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转生成为哥谭美貌废物 > 第59章 转生第五十七天
    等我从满池子的污水里爬出来时,我不止想剪短发,我想学古一法师剃光头。

    污水的尽头是黑黝黝的通道入口,仿佛一只择人而噬的巨兽朝我大张兽嘴,吞吐出浓烈的腥气。

    我摸了摸藏在战术手套下的悬戒,迈开脚步向前。

    黑暗吞没了眼前的一切,只有距离地面遥远到几乎看不见的天顶装了几排灯管,却连眼前不足一米的位置都无法照亮。

    我尝试与蝙蝠洞联系,却发现身上的所有设备都连接不上信号。

    我伸手摸索,隔着战术手套,手边的感觉硬且粗糙,是一面墙。我伸手去摸另一边,也是墙,可以确定我正身处一条甬道里。

    随身携带小刀在这时居然成为了一个好习惯。我在墙上刻下一竖,标记自己出发的位置。

    走了不到十米远的位置就是分岔口,我用小刀在墙上又刻下一竖,朝右边走去。

    不多时,我确认自己正身处一座迷宫中的某处。短短五分钟内我遇到了四处拐角,每一处拐角我都无一例外选择了右边。

    迷宫内只有我放轻的脚步声,偶尔能听见遥远天顶传来灯管呲啦呲啦的声响。我尝试打开传送门,传送回最初的起点,意外地发现无法构建起通往外侧的传送通道。

    我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蝙蝠洞就做了隔绝传送法术的措施,防止被魔法侧追踪到位置。

    现在看来,魔法侧很早以前就进入上流社会的视野,他们所知道的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

    我的呼吸声,我的鞋底碾动地上的尘土,一面面看不出差别的墙,通往不同方向的拐角。

    极度微弱的灯光让人抱有一丝能够找到出口的妄想,但最终结果只会是像我一样,在通道的尽头面对高大的墙壁原路折返。

    当我第三次看见自己之前所刻下的标记时,我意识到自己的体力正在逐步下降。从下水道排水管中潜游到这里就已经耗去我的一半体力。现在无限次的重复碰壁同时也是在消耗我的勇气和耐心。

    事实上走到这一步,我连自己所在的位置都无法确认。我是在第几个岔道口改变方向的,又是从第几条死路折返,这些我快要记不清楚了。

    在极度的安静与无休止的重复中,焦躁一点点从心底攀升。我倚在墙边,能摸到不知多久前我刻上去的刻痕。

    我考虑过翻到墙上,沿着墙走。可惜的是我的身手不足以支撑在我窄小的高墙上走猫步,只能走出一段距离就利用钩锁枪探出墙头,查看我现在的位置。

    迷宫很大,我在里面耗费了可能半小时,或者更长时间。我第三次从墙头探出脑袋确认位置时,才隐约在某个方向看见了更明亮的光线。

    我顺着光线的方向前进,在路口尽头走到一片开阔的空地。

    说是空地,因为四处的高墙,这里更像是一个房间。与之前截然相反的强光使人站在灯下头晕目眩。

    一排排棺材整整齐齐地摆在空地中央,如同未埋葬亡者的墓地。

    我在棺材间低下头,在棺材上拽下一张照片。

    上面是一个孩子,年龄大概在六七岁左右。

    旁边的棺材上同样贴着属于一个男孩的照片,年龄不超过十岁。在往旁边去,一张张照片记录了一个个孩子鲜活的面容。

    我说不上来自己出于什么心理,费力推开其中一扇棺材的棺材盖。身形瘦削的青年安静地躺在里面,仿佛只是陷入沉睡。

    现实却没有表面看上去美好,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法庭的杀手们,利爪。

    结合棺材上的照片和他们强大的自愈能力看,他们应该是从小就被带到地下,接受训练与改造,最终成为一群躲在面具后的胆小鬼们的利器。

    所有排列整齐的棺材中央,有一具打开的空棺。空棺内安置了较为绵软的垫子与绒布,像是等待某个人躺进去,迎来应有的命运。

    我在空棺底部发现了一张照片。

    迪克·格雷森,只有七岁、仍活跃在马戏团、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迪克·格雷森。

    这具棺材是为他准备的。

    我沉默片刻,面无表情地撕掉手中的照片,在纸屑落到我脚边后打了一个响指。

    它们在燃烧中卷曲,变成一堆黑灰,被我一脚踩进土里。

    我不能再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下去。马特扮演的冒牌蝙蝠侠严格来说一开始就被识破了身份。猫头鹰们迟早会推算出他暴露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注意力,方便有人潜入地下迷宫。

    这时墙壁上的一道刮痕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与我进来的方向恰巧相反,说不定我等会儿就要从那里出去。

    一道发白的刮痕烙在墙壁上,我用手指蹭了下,还有没掉干净的灰尘往下落。这说明这条刮痕是前不久才出现的。

    依照这个位置,蹭上刮痕的人当时踉跄了两步,撞到墙上,扶着墙边离开了此处。

    他被困有一段时间了,猫头鹰们卸掉了他身上的小道具和披风,也不会给他食物。为了摧毁他的意志与精神,迷宫里能找到的饮用水肯定添加了致.幻剂、迷.药一类的东西。

    现在对于他来说,每踏出一步都是咬牙坚持的结果。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清扫留下的痕迹,我可以沿着这个痕迹追踪到他的位置。

    想到这里,我振作起精神,跟上沿路的痕迹朝前。

    我可以想象到他的模样,他的每一个动作,他如何在岔路口停顿,依靠仅存的理智选了一条路。

    他独自蹒跚前进,几次撞到墙壁,手扶在墙上,手甲蹭掉墙皮。

    我能听见来自他灵魂的怒吼声,狂躁地想要挣脱黑暗。猫头鹰法庭选择了针对他最有效的几种方法之一。

    布鲁斯·韦恩,他一直克制着自己作为凡人的那面,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神秘的都市传说。恐惧来自于不了解、不日常。

    蝙蝠侠可以扮演布鲁西,但布鲁西不能扮演蝙蝠侠。他要确保所有人撕掉那张蝙蝠皮,看到的都是一个阴森、可怖的灵魂。

    于是那些想要打倒他的人更渴望摘掉他的面具,露出一层层伪装下伤痕累累、愤怒又脆弱的孤儿。

    我闭上眼睛,可能这间迷宫内的空气中混合了迷药。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我开始感到大脑一阵阵眩晕,脚下踩的不是坚实的土地,而是蓬松的棉花。

    耳边隐约传来声音,我试图分辨,是一个人的吼声。

    他不服输,不认输,然而有许许多多的人站在高台上看他的笑话。

    我看见很多人,他们戴着戴着白色的面具,像一只只披上人皮的猫头鹰,瞪着溜圆的眼睛将头上下颠倒来看人。利爪围在他们身后,保护他们,朝跌倒在场地中央的人围过去。

    场中央的人身上沾了血,目测从背后被捅了一刀。没有那身披风后,他看上去糟糕极了。

    难怪我潜入迷宫这么久都没人搭理我,原来是有更要紧的重头戏。

    没有翅膀的蝙蝠,是一只被猫头鹰戏耍的老鼠。他总会凭借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其过程必定充满艰难。

    从品牌塑造的角度讲,布鲁斯无疑是成功的。

    敌人把他当作跳梁小丑,对手把他当作知己疯子。民众把他当作哥谭希望,后辈把他当作引路灯塔。公知把他当作话题素材,警察把他当作聒噪蚱蜢。

    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看不见他是布鲁斯,连他自己也看不到。

    我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我或许、可能、也许能够把这个人、这个斗士,拉到我身边。

    这个想法有些过于可笑了,但在当下结合一些小小的法术可行。

    我把手按在地面上,悬戒在指根发热,世界在我的脑海里重构、分离,如一层轻飘飘的薄膜飘在躯壳上。只要我想,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把它折叠起来,像这样——

    镜像世界展开,以我为中心,迷宫劈裂成两半,并拢竖起。

    所有人都在空中下坠,除了我。

    在众多身影中,我一眼看到两百一十磅的那个。他徒劳伸手,好像是想要抓住什么,他很快看到了我这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我在他身下张开传送门,火星吞没他的身影,紧接着是我。

    镜像的世界瞬间溃散,我们离开了迷宫,站在我爬上来的水渠前。

    布鲁斯一步没站稳,险些栽倒在地,我不会承认我差点反应过度一脚把他踢进水渠里。

    我试图撑住他,但很遗憾他的体重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我用法术支撑住他的身体,没时间好好打量他几眼,赶在入水前用治愈他腰上的创口避免感染。一旦脱离法庭的法术隔绝,我就能打开传送门直接带他回家。

    布鲁斯含含糊糊地发出几个意义不明的音节,我架住他的肩膀,“没有事了......我带你回家。”

    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力道松懈下来,把更多的重量毫不怜香惜玉地放到我肩上。回家这个词触动到了他的哪根神经。

    我把呼吸器往他嘴里一塞,带着他猛地跳进面前的污水中。

    当然,回家的第一件事还是让我剪掉头发。

    噢,还有给马特发额外的工资。