了扯嘴角,“嗯。”

    “殿下,实不相瞒,我离家一个多月了,实在想念家人得紧,你可以让你的护卫每个月都回京城一趟吗?帮我带点家书和土特产回京就好。”

    姬景璃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嗯。”

    “殿下,你真是个英明神武的领导,我还有一个小小请求……”

    姬景璃额角的青筋暴起,实在忍无可忍,但他仍然闭紧双唇,含糊不清的怒吼道,“拱出去!!!”

    应有初被吼得一愣,反应过来后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拱出去?哈哈哈…”应有初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好的,我马上拱出去,哈哈哈……”

    应有初他们走后,屋内又重新恢复到姬景璃和叶煜辰两个人。

    姬景璃转头神情受伤的看向叶煜辰,可怜巴巴的找他寻求安慰,他看着这个样子殿下,有一点心疼,又有一丝好笑。

    他从胸前拿出一袋蜜饯,挑了颗大的蜜饯喂到姬景璃嘴里,然后一下一下的摸着姬景璃的后颈温声,“殿下莫要和小应大人一般见识,他这个人一直都这么不着调。”

    姬景璃仿佛是只被顺毛撸的猫,舒服得眯起双眼。

    接下来在叶煜辰的精心照顾下,姬景璃的伤势也好得飞快,昏迷醒来的第二天就能下床行走,第三天就脸上变得有血色起来,后背的伤也开始结痂。

    第三天吃过最后一顿大蒜素的药后,姬景璃就不用再吃应有初做的药了。这让他长长松了一口气。

    应有初不用再做大蒜素后整个人轻松不少,大蒜素虽然有良好的抗菌消炎作用,但这味儿真是不敢恭维。

    他光是制药就觉得自己浑身沾满了大蒜味儿,更不用说姬景璃了,他这几天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大蒜,走到哪儿,味道飘在哪儿。

    应有初一想到姬景璃短短三天时间喝下的药足足用了一百多斤的大蒜就觉得不可思议。

    姬景璃停药后,又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身上残留的大蒜味彻底排干净,才走出房门。

    又过了两天,叶煜辰派人请来卢先生也到了平阳县,听到姬景璃的遭遇后,亦是觉得不可思议,非要拉着应有初探讨医术。

    应有初无奈,只得将之前的一套说辞搬了出来,不过他还是认真的没有保留的教了卢先生和老军医如何制作大蒜素,希望他们能将大蒜素这种抗生素发扬光大,让他们去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姬景璃的病好得差不多后,他就腾出手来整顿平阳县的内忧了。

    前段时间都是交给陆景时一个人打理的,好消息是他将隐藏在难民下的山匪揪了出来,坏消息是,彭知府趁他们无暇应付之时潜逃了,县令则是被当成弃子留在平阳县中。

    在此期间陆景时审问了好几遍县令,都没能套出有用的消息。

    姬景璃沉下脸色,“就算什么都问不出来,难道本王就不知道了?”他冷哼一声,“一次性派出十名死士来刺杀我,这样的大手笔可不是谁都有得起的。”

    “殿下是心中凶手人选了?”应有初问。

    姬景璃嘴角挂着一丝笑意,看向应有初反问道,“你真想知道?”

    还不等应有初开口,陆景时暗中拽了拽他的袖子,示意他不要多问,他拍了拍陆景时的手,表示自己知道分寸,“殿下,既然你心中已有凶手人选,我们也不便多问,只是,”

    应有初继续道,“殿下你受伤的消息只怕是已经传回京城,不知陛下知道了会怎么做?”

    “我本王受伤的消息是故意放出去,要是本王这差事太过轻松,岂不是让人觉得人人都能做?况且,本王要是不受点伤,这京城怎么热闹得起来?”姬景璃微眯着双眼,懒散的歪在叶煜辰身上,漫不经心的说着。

    他一想到朝堂上会有数个大臣和皇子因为他受伤一事而争论不休,他的皇兄和皇弟们争着抢着想要把他拉下马,自己来干这份肥差。

    南下中剿匪这个最大的难题都已经被他们解决了,他的皇兄和皇弟们要是能顶替他,只需出门南下转一圈就能获得大片的民心,多么划算的买卖呀。

    这么大的诱惑下,足以让父皇看清究竟有多少他的好儿子觊觎他的皇位了吧?

    姬景璃嗤笑出声,这么大一出戏,他却不能在京城观看,真是可惜呀。

    叶煜辰无奈的对应有初他们两人笑了笑,转移着话题,“山匪都抓到了,那这五百多名的难民和归降的山匪该如何处置?”

    接下来四人开始商议平阳县难民的安置和山匪的处置。

    事毕,应有初和陆景时两人出了房间,“应弟,今日天气甚好,你陪我四处走走吧。”

    他们两人经过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再加上之前就在南宁认识,两人早就视对方为好友了,所以私下他们也改了称呼,以兄弟相称。

    应有初知道陆景时有话要和他说,便点头应和着,“好呀。”

    待确认四下无人后,陆景时转头对着应有初说,“应弟,我不相信你没看出来,宁王殿下是个有野心的人。”

    “方才他有意试探我们。”

    先太子事件发生时,陆景时还在南宁当知府,先太子的事他略有耳闻,绝不是通敌叛国这么简单。

    当年他就暗暗警惕自己绝不可轻易的参与党争之中,可自他调回京后,随着官职的升高,很多事不是他不想就能避免的。

    宁王殿下方才那番话就是有意招揽他们,应有初还顺着宁王殿下的话往下接,真不知道他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

    应有初望着湛蓝的天空闭眼深吸一口气,道,“我知道,但你觉得我们两个还有得选吗?”他回过头来,一脸笑意的看着陆景时。

    陆景时被问得愣神。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才渐渐知道宁王殿下展现出来的势力有多强大,比如单单一个手握兵权的叶家就足够其他皇子喝一壶了,想必还有很多他不知道势力。

    宁王殿下能在京中低调蛰伏这么多年,一出击,就拿到了所有皇子争破头的南下推行国策的机会,可见此人心机和城府有多深。

    应有初语重心长的说,“陆兄呀,宁王殿下人挺好,不是吗?要是我们没一起南下,或许还有得选,可在咱们被安排到和宁王殿下一起南下的时候,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就此跟着殿下。”

    陆景时略显烦躁的挠了挠头,“宁王殿下人是挺好,可是,他在朝中并无胜算。”

    “哪有什么百分百的胜算,风险和收益往往是并存的。”应有初反过来开导陆景时。

    陆景时回过味儿,照着应有初胸前给了一拳,“你小子,是不是早就投靠了宁王殿下,所以现在来劝我呢!”

    应有初哈哈一笑,“怎么可能,我天天不是捣鼓那些小玩意儿,就是和你一起共事,哪里来的机会背着你去投靠他。”

    “我是自己想通的。”应有初才不会告诉陆景时他是穿书的,知道姬景璃是最后的赢家,所以他就没想过要投靠其他人。

    “经过这近两个月的相处,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宁王殿下相比起其他的皇子来说,一定会是个明君,你要是觉得他不是个可造之才,一开始你就会躲着他了。”应有初言尽于此。

    应有初说的陆景时都懂,只是想让他这么快就搭上身家性命是不可能的。

    “我再仔细想想。”

    应有初了然的点头,“我跟你说哦,我虽然心里打算把宝压在他那边,但明面上还没压呢,”他“嘁”了声,“他试探我们,我也要试探试探他才行,看谁熬得住。”

    陆景时笑了笑,应有初不管什么时候都像一个小孩子的脾气。

    “不说了,我要回去收拾收拾东西,看看给我家夫郎寄点什么回京啦,这可是宁王殿下亲口答应我的。”应有初跳下台阶,边走边朝他挥手。

    第 136 章

    平阳县经山匪一事, 百废待兴,事情不是一下子就能抓得过来的,推行政策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百姓如今温饱尚不能解决, 谈何抑农重桑。

    现下五月中旬,虽错过了春耕的最佳时期, 但从当下开始耕种还是能赶上今年的秋收, 可能产量不如往年罢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因为应有初会做肥料呀。

    唯一值得发愁的是, 平阳县百姓的家底早就被山匪打劫空了, 根本没有余粮能支撑到今年的秋收,他们从山匪收缴过来的粮食也因为之前剿匪时烧得差不多了。

    他们带的军粮经过近两月的消耗也所剩不多,更不要说还要养活一城的百姓。针对这种情况姬景璃召集他们几人,商讨解决办法。

    讨论后的结果就是由姬景璃上书奏明皇帝, 向国库借粮,而等国库的粮食运到平阳县之前这段时间, 只有先向周围邻县借粮度过难关,来年再由平阳县连本带利的还回去。

    周围邻县多多少少也受到了山匪的波及,能拿出来的粮食也不多, 不过省着点吃应该能支撑到国库的粮食到来。

    动用国库里的粮食这一事兹事体大, 难免朝廷中有人出言反对,为了能顺利借到粮食叶煜辰决定自己先回京城, 再说了,山匪已经尽数剿灭, 他也该回京复命了, 顺便押送平阳县的县令进京审问。

    平阳县的县令和彭知府沆瀣一气, 治理不当、谋害皇嗣和勾结朝廷内臣等罪名,随便单拎出一条来, 都是掉脑袋的大罪,因此需要将人押送至京城交由明泉司受理。

    加上借粮的事耽搁不得,因此叶煜辰即刻动身前往京城,应有初知道后连夜收拾好一大堆东西,大包小包的提到叶煜辰面前,拜托他帮忙带到应宅。

    “小应大人前几日不是刚让殿下的护卫回了一趟京城吗?怎么还……”叶煜辰没说完,目光向下瞟了眼脚边的包袱,意思不言而喻。

    应有初笑道,“哎呀,那都是四天前的事了,而且也没多少东西,就一些土特产什么的,顺手的事呐。”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包袱往车厢里塞。

    叶煜辰知道阻止不了他,便站在一旁看着他的动作,最后还是没忍住,小声叮嘱,“小应大人,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殿下伤势初愈,你可否多看着点殿下,也不需要你多费心,就平时……”

    应有初无视叶煜辰在他后面的唠叨,一心放行李。

    这袋小的是给颗颗的小玩具,这袋是给应财的,另外一袋最大是给安安。

    将所有包袱安置妥当后,应有初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用擦完汗水的手在叶煜辰肩上擦了擦,爽快的说道,“好,我记住,一定帮你盯着,不止盯这些……”

    他偏头悄声道,“我还帮你盯着殿下身边的人,一旦有女人和哥儿近他身,我帮你拦着,然后等回京我就汇报给你。”

    叶煜辰脸上泛起薄红,“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不过…如果小应大人…方便的话…那就麻烦你了…”

    后半段的声音仿若蚊呐。

    “你们在说什么?”

    一道冷冰冰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应有初回头一看,姬景璃正盯着他们看,眼神锐利。

    姬景璃刚叮嘱完属下,一出门就看到叶煜辰和应有初两人鬼鬼祟祟头碰着头的小声嘀咕,顿时心生不满来。

    叶煜辰闻言有些心虚地回头,“没说什么,小应大人让我带一些家书回京罢了。”

    姬景璃微微皱着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的护卫刚回京没多久,应有初怎么又有家书要寄回京城了?

    应有初见姬景璃来为叶煜辰送行了,他也十分识趣不当电灯泡,自觉的退下。

    他边往住处走边在心里盘算,今天是五月十七号,颗颗满一周岁都过去十天了,虽然他提前将礼物寄回京城,但作为父亲却因为出差不能参加儿子的周岁礼,真是太遗憾了。

    他怅然的叹了口气,很是想念他在京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虽然每天天不亮就要早起上朝,但下了值就能回家,可以抱上香香软软的夫郎,还能时不时的逗一逗孩子。

    应有初思念家人得紧,心下泛起酸涩,他在平阳县连个倾诉的对象都没有。

    姬景璃和叶煜辰天天在他眼前“秀恩爱”,他断然不可能和他两倒苦水,剩下一个和他情况相似的陆景时,但他却毫无倾诉的欲望。

    倒不是嫌弃陆景时,而是他们来平阳县的第一个月时,他就找过陆景时一次,当时他们面对面的坐在小桌前喝酒聊天,他三杯小酒下肚,酝酿好情绪,刚起了个头,陆景时瞬间心领神会。

    陆景时兴奋的就要和他对诗,还是以思乡为题。陆景时比应有初要大上十多岁,他又在南宁书院读过三年,算下来,陆景时称得上他的半个老师。

    所以,他们一同南下的日子,亦师亦友的陆景时时常监督应有初学习,特别是对于他作诗这块短板上,陆景时总想帮他提高一些,避免他以后在宴会上乱写一些酸巴巴的诗,让人贻笑大方。

    应有初顿时哑口,被陆景时逼着学了两三个时辰的作诗技巧,还没来得及emo,他那点儿愁绪就被陆景时扼杀在摇篮中了。

    许是他和俞安心有灵犀,今天下午他就收到驿站加急送过来的家书。

    应有初乐滋滋地洗净双手才舍得拆信,他小心翼翼地将信纸抽出来,没注意到厚厚的信纸后面还附了一张纸片,这张薄薄的纸片从信封中滑落出来,飘飘然的荡在地上。

    他赶忙将其捡起,翻过纸张想看看有没有弄脏,倏然,纸张上一只小小的足印映入眼帘。

    这是……颗颗的足印?

    应有初瞬间就猜到了,此时他的心脏仿佛被小奶猫踩了一下,整颗心软得一塌糊涂。

    他伸手量了下足印的大小,好小,还没有他半个手掌大,他把手覆在足印上,仿佛这样就将颗颗小脚握在掌中了般。

    应有初脸上不知不觉的露出傻笑来。

    俞安给他写的信,信中大多都是些家长里短的话,比如颗颗新长了颗乳牙,调皮得将奶嘴都咬坏了好几个,还有就是容妍精品铺子生意越做越好,不少外地商人到店铺里进货运到外地售卖,前几日俞安又签了两个大单等等。

    信中还说到,颗颗的周岁礼决定推迟举办,等应有初回家后重新挑一个吉利日子。

    应有初看完信,心里暖暖的,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都舍不得放下,最后将信收好放在枕下才心满意足的出门。

    叶煜辰回京,剩下他和姬景璃和陆景时三人在平阳县,南下推行政策的任务至今进展不大,他们不能将太多的时间耗在平阳县了,可是平阳县的新县令最少也要一个多月才能上任。

    平阳县的百姓每天都靠着官府发的粮食过日子,而这期间不能没有一个主持大局的人。

    于是姬景璃紧将几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议接下来的计划。

    平阳县粮食的事情暂时解决了,下一步就该鼓励百姓种桑养蚕织布了,这些天,织布机的改良和纺织机的制造应有初都全部教授给平阳县的木匠,因此不需要他们三个人都呆在平阳县,只需要一个人留在这儿负责推崇政策就行,而另外两人继续南下推行国策。

    应有初倒是想留在平阳县,因为这儿离京城最近了,之后的行程只会离京城越来越远,加上他们不可能呆在固定的某个地方,那他基本上就要和家人断联了。

    可他是皇帝钦点的按察使,他南下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姬景璃,也就是说,他务必跟着姬景璃到处跑。

    留在平阳县这事儿也没什么好讨论的,应有初和姬景璃被捆绑在一起,那就只剩下陆景时了。

    陆景时对姬景璃的安排没有什么异议,两人无视应有初那生无可恋的表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殿下,我跟着你继续南下,那你说好的每个月让护卫帮我送信回京这事还算数吗?”应有初伏在案桌上,有气无力的说。

    姬景璃想到今日清晨应有初背着他和怀清说悄悄话的场景,之后他装作不在意的问怀清,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但怀清却支支吾吾的不肯说。

    姬景璃微眯双眼,带着不易察觉的报复语气淡淡道,“等到了下一站,回一趟京城都不止一个月的时间,当然是不作数了。”

    应有初闻言哀呼一声瘫倒在桌上。

    时间紧任务重,姬景璃就给了应有初一天的时间收拾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他的行李本来就不多,朱阳一个人收拾就好,他则是需要将近期发生的事件写成折子,如实的上报给皇帝。

    来平阳县发生的事情说多不多,说少又不少,但他不能事事都写上去,比如宁王殿下大破山匪老巢,得到平阳县全城百姓的跪拜这件事肯定是不能写上去的,为避免皇帝的猜疑,只能挑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情写上去,所写的事件和词语也要细细斟酌一番。

    应有初自从考上进士后,就再没写过文章了,这段时间写得最多也就是家书了,现在让他写文绉绉的折子,他一时间还有点无从下笔,一直写到半夜才堪堪停笔。

    次日,应有初哈欠连天的骑在马上,他困得眼睛都睁不开,感觉下一秒就能歪头睡过去。

    朱阳在旁边紧盯着自家大人,生怕他一不留神就摔下马来。

    “应大人昨晚是做什么去了?怎么困成这样。”姬景璃调侃道。

    应有初眼睛虚成一个小缝,说话不过脑子道,“打你小报告去了。”

    “什么是小报告?”

    第 137 章

    应有初清醒了一些, 随口敷衍了几句宁王,告别了陆景时就跟着大部队继续出发了。

    他们出发时还有一个小插曲,平阳县的百姓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说他们要离开了, 百姓们不约而同的聚集在城门对他们夹道相送。

    应有初骑在马上,看着路两旁乌泱泱的百姓, 感动得眼眶泛红, 在马背不停的挥手示意,激动得“同志们辛苦了”这六个大字差点脱口而出。

    姬景璃面对百姓的夹道欢送倒是没什么反应, 依旧的面无表情, 将皇家的威严展现得淋漓尽致。

    应有初和姬景璃两人对百姓的态度简直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等一行人在百姓的簇拥下出了城,应有初还意犹未尽的搓了搓手,原来被百姓爱戴这么爽呀。

    姬景璃往后斜睨了一眼应有初,看到他兴奋得脸颊微红, 眼里尽是鄙夷。

    一点都不如他端庄。姬景璃暗想,嘴角勾起一丝得意的笑容, 然后打马上路。

    他们一路南下,天气逐渐变得湿热起来,南方多瘴气, 姬景璃带着五十多号人穿过一个必经的树林后, 不少人都被南方的毒蚊叮咬,起了一个个大包, 样子看着十分惨烈。

    应有初还好,他本就出生在南方, 反应不大, 不像北方人刚到南方会水土不服, 又加上被毒蚊叮咬,这时身体很容易出现高热。

    他们队伍中已有好几个随行的士兵发烧, 好在他们年轻且平时身体健壮,在老军医的照顾下,并无大碍。

    应有初给所有人分了些蚊香,一行人这才有惊无险的来到目的地,时间也不知不觉到了六月份。

    崇林州,是一个沿海的地州,下面管辖着四个县,其中有两个县靠近大海,这里气候宜人,基本上一年四季都保持在二十度以上的气温。

    这边日照足,盛产瓜果,各类水果香甜可口,但苦于瓜果保质期太短,交通又不发达,所以崇林州的水果大部分只能自产自销,导致了当地的水果价钱低廉。

    除了水果外,崇林州的织造业也很不错,百姓的衣物多为亚麻布,服饰鲜明很有当地民族特色。当然也有用丝绸做出来的服饰,只是不多而已。

    不是说崇林州不适合养蚕,相反,这边的气候宜人,一年四季都能养蚕,至于为什么丝绸产业不发达,还是因为丝绸价格昂贵,一般都是些有钱人才穿得起。

    寻常百姓家生活重点都放在农活上,只有极少数的百姓家里才会购置织布机,并且也是以织亚麻布为主,织丝绸的话还要从养蚕做起,太耗费精力。

    而亚麻布轻薄透气,上身也很舒适,关键是价格亲民,衣服弄脏了也不会太过心疼。

    不是丝绸穿不起,而是亚麻更有性价比。

    当地的服饰应有初嘴上说着太过花俏,身体却很诚实的买了很多套,打算回京的时候带给家人。

    他一边仔细地叠衣服,一边想象着俞安穿上这民族服装的样子,俞安在穿着上一直都很素净,除了成亲那天,俞安穿过一次红色的喜服外他就没再穿过这么艳丽的衣服了。

    应有初至今都记得那时俞安穿着喜服,额间描有花钿,粉腮似羞的样子。

    想着想着他心中一阵悸动,身体燥热难耐,他团了团手中的服饰,按在身下,一边想着俞安,一边手上动作不断。

    释放过后,应有初对俞安的思念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更甚之前,他深深地蹙着眉头,面无表情的擦拭干净。

    他将脏了的衣服丢在角落,转身出门。他得找点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才行。

    应有初恍恍惚惚的走到院子,远处传来一声大喊,他仔细辨别后听清了,是白辛在喊,让他快躲开。

    应有初深感疑惑,但还是照做了,闪身躲到院子的门后,房门关上的刹那,院子里响起一声巨大的爆破声。

    由于他离爆炸地点较近,房门都被震得抖上一抖。

    应有初面色痛苦的掏了掏耳朵,缓过因爆炸声带来的耳鸣后,对着躲在远处白辛发出尖锐的爆鸣声。

    “大傻春!你在干什么?!!”

    应有初快步上前,对着白辛的后脑就是几个大逼斗,“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允许在宅子里做这么危险的实验!老子交代的事,你个□□崽子是一点都不听啊!!”

    白辛低头知错的任由应有初对他又打又骂,待应有初骂不动了,他才小声的开口,“对不起师父,是我错了,刚到崇林州,我对周边还不熟,在外面我没找到合适的实验地点,我又看到这院子挺大的,所以才……”

    “所以?”应有初照着他的后脑勺又狠狠地来了一下,“所以个屁!老子差点命都没有了!”

    应有初骂得口干舌燥,自己也骂不动了,对着天长舒一口气,“滚远点,这几天我都不想看到你。”

    白辛愧疚得头都快底到□□里了,委屈巴巴的转身要走。

    “把我上次给你的经书抄十遍,五天之内抄完交上来。”应有初罚完白辛后还不觉得解气,对着他的屁股又踢了一脚,“以后再这样冒冒失失的,就不要认我这个师父了。”

    白辛自知理亏,乖乖认罚,夹着尾巴似的走了。

    应有初按了按跳动的眉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收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徒弟。

    自他造出神机箭后,白辛对他的态度大变,天天都跟在他屁股后头,恰好那几天朱阳被他安排去学武了,然后就让这小子有了可乘之机,每天见缝插针的讨好他,什么脏活儿累活儿也从不抱怨。

    又逢姬景璃受伤,应有初坑了这小子一把,良心上过不去,就时不时指点一下白辛,没想到这小子还真的有这方面的天分。

    他只是随口教了白辛用火药怎么做个小型的地雷,没想到还真让他做出来了,不过杀伤力不大,但从此之后,白辛对着他满口师父师父的叫。

    应有初见人嘴甜,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就上供给他,姬景璃也有意让白辛跟在他身边学习,于是他就顺水推舟的收了这个徒弟。

    要是他事先知道这个徒弟这么艺高人胆大,他说什么也不会收的。

    应有初被折腾得十分头疼,但还是得出去办公。

    崇林州底下有四个县,如今已经将重桑的文书下达到各县,同时将翰林院编写的《农桑辑要》发放给官府,让官府的人强制性的让当地学子阅读学习。

    除了这些基本的手段外,姬景璃不知从哪儿打听到他会打广告这件事,于是崇林州底下四个县的宣传都交给了他。

    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家!应有初忿忿不平的想。

    应有初可能不知道,姬景璃在去年秋猎的时候就将他调查了个底儿朝天。

    事实证明,姬景璃调查他是对的,不然他也不会知道应有初在收买人心上还这么有天分。

    要是应有初知道姬景璃是怎么想他的,他肯定会为自己辩解,那不叫收买人心,那叫洗脑,啊,不对,是宣发到位。

    不管怎么说,给四个县宣传桑种和织丝绸的活儿交给了应有初,而姬景璃则是主要负责推行政策的一些强制手段。

    应有初用一天的时间就制定出一套鼓励百姓桑种的方案了,想让百姓多养蚕织布,那首先就得让百姓彻底了解这个政策,让百姓知道这个新推行的政策是有利于他们的,是从他们的利益上出发的。

    其次就是织布机和纺纱机的普及必须到位。

    最后,官府在推出一些鼓励桑种织布的条例,比如免费提供制作织布机和纺纱机的教程和材料,还有当下购置织布机或纺纱机的百姓可以到官府领取相应的补贴等等。

    姬景璃那边强制官府执行,而应有初这边利诱百姓,两头恩威并施,效果出奇的好。

    崇林州的百姓突然掀起一阵织布的狂潮,家家都派了一名代表到衙门里学习制作织布机和纺纱机,等学会后,大家回到家做好机器后,还能去官府领取一定的补贴金。

    起先大多百姓对衙门都存了一些恐惧心理,但在第一批人得到补贴金后,这批人一传十,十传百,补贴金的真实性得到证实后,逐渐的大家放下戒备心,原本大家平常都要绕道走的衙门,也变得人来人往了。

    百姓们都十分配合官府推出的新政策,恨不得多做几台机器,去官府那里多领几份补贴金。

    新做出来的织布机和纺纱机操作简单,效率又高,得到了一众百姓们的喜爱。

    应有初还不知道,这个新政策的顺利推出,竟然还无形间提高了女子和哥儿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因为原本女子和哥儿嫁人后一般在家都是洗衣做饭,不然就是做点农活,他们挣不到钱,难免会被丈夫瞧不起。

    而新政策推出后,家里的女子和哥儿可以挣钱了,也慢慢开始有了话语权和多了选择权等等。

    但这都是后话了,现在应有初他们在崇林州推行政策十分顺利,随后开始前往下一个地点推行政策,依旧是按照他们在崇林州的推行计划进行。

    这趟南下推行政策的旅途比预期的时间还要提前结束。

    第 138 章

    顺和三十六年八月初, 宁王等人的南下推行政策任务圆满完成,耗时半年之久,于本月三日即可动身回京。

    此次南下推行他们几乎走遍了大越的大半个版图, 很多地方的百姓甚至不知当今圣上有几个儿子,却因为这次南下宁王殿下被人熟知, 姬景璃的名号响彻大越以南地区。

    由于姬景璃推行政策, 为百姓谋福利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他在民间还获得了一个心怀苍生, 造福一方的名声。

    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名声, 有了这个名声,不少的文人才子会跟风赞颂,便会有源源不断地能人异士追随姬景璃。

    不仅如此,姬景璃南下之行俘获了大片民心, 相当于得到了百姓的认可,若此时皇帝突然驾崩, 姬景璃为顺应民意,登基称帝,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说之前一众皇子觉得姬景璃拥有胡人血统不足为惧的话, 但现在看到姬景璃在短时间内崛起, 逐渐有威胁到他们地位的势头,于是他们不得不暂时达成共识, 在姬景璃回京之前采取相应的措施。

    毕竟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京中的皇子们都决定先一致对外,等弄倒了姬景璃后, 他们再各凭本事。然而只有九皇子没有参加于到他们当中, 因为他在心中, 他的敌人至始至终只有三皇子一个。

    当然姬景璃也不是吃素的,虽然他本人不在京城, 但不代表他在京城没有势力。

    他忍气吞声蛰伏了这么多年,可不是什么都没做,他早就在他的各个兄弟和朝中大臣,乃至皇帝身边都安插了他的眼线。

    故而朝中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也能立马知晓。

    确定好回京的时间,应有初无疑是几人中最激动的那个,他兴奋得彻夜未眠,恨不得插双翅膀马上飞回京城。

    出发当天,应有初虽一夜未眠,但仍然精神抖擞的准备出发,心情大好的他看到路过的狗都要打声招呼。

    他是第一个收拾好的人,就翻身上马等着其他人。

    八月黄草生,大路两旁的树叶泛黄,秋风一卷,黄叶就漫天飞舞。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应有初对此番秋景感叹着。

    一旁刚要上马的陆景时都愣住了,诧异的抬眼望着应有初,突然被他这句诗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应有初骑在马背居高往下的睨着陆景时,看着陆景时一副自家孩子平时都考零分突然有一天拿了一张满分试卷回家的表情,他仰着下巴倨傲的说,“别看了,不是我写的,而且我已经忘记下一句是什么了。”

    陆景时不禁汗颜,脸上的表情一下又转变成得知孩子满分试卷是抄的表情。

    姬景璃见所有人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刚说完“可以出发了”,就看到身边飞过一道残影,他们不用看也知道是谁。

    应有初纵马疾驰在最前面,风中飘来一句,“天凉好个秋哇……”

    “……”

    果然是要回家的人,不管什么应有初都能夸上一两句。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离京城有一个多月的路程,就算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赶路也要十多天才能到京城。

    况且他还不能单独行动,因为是皇帝派他们一起南下的,他一个人先回京算是个什么事儿,必须是他们三人一齐回京面圣才行。

    也就是说,应有初他们到了京城第一时间必须先进宫向皇帝汇报完工作才能回家,这么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巩固皇家威严,还是为了防止外派的大臣和朝堂大臣私下见面相互勾结,欺君罔上。

    有这样一层原因,应有初每天都精神振奋的督促姬景璃和陆景时赶路,每天天不亮就把两人摇醒。

    睡什么睡,起来赶路!

    就这样,他们白天赶路,晚上月光皎洁时应有初也不放过两人,拉着他们一起摸黑赶路。两人就在应有初如此非人的折磨下,在第七天的时候陆景时坚持不住了。

    可能是夜里赶路陆景时受风了,有些咳嗽,问题不大,不过不能再这么没日没夜的赶路了,于是他们又回到了正常的行驶速度。

    想来也是,陆景时比他们大上十多岁,身体状况肯定和应有初他们这种二十多岁的小伙儿没法比。

    终于,在八月底他们重新回到了京城。

    他们到京城正值午时,几人进了城又马不停蹄地往皇宫赶去,连通报家人的空挡都没有。

    原本进宫面圣是要求衣着整洁的,不过对他们刚外派回京的臣子要求没这么高,于是三人风尘仆仆的进了宫。

    恰逢皇帝午睡,他们又在偏殿等了一个多时辰才被皇帝传召。

    “微臣参见陛下。”

    “儿臣拜见父皇。”

    三人齐声向老皇帝行礼,在老皇帝的一声“平身”后起身。

    “爱卿们一路舟车劳顿,你们辛苦了。”老皇帝懒散地坐在龙椅上,语气很淡又带着天子专属的威严。

    应有初垂首站在一侧,差点顺口接了一句“为人民服务”。

    “南下这件事你们都办的很好,今天就简单的说一说,改日再详谈,”老皇帝背靠龙椅伸出手指点了点姬景璃,“老七,你先说。”

    姬景璃将事先写好的折子呈上去,老皇帝一边听姬景璃汇报一边漫不经心的翻阅折子。

    应有初立在一旁,悄悄打量着老皇帝,半年多未见皇帝,他似乎是苍老了许多,脸上爬满了皱纹,眼球变得浑浊,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这时候的皇帝哪怕是刚刚午休完,仍然尽显疲态。

    半年前,老皇帝虽然已满六十好几但身体是很好的,平时上朝时,说话的声音中气也很足,冲着去年皇帝还能举办秋猎这一点就很看出他那时的精神状态还不错。

    仅仅半年,老皇帝就迅速地呈现出老态,看来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还发生了一些他们不知道事。

    他们在殿内总共汇报了不到一刻钟,老皇帝重重地呼出一口浊气,抬手捏了捏眉心,似乎很累的挥退了应有初和陆景时,单独让姬景璃留下了。

    应有初拜别老皇帝,出宫的脚步轻快归心似箭,对被留堂的姬景璃没有丝毫的同情。

    没成想,老皇帝叫姬景璃留下的原因竟是要给他赐婚。

    另外一边俞安自打半月前收到应有初他们要回京的消息后,就开始数着他什么时候才能到家,他们在京城开的店铺如今已步入正轨,不需要俞安去店铺也能正常运转,他每天就尽量少出门,为的就是应有初回家后能第一时间见到他。

    然而恰巧今天店里来一个大客户,作为掌柜的林哥儿一时拿不定主意,便让俞安这个幕后老板出面。

    俞安算了一下应有初大概还有七八天才到京城,也就放心出门见客户去了,谁知,他前脚刚走,应有初后脚就从宫里出来了。

    应有初回到家扑了个空,一问下人方知俞安刚出门不久,他连家门都没进,不假思索地再度翻身上马前往自家的店铺。

    俞安此时正在店铺后方的厢房与客户谈判,倏地,房门被大力推开,他被惊得猛回头,然后一个他日思夜想的人儿就这么毫无预兆的闯入他眼眸。

    俞安呆愣的坐在原地,嘴唇因太过惊讶而微张,两人视线交汇的一瞬,仿佛时间静止了般,喧嚣尽退,世间只剩下他们两人,他眼眶发热,热泪就不自觉的滚落下来。

    “愣着干嘛?还不快过来抱抱你相公。”应有初张开双臂歪头轻笑道。

    俞安不顾外人还在场就朝前扑了过去,应有初用结实有力的臂膀接住,两人紧紧地相拥。

    这一刻,应有初才觉得自己空虚已久的内心得到了巨大的慰藉,感觉就像行走在沙漠里的人逢上甘霖般。

    他感受到胸前衣襟的濡湿,大手抚上俞安白皙的脸颊,用大拇指轻柔地拭去泪珠,哑声道,“安安,我回来了。”

    俞安埋在他胸膛,亲昵的蹭了蹭,闷头“嗯”了声。

    又过了许久,一旁的客户嗓子都快咳冒烟了,见两人还这么若无旁人的抱在一起,他尴尬的起身,“既然俞老板还有事,我就先不打扰二位叙旧了,我们改日再约。”

    俞安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失态了,红着一张脸轻轻推开应有初,对客户不好意思的道歉,并吩咐林哥儿相送。

    做完这些,应有初半搂着俞安进了他家马车,俞三坐在马车外面赶着车回应宅。

    应有初一上马车就火急火燎地捧住俞安脸颊低头吻了上去,撬开牙关直奔主题,带着粗鲁的意味吮吸着香软小舌。

    两人许久未见,应有初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力道,吸得俞安舌根发痛,可他也不躲,对着应有初猛烈地攻势就迎了上去。

    一吻作罢,俞安气息不稳的靠在应有初怀里,双唇红艳带着水光,看上去娇艳欲滴,应有初眸色发沉,抬手擦去俞安嘴角的津液。

    “安安,你可想我了?”应有初沉声一语双关的问道。

    俞安环着应有初的腰身,有些害羞,却也诚实回答,“想的,”他仰起脑袋,真诚的看着眼前人,“好想好想你。”

    俞安一双浸过水汽的杏眼变得更加灵动,仿佛能把人吸进去般,应有初喉咙发紧,狠狠地揉了揉俞安的后颈。

    “我们先回家。”

    俞安乖巧的点头,继续埋进应有初的胸膛,摸了两把,温声道,“相公,你瘦了。”

    应有初“嗯”了声,按住怀中那只乱动的手,他这些天忙着赶路,不瘦才奇怪。

    “还黑了些。”俞安说着说着有些心疼。

    准确的来说不是黑了些,是黑了很多,南边的紫外线要比北方强很多,为了宣传新政策,他日日在外面奔波,裸露在外的肌肤早就晒黑了,从原来的小白脸也变成了小黑脸。

    离谱的是,他只有露在外面的肌肤被晒黑了,所以现在他的手是黑的,但手腕以上是白的,就像戴了个黑手套一样。

    第 139 章

    “应大人, 到应宅了。”

    俞三一边朝着车厢里说着,一边跳下马车,刚把放在马车后的脚凳拿出来, 就看见自家大人已经跳下马车站在车外,正对着俞安伸出双手。

    俞安盈盈一笑, 将手搭在应有初肩上, 应有初单手环住俞安的细腰,顺势一带, 俞安就下了马车。

    被塞了一嘴狗粮的俞三默默地把脚凳放回原处。

    应财得知自己儿子回来后, 抱着颗颗在大门口迎接两人。现在处于初秋时节,空气中还带残留着一丝暑热。

    颗颗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衫子,头上戴了一顶月牙白的小帽,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俞安所在的方向。

    他刚睡醒, 卷翘的睫毛被泪水润湿,小嘴微微嘟着, 小眉毛都快拧成波浪形了,委屈巴巴的小模样瞧着特别让人心生怜爱。

    待俞安走近后,扭着小身子就要往俞安怀里靠, “阿爹, 抱抱颗颗~”

    颗颗奶声奶气的朝俞安探着身子,应财怕颗颗摔下来, 便主动将颗颗递给俞安。

    得偿所愿的颗颗圈住俞安脖颈,将头埋在俞安的颈侧, 刚开心地拱了两下, 俞安牢牢地抱着颗颗, 怕他从身边摔下来,就警告似的拍了拍颗颗的小屁股不然他继续乱动, 于是颗颗就听话的趴在俞安的肩头,目光正大光明的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应有初。

    应有初先是向应财行了一礼,恭敬的说道,“爹,我回来了。”

    应财脸上布满笑容,大力地拍了拍应有初的臂膀,欣慰的笑着说,“回来就好,平安回来就好。”

    “好了,别傻站在门口了,赶紧进屋吧。”应财拍了下应有初的后背说道。

    一家四口整整齐齐走进大门,应有初感受到有一道小小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他离家大半年,小孩子基本上一天一个样儿,如今一见,颗颗也长到他膝盖以上的高度了。

    目测是一个高七十多厘米,重二十多斤的小奶团子,此时正趴在俞安的肩头用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应有初。

    应有初怕俞安抱久了手酸,于是他微微矮身主动凑到颗颗眼前轻声道,“颗颗,让我抱抱你走好不好?”

    颗颗看到应有初摊开的双手就立刻明白什么意思了,果断的拒绝,“不。”然后将头换到自己阿爹的另一边肩头,凑到俞安耳朵边,嫩生生的问道,“谁?”

    俞安被颗颗问得一愣,很快反应过来颗颗是在问应有初是谁。

    应有初泪目,他出差半年,颗颗果然不记得他了。虽然有些扎心,但也能理解,他出差的时候颗颗才十个月大点,不记得他也正常。

    俞安有些好笑,回答着,“这是你爹爹呀。”

    颗颗大大的眼睛里透露出大大的疑惑,“你爹爹?”

    应有初懵住,“嗯?”

    他的傻儿子在说什么傻话?

    俞安轻笑出声,对着应有初解释道,“颗颗还小,他现在基本能听懂我们说的话,但就是…好像分不清‘你’和‘我’的区别,时常说错。”

    应有初闻言不禁勾唇。

    俞安开始用颗颗听得懂的话温柔的哄着,“颗颗还记得阿爹说过的话吗?颗颗的爹爹之前去了很远的地方,现在回来了,所以颗颗是不是要喊他爹爹呀?”

    颗颗听得似懂非懂,抬头又对上应有初那包含希望的眼神,连连摇头,“不不不,爹爹,臭…臭臭…”

    他吭吭唧唧地往俞安怀里蹭,就是不喊应有初。颗颗不配合,他们也只能作罢,俞安安慰道,“相公,你别伤心,你多和颗颗待一段时间就好了。”

    应有初含笑的点了点头,他表面上不在意,实则不作声色的缀在他们后面,悄悄抬起肩膀轻嗅了一下,不臭呀?为什么颗颗会说他臭?

    不过他一路风尘仆仆的回来,身上肯定是不干净了,确实不适合抱小孩,也可能是小孩子的鼻子要敏感些吧。

    新出厂的鼻子就是好用,应有初这样安慰着自己。

    谁料,应有初洗完澡出来,一身清爽的过来要抱颗颗,还是遭到了颗颗无情的拒绝,并且一个劲儿的说臭。

    应有初就纳闷儿了,俞安也有些不解,追问颗颗为什么会说应有初臭,可颗颗才一岁多,那会说什么理由出来。

    应有初不信邪,干脆凑到颗颗面前,作势要强行抱他,颗颗躲在软榻的角落里,无处可退,满脸拒绝的后仰,急得眉毛都拧成波浪,然后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下,字正腔圆吐出一个三声的字,“丑。”

    霎那间,应有初仿佛听到自己心碎一地的声音。

    他的亲生儿子竟然嫌弃他长得丑?!

    应有初简直不敢相信,他堂堂一个探花郎,竟然会被说丑?怎么说他也是当年进士届公然的白面书生,怎么会丑呢?

    他现在和以前相比也没多大变化,无非就是连着近一个月的赶路,每天风吹日晒的,脸上憔悴了点,哦,还有比以前黑了点。

    嗯?黑了?

    难不成就是因为他晒黑了,所以颗颗才会觉得自己丑吗?

    应有初为了证实自己这个猜想,就将朱阳叫了过来,朱阳一路跟着他南下,期间还被安排去学了一段时间的武,经常在顶着大太阳练武,晒得比他黑多了。

    果然,颗颗见到朱阳的一瞬间,眼睛看了看应有初,又看了看朱阳,最后对着朱阳再次说出了“丑”字。

    不明所以的朱阳一脸懵逼的看着应有初,结果看到了应有初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顿时眼里带着控诉。

    所以大人把他叫过来就是为了羞辱他的?

    应有初搞清楚颗颗只是单纯的想表达他黑,不是真的觉得他长得丑后,稍微放下心来,毕竟只是嫌弃他黑的话,他捂一段时间还能白回来,要是嫌弃他长得丑那就没办法了。

    或许是有了朱阳的对比,颗颗看应有初也顺眼多了,从一开始的抗拒应有初的靠近,到现在允许应有初坐在他旁边和他一起玩了。

    颗颗手里拿着一块七巧板拍了拍,大方的递给应有初“啊”了声,示意让应有初也像他这样玩。

    应有初接过七巧板,瞧见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颗颗咬出来的小牙印就有些哭笑不得。

    他又从旁边找出其余的几块七巧板,发现上面仍然布满了颗颗的牙印,最后他用这几块被咬得坑坑洼洼的七巧板拼了一个简单小鱼图案出来。

    “颗颗看,这是小鱼。”应有初想要培养颗颗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结果图案被颗颗一脚蹬散了,搞完破坏的颗颗还开心的“咯咯”直笑。

    屋外夜幕降临,屋内灯火通明,俞安安静的坐在一旁,一边给应有初缝着衣服,一边看着他们父子两人的互动,笑意直达眼底。

    两人玩了没一会儿就到了颗颗睡觉的时间,在颗颗第三次揉眼睛时,俞安拿了一瓶羊奶进屋,颗颗立马双眼放光,拿到奶瓶后,他爬到俞安腿边捧着奶瓶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奶喝完他也差不多睡着了。

    “相公,你来把颗颗抱到小床上去睡吧。”俞安轻声道。

    应有初点头,俯身轻轻地将颗颗嘴里的奶瓶放好,奶瓶抽走时颗颗的小嘴还无意识的吮吸了两下,动作瞧着很是可爱。

    现在也就只有颗颗睡着了,他才能如愿的抱到颗颗,小小软软的身子依偎在他怀里,他的心瞬间就软了下来,他都不知道他此刻看向颗颗的目光有多柔和。

    应有初将人放进小床的动作还有些生疏,颗颗小声的哼唧了几声,俞安连忙从旁边伸手拍了拍颗颗的后背,小声的“哦哦”了两下,颗颗又重新陷入睡眠。

    今天又是赶路又是进宫面圣,应有初早就感到疲惫了,颗颗睡下不久他们也上床睡觉了。

    两人躺在床上什么都没做,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抱着,应有初有一搭没一搭的拍着俞安的后背,就用刚刚哄颗颗那样的方式哄着俞安入睡,他轻笑一下,仰起脸蛋对着应有初的下巴亲了一口,“相公夜安。”

    “安安,夜安。”

    两人相拥着睡去。

    翌日,天光大亮,应有初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此时他旁边位置已经空了,他用手探了探身侧,触手一片冰凉,看来俞安已经起床好久了。

    他下床随意的趿着鞋,站在床边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睡了一觉又充满了能量,他已经好久没睡这么好过了,他精神抖擞的穿好衣物随即出门寻找俞安。

    老皇帝半年前迷上了修炼,于是将每日的早朝改为三日一早朝,昨日已经上过了早朝,所以今日是不用上早朝的,他从刚南下回来,还能暂时不用去工部上值,因此今天一整天他都有空闲,他决定今天一整天都不出门,他要在宅在家中,多陪陪家人。

    然而他总是事与愿违,中午饭后,宫里来的公公就上门通传,陛下有旨,宣应有初进宫觐见。

    应有初对此也很无奈,是有什么事是昨天在宫里的时候不能说的吗?非要这么折腾人。但他的抱怨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不敢让老皇帝知道了,不然他小命不保。

    第 140 章

    应有初跟着领路的小太监一路来到了一个他从未来过的宫殿, 说是宫殿,不如说是一个道观。

    道观内充斥着一大股香火气息,房间内挂满了白色丝布, 风一吹,白布随风而动, 看得出老皇帝已经很努力的营造出一种仙气飘飘的氛围了。

    应有初按照小太监的要求, 褪去黑靴,穿着洁白的袜子踩上用木板铺的地板, 垂首走进道观, 在一个蒲团前驻足。

    老皇帝就在前面不远处,正背对着他打坐,两人之间还隔了一层轻纱。老皇帝没说话,应有初也不敢出言打扰老皇帝的清修, 只能悄悄跪坐在面前蒲团,静静地等着老皇帝打坐完毕。

    不知过了多久, 应有初感觉到自己的小腿都坐麻了,正小幅度地抬了抬屁股,打算放松一下, 这时, 老皇帝那边终于传出来一些动静。

    老皇帝长长的吐出胸腔的一口浊气,随即缓缓睁眼起身, 将搭在臂弯的浮沉放在架子上,理了理身上白色的道袍从轻纱中走出来。

    “让爱卿久等了, ”老皇帝拿过一旁小太监呈上来温热的白巾, 一边擦手, 一边淡淡的说道,“朕叫你过来也没什么大事, 无需拘谨。”

    应有初行完跪拜礼后又继续跪坐在蒲团上,“多谢陛下,不知陛下找微臣有何吩咐。”

    “昨日在殿上未说完的,现在你继续说说吧。”老皇帝随手将擦过手的白巾丢在托盘上,缓步坐到龙椅上。

    应有初沉稳的叙述着工作内容,老皇帝靠在龙椅上,阖着眼面无表情的听完应有初的汇报。

    “朕听闻是你造出了神机箭才顺利剿灭山匪的?”老皇帝没有睁眼,语气没有起伏的继续说道,“应卿是个可造之才。”

    “陛下谬赞,臣只是做了该做的事罢了。”

    “神机箭已用在了兵部,应卿给大越造出了这么好的武器,朕该好好赏你才是。”

    应有初赶忙谦虚道,“这都是臣该做的本分,能为大越尽到一丝丝微薄的力量,臣倍感荣幸,何敢居功。”

    老皇帝似乎有些满意应有初的这个回答,微睁双眼,自上而下的睨着应有初,意味不明道,“应卿跟着宁王一同南下半年,朕听闻宁王深受南边地区的百姓的爱戴,皆说大越天生圣人,乃社稷之福,不知应卿如何看待此事?”

    应有初垂下眼眸,他进宫前就知道会有这么一遭,老皇帝是经历过夺嫡之争的人,如今年纪大了,也变得越来越多疑。老皇帝现在就是在试探他是不是站在姬景璃那边了。

    他面上风平浪静,内心却掀起千层海浪,心中暗道,来了来了,这送命题真的来了。

    幸好他早在回京前就想好了这个问题的回答。

    他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思考时间,装作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回陛下,微臣与宁王殿下虽共事半年已久,却也是各司其职,关于南部地区的百姓说宁王殿下乃社稷之福的话微臣并未听到过,微臣深入南下,听得最多的还是另一个传言,”

    应有初顿了顿,他短短几句话先是和姬景璃撇清了关系,暗示自己没有投靠宁王,然后说自己深入南下,意思就是我大半年都在呆在南下,有什么传言肯定是我这个当事人更清楚了,同时也强调了他后文的可信度更高些。

    老皇帝深感兴趣的挑了挑眉,等着他的下文,于是他继续说道,“南部地区的百姓传的是,国有圣君出圣裁,皇恩浩荡,造福一方,实乃天佑大越。”

    他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看似发自肺腑,实则马屁含量极高。

    老皇帝听了自然很满意,看应有初的眼神都变了,瞬间充满了怜爱,轻咳了一声,“这话朕倒是第一次听,没想到应卿不仅才学过人,口齿还十分伶俐。”

    “微臣说的句句属实,没有半点虚言,臣之所见,陛下乃天下之主,是天子,天生圣人说的也只能是陛下,绝不可能是他人。”

    他适当的提起老皇帝之前说的那个传闻的话,老皇帝多疑,他就点到为止,没有过多陈述,中间夹杂着一点马屁,能让听者信服外,并且还能倒打一耙,将怀疑的种子转移到别人身上。

    相信要不了多久,老皇帝就会怀疑到原本的那个传闻是不是别人的别有用心。

    俗话说得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趁着老皇帝心情好,应有初趁机向老皇帝表忠心,表示他只忠于老皇帝一人,之后的谈话也更加顺利了些。

    “应卿南下有功,巧思过人,能剡木为矢,凝土为器,利国利民,现擢升为工部侍郎,赏黄金百两,锦缎若干。”

    突如其来的赏赐砸得应有初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赶紧磕头谢恩。

    “朕决计来年初春派人东渡,需要十艘战船,朕命令你现在就着手去准备,此事若能办妥当,朕重重有赏。”老皇帝踱步在应有初面前,严肃的交代着。

    应有初按下心中的猜疑,应了下来。大越的造船技术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在初春前造好十艘战船虽说是赶了些,但只要是人手足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他出宫后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整个人都飘飘然的,事实证明,只要马屁拍得好,升官发财少不了。

    回家的路上应有初一直在想,老皇帝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要造十艘战船东渡?结合最近老皇帝的行为,应有初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什么。

    下午,应有初带着俞安和颗颗一同前往罗府。

    苏楠在八月中旬生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事儿应有初昨天才知晓的,他昨日回京还没来得及去拜访罗平,正巧现在得空,便带上贺礼前往。

    苏楠刚生产完还在坐月子,俞安去罗府看望过苏楠一次,他和苏楠虽为朋友,但应有初不在,他孤身一人,也不好三番两次的往罗府跑,怕影响名声。

    不过苏楠一举得男,罗夫人高兴得不得了,在照顾苏楠这个功臣这方面上,倒不曾亏待过。

    应有初一家三口坐在马车里,应有初和俞安紧挨在一起,而颗颗则是坐在俞安怀里,用小脚悄悄蹬着应有初。

    对于颗颗而言,应有初只是一个刚见了几面的人,虽然昨天晚上同意让应有初摸了几下的玩具,但不代表他已经同意让应有初和他坐这么近,于是偷偷用小脚使坏。

    一岁多点的孩子能有什么力气,被蹬的应有初还以为颗颗是在和他闹着玩呢,看到儿子主动和他亲近,他心下一高兴,伸过手就将颗颗从俞安怀里抱了出来。

    颗颗没料到应有初会这么做,还没反应过来就转移到应有初腿上了,他连忙“啊啊”的抗拒着,“不不不,要阿爹……”

    俞安摸着颗颗的小脑袋柔声骗道,“颗颗乖,阿爹手酸了,让你爹爹抱一会儿好不好?”

    听到俞安卖惨后,颗颗嘟着嘴不开心的“唔”了声,没再闹着要俞安抱,只是不满的又用小脚“狠狠”的踩了一下应有初。

    应有初一把握住颗颗的小脚晃了晃,颗颗盯着脚那只大黑手,弯下腰用带着肉窝窝的小手去扒拉开,然后指着大黑手吐字清晰道,“丑。”

    应有初“嘶”了声,指了指颗颗的小手,反击道,“你才丑。”

    颗颗分不清“你我”,只能用他的原话回击,“你才丑。”

    应有初单挑眉毛,“我不丑,你丑。”

    颗颗愁得都快将眉毛拧成麻花了,思考了半天,忿忿的来了一句,“我丑,你不丑。”

    话音刚落,就引起了一阵爆笑,就连一向心疼颗颗的俞安都忍不住轻笑。

    一家三口就这么欢乐的来到了罗府,应有初和罗平是至交好友,往常他来的次数多了,罗府的看门小厮都认得他了,于是他们畅通无阻的进了府邸,又轻车熟路的去了大厅。

    如今才八月底,罗府就已经烧上炭盆了,气温虽然逐渐转凉,但还没到要烧炭的地步。不过转念一想,苏楠还在月子中,多注意些是好事。

    罗平听到下人通报说是应有初来访,肉眼可见的惊喜了一瞬,放下手中的拨浪鼓和床上的人儿说了一声才出门迎接。

    应有初此时已经坐在罗府的大厅等着罗平了。

    罗平一进门就看见应有初正和俞安抱着的颗颗争论着什么,样子十分孩子气。

    “应弟,你可算是回来了。”罗平笑道。

    应有初和罗平两人简单的握了个手,只是他们兄弟之间特有的一种礼节,罗平道,“此行可还顺利?”

    “我挺顺利的,别人就不一定了。”应有初一笑道。

    “昨日刚回京,知道罗兄喜得麟儿,这不今日就赶来看望你了,”应有初拍着罗平的肩膀,急切道,“快,快带我去瞧瞧我的小侄儿。”

    “瞧了可是要给见面礼的。”罗平玩笑道。

    应有初“啧”了一声,将准备好的贺礼拍进罗平怀里,“这种行了吧?”

    罗平脸上笑意不断,得意的收下贺礼后才带着应有初等人一同去内院看望孩子。

    苏楠呆在内室,应有初等人则是在外室坐着,内外室都烧着炭火,应有初有些热的扯了扯胸襟,俞安从袖中掏出一张绢帕轻轻的替应有初擦了擦汗水。

    被夹在中间的颗颗不愿意了,伸出小手推了推应有初,“丑,不要。”

    应有初听完无奈的笑出声,点了点颗颗的小额头,“还没认输呢?”

    颗颗一晃神,这样亲昵的动作只有他阿爹和爷爷才会对着他做,冷不丁被这个叫爹爹的人一做,他便有些害羞,不再说话,转头扑进俞安的怀里,然后开心地晃脚脚。

    这时罗平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出来了,几人迅速围了上去。罗平近两米的大个,抱着一个小小婴孩,看上去竟然没有违和感。

    罗平的孩子刚出生十来天,小小的一个包在襁褓中,皮肤还没有完全褪红,这会儿应该是刚喝完奶,还没没睡,正睁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四处打量着,看着这么多人也不害怕,不哭不闹的。

    “恭喜罗兄呀,小家伙长得真漂亮。”应有初真心的夸赞。

    罗平此时浑身散发出母性的光辉,“是呀,幸好长得像苏楠,要是像我就糟了。”

    “从遗传生物学来说,儿子像母方多一点。”应有初仔细分辨着,“唔,嘴巴像你。”

    颗颗从俞安的怀里探出一个小脑袋,好奇的看着小婴儿。俞安温柔的说道,“颗颗,这是弟弟。”

    颗颗歪头看了一会儿,奶奶道,“弟弟。”

    应有初看过孩子后就同罗平一起去书房议事,俞安则是带着颗颗去内室看苏楠。

    “罗兄,我走这半年,京城可发生过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